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山东省招远市坚持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路子,抓好财政支农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一心一意为“三农”服务,使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千家万户,推进了全市新农村建设。
摆正位子戮力同心哺“三农”
改革开放以来,招远市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全国百强县(市)中位次逐年前移。但在农村建设方面仍有不少欠账,特别是通过提高价格使农民增收的空间越来越窄、乡镇企业对农民增收的效应逐年减弱的情形下,怎样实现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让广大农民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成为摆在各级领导和财政干部面前的焦点和难点。为此,招远市财政部门针对广大农民、农村和农业嗷嗷待哺的现实,在财政体制上大力支持涉农部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服务“三农”的所有组织支持力度不减。无论是市级还是乡级,各种为农业服务的专项经费必须按法定标准予以保障,农口单位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品种试验等方面的经费要予以保障,一些乡镇因机构等原因自行“断奶”的要立即接上,缺人员的要配齐。同时,市级地方预算内支农资金连续6年增幅超过20%,并逐年递增,从而保证农业这个“母体”健康发展,具有生机活力。聚集资金“供氧输血”助“三农”
目前,县级财政保工资、保稳定支出压力已经很大,要拿出更多的资金支持“三农”发展,就需要改变“财政资金包打天下”的方式,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地挤资金、调资金,千方百计为“三农”输血供氧。
——采取“加减法”,促进农民增收减负。招远市2004年率先取消了农业税,农民人均减负65元,同时市级财政安排1104万元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安排908万元用于全市种粮农户补贴和农机补贴。最重要的就是加大公共财政普惠农村力度,改变了以往“农民事农民办”的投入机制。到2005年底,财政投入2.2亿元完成了710多公里的村村通公路工程,5年间投入3500万元为239个村19万农民建成自来水工程,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改善了生活环境。
——采取“挤奶法”,增强财政“埋单”能力。一是预算大盘子里挤资金。在财政状况尚未根本好转,吃饭压力紧的情况下,年度预算支农资金增长幅度一直保持在20%以上。市级对乡镇财政体制上也放宽政策,为鼓励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对乡镇实行包干政策,超收部分全留乡镇。二是实行非税收入“非转农”,每年从有收入的事业单位非税收入中调挤“三农”发展基金2500多万元。三是“以金养农”筹资金。招远是全国最大的产金市(县),有“中国金都”之称。黄金是招远的主导产业,多年来就形成了以金养农、以金补农的反哺习惯,市政府每年根据黄金企业经营情况,制定统一的黄金收益征集计划,由财政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征管,确保资金征集到位。近10年间每年这部分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达到4000万元-1.3亿元之间。四是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发展“三农”事业。仅2005年通过建设农业重点项目利用外资6000万美元。
——采取“杠杆法”,力求“四两拨千斤”。首先是激发农民增加投入的积极性,使农民感受到投入也有自己的份。如在农业结构调整方面,按市里规定,各镇建成标准农业示范园区,财政按投资额给予10-30%补偿;优质苹果套袋,每完成500万个财政补助2500元。建设“户亩万工程村”,以村为单位,达到一户一亩田,每亩收入过万元的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万元。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也给予相应奖励,从2000年起全市共完成水利建设项目1164项,扩大改善水浇地10万余亩。仅2005年就购进大型农机68台套,全市农业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8%以上。对优质果园覆膜补助称为红富士园里的“白色革命”,全市达到10万亩。这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一个财政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稳定的财力基础。
跟踪问效精益求精帮“三农”
财政资金来源单一,数量有限,怎样保证扶持“三农”的资金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招远市的做法是紧紧盯住效益,集中财力保重点带动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抓好事前、事中、事后跟踪问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专家选项目,避免盲目投入。在扶持“三农”项目的确定上,为避免“人情”项目的发生,采取由专家来槌定的做法,每个项目都实行“乡镇申报、挂钩筛选、专家论证、公开竞标、严格把关”的办法。市里制定了专家评审方案,农业项目专家评审工作由农业、林业、水利三项分设三个专家评审组,评审内容包括项目选择、项目需求分析、条件分析、项目方案、综合效益、筹资情况、项目预算等方面。评审方法步骤采取现场观摩、技术评价、专家投票、撰写评审结论后报市里批准方法进行。
——优先保重点,竞标定项目。为保证财政扶持开发的农业项目能够对全市农业发展产生推动和辐射作用,该市确立质量标准工程、出口创汇工程、生态建设工程等8大工程,并从中选出48个重点开发项目。项目确立后,通过各种方式在全市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投标、竞标,对项目进行论证,精选最佳方案实施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补助和贴息担保银行贷款等方式,确保重点项目实施中无缺资金之忧。
——监督跟着资金走,实现效益最大化。为防止资金投入后被截留挪用或不到位现象发生,招远市坚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的全过程中。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事前、事中控制,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有关办法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报账时提供详细工程进度审核表、申请表、发票、合同、工程决算、验收报告,对不合理的支出坚决予以剔除。同时财政评审部门还对投入资金和项目进行全面评审,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使财政投入的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