时间:2021-01-04 作者:翁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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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世纪末,拥有230万个就业岗位的美国烟草业,使美国人为吸烟而每年耗资420亿美元,因烟死亡的人数为越南战争死亡人数的6倍。而在中国吸烟更是每年导致100万人死亡,其死亡人数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的4倍,而且有专家预测按目前每年增加烟民300万人计算,到2050年,年死亡人数将超过300万之众,可见吸烟的危害性之大。
在目前吸烟之害家喻户晓、世界烟民呈逐年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令人忧虑的是,中国烟民人数仍呈上升趋势,15岁以上的中国男性60%吸烟,即有3.2亿之众的中国烟民仍然视死如归,年消费香烟高达1.8万亿支左右,为国家增加了逾千亿元的财政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5%强。这种临危不惧、“损己利公”的精神动力,来自神奇的烟草。
烟草开始传入中国是在明朝万历年间(公元1573一公元1620年)。明代张介宾在《景岳全书》中说:“此物自古未闻也。近自我明万历时,始出于闽、广之间。”清代历鹗的《樊榭山房集》载:“今之烟草,明季出自吕宋国”,所以又有吕宋烟之名。因其具有“醉人”的气味,使人“通体俱快”,故引入后曾根据其外来语音和形态、味感等而有干酒、淡肉果、金丝醺、芬草、想子归、相思草、返魂烟、返魂香等别名。清人陈琮著《烟草...
20世纪末,拥有230万个就业岗位的美国烟草业,使美国人为吸烟而每年耗资420亿美元,因烟死亡的人数为越南战争死亡人数的6倍。而在中国吸烟更是每年导致100万人死亡,其死亡人数是1976年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的4倍,而且有专家预测按目前每年增加烟民300万人计算,到2050年,年死亡人数将超过300万之众,可见吸烟的危害性之大。
在目前吸烟之害家喻户晓、世界烟民呈逐年下降趋势的情况下,令人忧虑的是,中国烟民人数仍呈上升趋势,15岁以上的中国男性60%吸烟,即有3.2亿之众的中国烟民仍然视死如归,年消费香烟高达1.8万亿支左右,为国家增加了逾千亿元的财政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5%强。这种临危不惧、“损己利公”的精神动力,来自神奇的烟草。
烟草开始传入中国是在明朝万历年间(公元1573一公元1620年)。明代张介宾在《景岳全书》中说:“此物自古未闻也。近自我明万历时,始出于闽、广之间。”清代历鹗的《樊榭山房集》载:“今之烟草,明季出自吕宋国”,所以又有吕宋烟之名。因其具有“醉人”的气味,使人“通体俱快”,故引入后曾根据其外来语音和形态、味感等而有干酒、淡肉果、金丝醺、芬草、想子归、相思草、返魂烟、返魂香等别名。清人陈琮著《烟草谱》记载烟名的由来为“干其叶而吸之有烟,故曰‘烟’”。据史料记载,烟草引进初期多作药用,人们吸烟是为了防病治病。清初《本经逢原》载:烟草“始入闽,人吸以祛瘴,而后北方人借以辟寒”。
烟草系高效经济作物、种植收益数倍于种粮,因此极大地刺激了民间种植积极性,广大农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改田种烟的热潮,不但引发粮食产量的减少,还导致粮价飞涨。明清朝廷为了保护粮食生产,稳定社会,不得不屡颁禁令,如明崇桢十二年(公元1639年)首次颁发上谕,严禁吸烟,违者处死。次年上京参加会试的一个举人竟胆敢让仆人偷偷携烟进京,被禁军查获,震怒的崇桢皇帝第二天就传旨将此人斩首示众。巧合的是,崇桢皇帝所采取的一系列禁烟措施竟与英王詹姆斯一世在公元1604年的做法几乎同出一辙,当时的詹姆斯一世也是先颁发抨击烟草的文告,然后将违禁偷运烟草进入英国的瓦尔特·雷列爵士斩首,以儆效尤。但无论在英国还是在中国,终因种烟利厚、嗜烟者众,禁烟始终难以奏效。
入关前的满族统治者对于烟草在辽东的出现,也曾下令禁止,但毫无实际效果,以至于清太宗皇太极在权衡利弊之后,不得不在崇德六年(公元1641年),改弦易辙,决定正视人们嗜烟的社会现实,在其东北统治区内宣布解除烟草的禁令,改行征税制度。从此东北地区农村开始广植烟草,“关东烟”也在开禁后迅速发展成为名烟。1644年清兵入关,开放的烟草政策也进入中原,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种烟高潮。后来,随着烟粮争地日益严重,康熙皇帝亦曾一度身体力行,下令禁烟,同样没有取得成功。
据记载,明末清初的中国人吸烟已发展到了“三尺小童,无不吸烟”,“苏州妇女,始出闺房,(即)吸烟草数筒”,东北“18岁大闺女口里叼着旱烟袋”的地步,福建汀州府所属“八邑之膏腴田土种烟者十居三四”,“其所获之利息数倍于稼穑”。广西种烟之家也是“十居其半”。山东、直隶等省更是“上腴之地,无不种烟”。一时之间,种植烟草与种植粮、棉、油一样成了当时中国农业的主要作物。而且吸烟还成了新民俗,以至于“大庭广众中以此为待客之具”,与始于唐宋的以茶待客之风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吸烟,由于动用行政命令屡禁不止,不得已而求其次的明清两朝只好改禁为税。据《明实录》记载,我国中原地区对烟的征税始于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据《金华府志》记载,浙江省征烟税始于清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规定收卖烟筋铺面为每斤征银2厘,时金华府属8县有登记贩烟铺户20户,共征银20两9钱3分2厘。至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奉文停征。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开设烟厘,浙江附于百货厘金项下,厘率初定值百抽一,后逐渐增至百分之六七。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浙江温州、松阳等地烟叶厘改为先捐后售。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压力和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清政府规定对进口的卷烟、雪茄烟缴纳海关关税后免征厘金。
辛亥革命后,烟实行公卖。民国四年(1915年)5月,北洋政府公布《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民国十年(1921年)8月1日,北洋政府颁布《征收纸烟捐章程》,规定纸烟捐为国税,由中央征收,对烟制品不分在华制品与舶来品,均征收二五统捐,在华制品另征出厂捐。完纳以上两税后,“所有经过局卡一律验本放行,其内地零星杂捐、厘金等项不再重征。”民国十五年(1926年),国民革命军收复湘、鄂,于汉口建立政权,鉴于军费所需和卷烟征税之繁杂,决定统一征收,于是年11月颁布《征收卷烟统税办法》,税率12.5%:当时英美烟草公司向国民政府承认遵办,但要求凡贴足印花之烟草产品行销于国民政府控制区内,政府应担保其不再纳厘金及其他任何捐税。如遇重复征收,商人可凭单证请求所纳之款在应向国民政府交纳之税款中扣抵。民国十六年(1927年),为解财政之困,国民政府参照西方各国对烟草制品实施高税之做法,将统税税率从12.5%提高为50%,并于当年6月制定、颁布《全国卷烟统税暂行简章》,规定国内制造和进口之卷烟均需于出厂或进关时按价贴足50%印花,公销他处时不再重征。此时上海为国内烟厂集中地,故设卷烟统税总局于上海,并先后制订和颁布了驻厂、驻关、驻邮办事规则以及其他一些配套的规章制度。同时,在与英美烟草公司讨价还价和经过一系列幕后活动之后,制订并公布了《征收卷烟统税条例》,规定进口品除纳进口正税5%和附税2.5%外,复按海关估价纳统税20%,而国内制造品按海关估价纳统税21.5%。凡按规定贴足印花的已税烟制品,准予销往各省和租界,不再重征他项税捐。从而促进了烟制品财政收入的迅猛增加,到民国二十五年,全国卷烟统税收入逾1.1亿元。
抗战期间的民国三十年(1941年)7月7日,国民政府公布《货物统税暂行条例》,将多项货物统税统一实行从价课征,其中卷烟税率规定从价征收80%,较原订四级税制综合税率66.67%增加13.33个百分点。9月,财政部根据货物统税条例和各省卷烟市场价格,对市场上行销的各种机制卷烟核定其应纳统税税额。如最高的南洋公司的“白金龙”、颐中公司的“红锡包”和华成公司的“美丽”,税额以每5万支为单位,均为1000元,“老刀”,“哈德门”为900元,“黄金龙”、“金鼠”为800元,最低的为400元。后来由于受物价波动的影响,复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3月和7月两次修订,“红锡包”税额最后达到10000元。自同年5月出台《战时烟类专卖暂行条例》后,烟类逐渐纳入专卖范围,烟税以“专卖利益”的名目出现。按规定,政府对烟类承销商从价征收专卖利益,机制卷烟100%,手工卷烟和雪茄烟60%,按包领贴专卖凭证,迨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1月,专卖取消,恢复统税,其税率仍依照征收专卖利益之规定执行。同年11月19日,国民政府公布修订后的货物统税条例,规定对烟制品不分手工卷烟和雪茄烟,一律按卷烟一样从价征收100%统税。从而使烟制品在实行统税前不到10%的税率,提高了逾十倍,不但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在中国税收变革史上也具有划时代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财政部于1951年1月发布《专卖事业暂行条例(草案)》,规定专卖品的范围除东北大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实行卷烟专卖外,其他省市自治区确定为卷烟用纸及酒类两种产品实行专卖。1981年5月,国务院决定对烟草实行国家专卖,以改善市场卷烟供应,增加国家财政收入。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建立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烟草在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同时,也以其神奇的魅力创造着独特的历史文化和无与伦比的财税效益,这也许就是烟草应得到的“一分为二”的科学评价。更何况科学研究表明烟草含有大量的蛋白质,在数量和质量上超过大豆。其中氨基酸的比例也接近人奶中氨基酸的比例。从烟叶中提取的蛋白质结晶,加水搅拌后会变成鸡蛋清一样的胶体,可制成各种精美的食品。此外,烟叶中的苹果酸、柠檬酸还可作天然饮料的添加剂。就是烟碱,在医药工业和植物农药方面也是重要的原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融利害于一身”的烟草总有一天将会变害为利,成为新的产业,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作者为财政部中国财税博物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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