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以来,江西省萍乡财政以做大做强为目标,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转变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方式,为企业发展营造了宽松的财政环境,有力地推动了企业改革,促进了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支持企业改组改制,提高企业发展动力。萍乡市为资源型老工矿城市,大多数企业规模小,市场适应性差,债务重,人员包袱重,企业运转困难。2003年,为加快企业改制步伐,推进企业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财政配套措施。一是对企业在改制实施过程中清理出来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查、核定,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经批准后予以核销。2003年以来,共处置资产1.5亿元,批准核销改制企业各类资产损失400万元,支持企业减债减负,轻装上阵。二是对企业改制出售固定资产收入,允许企业用于支付职工身份置换一次性补偿;对土地出让金上交财政部分,经政府批准后,由财政列支拨付企业,用于职工的经济补偿,财政共拨付资金4427万元。2003年以来,财政支持国企改革资金达4800万元,安置职工1万多人,有力推进了国企改制工作。
(二)转变财政支持方式,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每年新增财力的70%用于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十五期间”,各级财政拨付企业发展资金26383万元,重点支持水泥建材、工业陶瓷、烟花鞭炮、煤炭、钢铁、机械、化工等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支柱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42.1亿元,拉动工业增长25个百分点。二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据统计,市本级“十五”期间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750万元,吸引和带动大量银行资金投入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有效地缓解了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通过安排企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的科技创新,提高企业新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建立企业发展的财政激励机制。对工业企业安排企业发展奖励专项资金,对提供财政收入贡献大的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励。进一步促进外向型企业的发展,对出口创汇企业每创外汇1美元,市财政给予奖励0.03分人民币。建立企业人才激励机制,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企业引才引智。
(三)解决企业后顾之忧,提升企业发展的竞争力。一是为解决企业办社会工作提供财政支持。2004年,支持萍乡钢铁公司、萍矿集团、青峰水泥公司等省、市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接收企业子弟学校教师职工、内设公安机构人员等1174人,财政当年增加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资金支出2484万元。二是增加企业养老保险金的财政补贴。2005年,对27户企业的9987名职工给予了社会保险补贴,财政增加支出1540万元。截至2005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16万人。三是财政拨付资金20万元,对停产、半停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给予生活补贴,稳定了企业的管理队伍。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是以改革财政资金的收付和管理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会计核算方式改革,取消单位各类银行账户1000多个,建立“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会计核算新模式,从源头上堵防单位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将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在内的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政综合预算管理,从根本上遏制部门、单位的利益驱动,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三是清理整顿对企业收费、罚款的项目和标准。对未经省以上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罚款项目,财政不发放票据。对企业违规收费和罚款、私设“小金库”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严格按《财政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四是规范财税征管行为,公平企业税负。建立财政、国税、地税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税务稽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税负不公和征“过头税”现象。同时,各级财政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在企业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萍乡财政在支持企业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反映在:一是观念不够新,只要提及支持企业发展,人们马上就会想到政府能拿多少钱,认为财政就是钱袋子,只要拨付资金到企业,就是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二是措施不过硬,宏观政策较多,微观措施较少,具体落实到企业发展上操作起来相当困难。三是机制不健全,各级财政在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发展的措施上,只能就事论事,没有形成一个全方位的、规范的、可操作性的纲领性文件。四是管理不到位,财政部门对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指导较少,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内控制度不严,财务决策不科学,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情况。为此,萍乡市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探索新时期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路子。
(一)制定政策,构建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机制。财政部门应在认真研究现行各项财税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的新趋势,结合萍乡的实际情况,出台适应新时期企业发展要求的政策措施,解决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企业信用和投融资体制建设等过程中的财政财务具体问题,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整合资金,构建支持企业发展的投入机制。一是将改制企业的资产出让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出让房屋、土地产权的契税收入等,列入政府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全部安排用于企业的改制,切实解决职工置换身份的资金支出。二是综合运用贴息、财政补助等方式,引导社会、民间资金投入工业园区,实现工业园区经济的大跨越。三是由对单一项目和单个企业的支持逐步向建立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转变,从而使财政政策的惠及领域逐步由个体性优惠向普惠制转变。
(三)鼓励技术创新,构建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十一五”期间,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在预算安排上,要确保科技资金预算增长高于法定增长比例,力争在五年间,筹措科学支出资金3000万元,用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在项目安排上,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招投标方式,落实科研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资金使用方式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拨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企业的科技创新。
(四)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发展技术含量高、竞争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产品,建立名牌产品激励机制。对“十一五”期间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政府分别给予6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40%,企业纳税所在地的县区财政承担60%。
(五)加强监管,构建企业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一是要建立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对企业项目按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定程序办理申报财政资金,并将安排企业使用的财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二是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用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项目资金,应制定具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并建立年度预算执行报告制度。三是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制度。应对安排的每项财政资金进行制度化检查,以确保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对企业扶持资金实行财政评审和效绩评估制度。
(作者为江西省萍乡市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