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2年10月,李先念、徐向前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人,沿途浴血奋战,越秦岭,渡汉水,翻巴山,历尽艰辛进入川北。12月28日,首先进占了通江县两河口,兵分三路,一举解放了通江、南江、巴中等县,创建了川陕革命根据地,后扩展为方圆4.2万平方公里、辖23县1市160多个区600多万人口的红色苏区。1933年2月7日,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并在通江县成立了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当年8月,随川陕省各机关迁往省会巴中城),所辖各县工农税务局相继成立,积极开展税收工作,以解决革命战争供给。
一、税务机构
1933年8月,为发展苏区经济,执行中央累进税率,在川陕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规定:全省设总局一所,各县设分局一所,县所属各场市斟酌繁简,得设税务分所若干(如市镇交通繁盛,地域广阔,可增设分局),各县设立之场市税务所,直属该县税务分局,各县分局直属总局。各县税务局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管理外,还要受人民委员会(县苏维埃政府)指挥监督。
税务干部的来源,一是从转战而来的红军和地方干部中调配,二是从本省各县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吸收。税务干部的任免调动,除税务总局局长由省工...
1932年10月,李先念、徐向前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率人,沿途浴血奋战,越秦岭,渡汉水,翻巴山,历尽艰辛进入川北。12月28日,首先进占了通江县两河口,兵分三路,一举解放了通江、南江、巴中等县,创建了川陕革命根据地,后扩展为方圆4.2万平方公里、辖23县1市160多个区600多万人口的红色苏区。1933年2月7日,川陕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并在通江县成立了川陕省工农税务总局(当年8月,随川陕省各机关迁往省会巴中城),所辖各县工农税务局相继成立,积极开展税收工作,以解决革命战争供给。
一、税务机构
1933年8月,为发展苏区经济,执行中央累进税率,在川陕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制定并通过了《川陕苏维埃税务条例草案》,规定:全省设总局一所,各县设分局一所,县所属各场市斟酌繁简,得设税务分所若干(如市镇交通繁盛,地域广阔,可增设分局),各县设立之场市税务所,直属该县税务分局,各县分局直属总局。各县税务局除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管理外,还要受人民委员会(县苏维埃政府)指挥监督。
税务干部的来源,一是从转战而来的红军和地方干部中调配,二是从本省各县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中吸收。税务干部的任免调动,除税务总局局长由省工农民主政府任命调动外,各县税务分局局长、副局长由税务总局任命,区税务所长由县税务分局任命。一般税务工作人员从工农群众积极分子中,经推荐、考察、选拔任用。当时为严防税务干部贪污舞弊,因而调动较多,以免久居一地,情况熟悉,易发流弊。待遇方面,各级税务人员除公家津贴伙食外,每月暂规定报酬金二元。
二、税种税政
随着根据地的迅速扩展,红军人数增加至10余万,同时战斗频繁,支出急增。川陕省苏维埃根据中央苏区和鄂豫皖苏区的税则,结合川陕地区经济实际,制定了《税务条例》和《公粮条例》。根据地的票进税分为特种税、营业税、入口税和出口税。
(一)特种税。一是银耳,按每两价值抽5%,但因革命受伤不能生产、红军家属有特殊情况和资金不满30元者,经苏维埃证明可免税。二是特货(鸦片烟),工农民主政府对特货采取禁止措施,寓禁于征。《税务条例》规定:“开设烟馆者每月照三等征收,头等二元、二等一元、三等五角。专门以贩卖鸦片烟为业者,按每两抽5%”。三是屠宰税,对从事屠宰业务者或屠户征收。《税务条例》规定:“专门在市场营业者,按每百斤5%抽收,但工农冠、婚、丧、祭、自养自食,皆予免税(地主富农不在此例)”。杀猪宰牛,大小商业均有税务,专门宰杀猪牛羊卖者,均按每百斤价的5%抽税。
(二)营业税。凡经营商业者,以每月所得多少按六级累进税率征税。《税务条例》规定:“凡经商营业者,每月所得金在五百至七百元抽5‰,七百至一千元抽1%,一千至二千元抽2%,二千至五千元抽3%,五千至一万元抽4%,一万元以上抽5%”。
(三)入口税。对从白区进口货物,若苏区不需要的实行重税,苏区需要的实行轻税,而苏区急需的则免税。《税务条例》规定:“纸烟、酒、旱烟、水烟、香水以及非工农必须品,皆得从值抽5%起,以至30%止。盐、布匹、棉花、粮食、中西药材、耕牛、小猪、洋油、生发油等皆得免税”。
(四)出口税。对出口货物中,苏区多余的实行轻税,苏区不足的实行重税,苏区紧缺的则禁止出口。《税务条例》规定:“粮食、布匹、棉花、中西药材、耕牛、小猪、盐等,皆得从值抽20%起以至55%止,必要时苏维埃政府得禁止出境。茶叶、锅、煤炭、木耳、木料、鸦片烟等皆得免税”。
川陕苏区的关税政策,极大地促进了苏区经济发展。白区报纸曾报道:“彼(指苏区)尤知关税政策之原则,厉行保护贸易。如对奢侈品抽税极重,以防奢侈风尚之流行;对于赤区极需之物品则免其入口税,对于赤区之特产则免其出口税,均是各国率为金科玉律的关税原则,较之一般军阀,只知刮地皮,不顾一切生息事业者,恐似稍胜一着。”
三、税收征管
川陕苏区城镇坐商较少,绝大部分为流动商贩。营商者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后,由税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才能经商营业。坐商营业累进税按月征收,特种税中,开烟馆者,按月定等定额征收;银耳、屠宰及其它货物出售者,均照值按次计征。专营赤白区进出口货物的商人,均照货物价值按次征收,白区通商货物经过苏区边境同样照值按次征税。苏区商人外出购销货物,必须向当地苏维埃政府报告,由政府发给“通行证”,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经税务人员检验货物后,方可出外贸易。
四、税务检查
《税务条例》规定:税务人员在征收管理上绝对禁止徇私舞弊,不得向纳税人妄取分文。凡税务机关的设立地,当地苏维埃机关应监督税务人员履行职责,防止其徇私舞弊,并帮助盘查偷漏税奸商。一次查出,除缴应征税款外,并课以罚金。二次查出则全部没收。除规定座商建立简易账册外,外来经商者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报告,随报随查。若隐瞒不报,或以多报少,一经查出,除缴纳正税外,还课处罚金,再次查出则全部没收。对大烟、银耳、猪肉都是先税后卖,按规定税率在开出征收累进税执据上贴足等额印花备查,并在货物上加盖“查讫”章,猪肉则盖上“川陕省苏维埃××县工农税务局验讫”印戳,才能设摊出售。总局和县分局特设巡视员加强对内外检查,县分局的巡视员必须每10天巡视一次,算账并提钱。工农税务局规定:(一)凡是建立税务机关的地方,在政治、行动上直接受当地党、苏维埃的领导和监督,但在经济系统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上,受上级税务机关指挥。如果税务人员发生反革命行为,当地领导机关需负责处理;(二)竭力帮助税务局工作,并监督奸商偷税和税务人员舞弊。绝对不准无组织地乱收税,若有发生,即交苏维埃革命法庭制裁;(三)税务工作人员要严厉地执行《税务条例》,宣传累进税的意义,时常注意反革命分子混入税务机关违反工农利益,要与一切破坏分子作斗争。各县税务局均按月定期解缴税款,多则上千元,少则三四百元,为确保税款安全,全部实行武装押运。
川陕苏区经济与税收相互促进,充裕的税收既保障了部队给养,还购买了大量的枪支弹药及其它军事装备,不仅为粉碎蒋介石精心策划的30万大军“三路围攻”和“六路围剿”提供了坚强后盾,还为川陕红军北上抗日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中国革命史上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壮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