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是继“沿海开放”、“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提出的又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根据有关资料,2004年末中部六省国土面积102.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10.7%;年末总人口3.65亿人,占28.1%。目前,中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如何尽快促进中部崛起,这是各方面普遍关注的问题。
中部地区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中部地区连接东西,沟通南北,居中的地理位置使中部成为全国交通和通讯的枢纽地带;丰富的水资源使本区成为国内重要的水电基地;品种多样的矿产资源使本区成为全国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地;同时中部地区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中部地区优越的区位条件,使中部在获取高效率的信息、能源和物流方面处于极为有利的地位,具有崛起的各种基础条件。但是,中部崛起的瓶颈或制约因素也很明显。
1.经济总量与东部地区的差距明显扩大,经济基础相对较弱。2004年,中部地区生产总值合计为3.2万亿元,人均GDP为9186元。尽管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但相对地位却明显下降,中部地区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重由1978年的21.6%下降到2004年的19.7%。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1978年中部地区GDP相当于东部的49.6%,2004年则下降到36.3%;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人均GDP由相差570元扩大到14045元,差距明显拉大。中部地区人均财力全国最低。2004年,中部六省地方财政收入合计为1796.6亿元,占全国31个省(区、市)地方财政收入合计的15.4%,人均地方财政收入为493元,不仅低于东部的1549元和东北三省的918元,而且也低于西部的536元。
2.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比重大,工业化进程相对滞后。2004年,中部地区GDP三次产业构成为17.8∶47.7∶34.5,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第一产业高2.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低5.2个百分点。同期西部地区三次产业构成为19.5∶44.5∶36.1,东北三省为12.7∶51.6∶35.7,东部地区为8.9∶53.3∶37.8。第一产业内部也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良种繁育推广能力不强、土壤地力下降、农机装备水平较低、生态环境脆弱等突出问题。工业内部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能源、原材料等上游产业比重大、技术水平不高、附加值低。中部地区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与基本进入到工业化中期阶段的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工业化进程明显滞后。
3.城镇化水平低,都市经济圈和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强。城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承载体。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六省城镇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六省平均城镇化水平由1990年的20.4%上升到2004年的36.1%,年均提高1.1个百分点。但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7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还比较低。以省会城市为中心的六大城市群人均GDP不及长三角、珠三角的1/2,特别是中心城市的实力不强,人口、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度不够。
4.所有制改革滞后,非国有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增长活力不足。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各项政策措施的鼓励支持下,集体经济、私营个体经济、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类股份制企业发展很快,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相对而言,中部非国有经济的发展比较慢。2004年,中部六省非国有工业增加值比重平均为49.4%,明显低于全国57.6%的水平。截至2003年底,中部地区共有私营企业39.1万户,从业人员508.2万人,分别占全国的13.0%和14.4%;外商投资企业14504户,仅占全国的6.4%,比目前拥有外商投资企业最多的广东省少37168户。
5.对外开放水平低,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中部地区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大的空间。2004年,中部地区进出口总额为349.5亿美元,仅相当于全国的3.0%和东部地区的3.4%;实际外商直接投资为61.5亿美元,仅相当于全国的10.1%和东部地区的13.2%;外贸依存度仅为9.0%,比东部地区低87.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60.8个百分点。
促进中部崛起要走科学发展道路。“中部塌陷”不仅表现为经济总量地位的相对下降和增长速度的相对滞后,更多地表现为增长质量上的差距,核心竞争力上的差距。特别是在目前资源供求紧张、环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实施中部崛起绝不能走传统的靠大量增加投资、消耗资源粗放增长为主要特征的老路,为单纯地追求增长而增长,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内涵经济增长之路。只有这样,增长才可持续,才更有活力。从国际竞争的角度看,总体上已经从原有的以商品输出、资本输出为主转向了现在的以技术输出为主,未来综合国力和区域经济的竞争关键是科技的竞争、人才的竞争。
促进中部崛起,要依靠“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国家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比如,国家赋予东部、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信贷、税收、外贸、出口等对外优惠政策,同样要给予中部地区;还可以考虑在基础设施投资特别是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投入、教育、土地开发、城镇化特别是户籍改革、资源利用等方面,给予中部地区更多的政策倾斜。另一方面,依靠自身力量,挖掘自身的发展潜力,增强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国家的政策只是“外力助推”,而且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正逐步朝着公平、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改现行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为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将是大势所趋。因此,中部地区为着崛起,切不可在国家政策支持上产生攀比心理,而根本在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把握机遇,加快发展。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变人口压力为劳动力资源优势。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中部地区加快引进人才、知识和技术,支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别要针对中部地区农村劳动力多的特点,从加强农民工科技培训、提供用工信息以及搞好农民工维权等方面做好服务。
二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中部地区传统工业的改造,提升中部地区的产业竞争力。中部地区有许多老工业基地,在汽车、机械等的制造上有着良好的基础,而且资源比较丰富,关键是要以现代技术改造和振兴传统产业,提升制造业的结构层次,增强竞争优势。
三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新情况,充分发挥区内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以农村劳动力丰富的优势弥补土地资源不足的劣势。国家应继续加大对中部地区“三农”的支持力度,重点要稳定和完善支持粮食生产的有关政策,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投入等方面的财政扶持。
四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区外的沟通合作,形成优势互补。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在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上具有互补性,在发展规律上具有梯次推进的特征。中部地区应当积极加强与东部地区的对接,在承接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的同时,加强劳务输出、原材料输出和农产品输出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双赢。
五是大力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增强经济活力。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加快发展创造条件,政府部门特别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主要精力由原来的跑项目、要资金转到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