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坚持“多予少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创新财政支农机制,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粮食稳定增产。2005年,全省粮食总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达916.4亿斤,居全国第一位,新增产量占全国的1/4,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农投入。2005年,全省财政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支出达263亿元,比上年增加66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3.6%,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是历年投入增加最多的一年。其中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支援不发达地区和农村基本建设支出105.4亿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8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5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65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是努力让农民得到实惠。2005年,河南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实事”中有九件涉及“三农”。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21亿元,解决了一批广大农民群众最关注的实际问题。特别是“一免三补”政策的落实,使农民减负增收44.5亿元。其中,在全省范围内提前免征农业税,农民减负29.2亿元,实现了农民种地零税负;全省落实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1.76亿元,良种补贴3.03亿元,农机购置补贴5146万元,使农民增收15.3亿元。政府不收税还发补贴,极大地调动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农村普遍出现了撂荒地复耕和大幅度增加粮食生产投入现象。
三是对产粮大县实行奖励。为缓解产粮越多、收购越多、县乡财政越困难的矛盾,2005年,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筹措5.5亿元,按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等因素,对全省81个产粮大县给予财政奖励,最多的一个县得到奖励2000万元,县乡政府第一次尝到了粮食生产给地方财政带来的好处,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四是强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针对广大农民和县乡政府积极发展粮食生产的新变化,2005年起,改变以往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选择粮食产量在5亿公斤以上、商品粮在3亿公斤以上、耕地面积130万亩以上、中低产田面积100万亩以上的24个发展粮食生产潜力较大的县,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3亿元,连续三年重点投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强力打造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初步测算,经过三年集中开发建设,24个县可改造中低产田288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000万公斤。2005年,全省还筹措2.1亿元农业结构调整资金,支持了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等。
五是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针对传统体制下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盘活粮食风险基金存量入手,加大改革力度,在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机制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破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三老”难题(即老人、老粮、老账)。全省累计落实15亿元,分流安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富余人员19.7万人;拨付10.6亿元,支持销售处理库存老粮,并澄清、剥离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初步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实现了粮食风险基金收支平衡,进入了良性循环,提高了地方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
今后一个时期,河南将继续把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巩固粮食大省地位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在做大财政蛋糕、提高保障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加财政支农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着力在改善粮食生产条件、调动产粮大县和种粮农民积极性、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力争粮食生产能力再上新水平,为河南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一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认真落实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今年全省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规模扩大到14.5亿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增加到2000万元。同时,研究探索建立对农民种粮收益综合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益,引导农民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继续支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规范粮食市场,健全粮食宏观调控体系,防止市场波动影响农民种粮收益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二是支持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在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财税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增加和合理使用农业投入,改善农田、水利、农业科技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增加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中低产田改造、沃土工程、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等投入,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减少生产成本和环境污染,全面提升地力。增加道路、水、电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粮食生产、运输等条件。继续筹措和增加农业结构调整资金,支持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以优质小麦为重点的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促进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逐步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完善财税政策,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粮食生产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同时,认真落实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政策,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促进乡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来,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努力为粮食生产提供更有效的服务。
三是调动粮食主产县粮食生产积极性。继续实施和完善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及时拨付资金,进一步调动粮食主产县生产积极性。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增加对24个发展粮食生产潜力较大县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稳定和提高项目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完善财政贴息政策,扩大投资参股试点,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育粮食主产县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加大省市对县级特别是粮食主产县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增强粮食主产县财政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支持粮食生产奠定基础。
四是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取消一些直接投入农业生产领域、资金分散、使用效益差的专项资金,挤出财力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和发展社会化服务投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增加粮食生产投入。对财政必须直接投入的项目,逐步扩大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和报账提款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