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财政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心系群众,财政为民”这个主题,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财政资源转化成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转化为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通过财政收入的增长推动社会事业进步和群众生活水平提高。
培植财源,夯实和谐发展的基础
推动困难地区的协调发展,既要为它们“输血”,更要帮助它们增强“造血”功能。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补助,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县市要奔小康过“好日子”,关键是增强内在发展动力,充分调动起各方面培植财源和壮大财政的积极性。2003年以来,江西围绕“微调体制,重在机制,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实施财政改革。在机制上,由省财政筹集3至4亿元资金,奖励发展快的县及相应的市本级;在体制上,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其他资源税和印花税省得部分的增量全部下放给县级,耕地占用税也全部留给县级等,使财力分配总体上进一步向县乡倾斜。改革政策和激励措施激活了各地做大做优财政“蛋糕”的内在动力,江西GDP和财政收入均呈现出逐年加速增长的态势。2004年财政总收入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的比重继续提升;特别是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增幅接近全省平均增幅,改变了长期以来县级增幅只相当于全省平均增幅一半的状况;财政总收入超亿元的县(市、区)达72个,县级财政总体实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夯实了财力基础。
统筹兼顾,提高和谐发展的能力
能否统筹兼顾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是检验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尺。为切好财政“蛋糕”,注重效率,兼顾公平,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江西当前着力做好“两篇文章”:一篇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其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减负增收。江西农村税费改革实施3年来,运行平稳,农业发展,农民满意,农村稳定,特别是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2004年,通过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农民直接减负11.1亿元,人均合同内减负35元,加上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使农民人均增收的29元,农民从财政人均直接受益64元。从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农民又可直接受益10亿元,人均减负31元。为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江西对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省直管县”体制,构建省对县直接支持机制;在部分县市开展“乡财县代管”管理方式,规范乡镇收支行为。另一篇是,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工资专户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统一发放,并实行适当的奖励办法,保证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有条件的地方还消化了历年“旧欠”;通过编制部门预算,妥善安排好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对人均公用经费低于定额标准的全部予以补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对养老、低保、失业、优抚、救灾等资金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保证社保资金的及时、安全和完整;确保维护社会稳定支出需要,从紧张的财力中挤出资金不断加大政法投入,建立县级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机制,对政法经费严格实行收支脱钩,并下大力气加快了基层政法机构建设。
以人为本,体现和谐发展的要旨
目前,江西财政经济底子还比较薄,人民群众的生活还不富裕。为把有限的公共财力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社会事业倾斜,向基层等薄弱环节倾斜,促进社会稳定,江西财政着力做到“四个关注”:
更加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将预算内安排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在2003年基础上翻一番,保证困难学校“开得了学”;对全省所有的农村特困群众家庭和城市低保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保证贫困学生“读得起书”;对城乡特困群众实行大病医疗救助,对晚期血吸虫病人和艾滋病感染者实行免费治疗,保证困难群众“看得起病”;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的标准,最高增幅达到50%,解决了长期未能解决的难题。
更加关注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系统研究,区分缓急,逐步化解社会发展中的显性困难和隐性矛盾,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在统筹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突出解决好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征地补偿、城市拆迁、债务拖欠等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营造和谐平安的发展环境。
更加关注“三农”问题。加大财政投入,整合财政资源,集中解决薄弱环节,做到已经实行的政策不变,已给农民的实惠不减,支农措施的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减弱,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更多地照耀到农村。
更加关注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系统研究支持各项改革创新的配套政策,消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弊端。着力支持国企改组改制,依照“有进有退”原则,通过调整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争取国家补助、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引导、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真正做到在发展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
把握主动,增强和谐发展的效能
加快发展的需要和财力薄弱的现状,要求江西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把握好财政工作的主动性。
首先,积极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我们省财政厅每年都组织精干人员集中开展“十大课题研究”,每项选题都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现实性,注重前瞻性,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操作性强的方案,提交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近年来实行的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加强国土收入管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等许多政策措施,都是在课题研究成果基础上形成的。这些政策建议提出后,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同。
第二,增强财政工作的快速反应力和时效性。对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实行限时办结制,集中人员和时间迅速落实到位,争取第一时效。2004年,为保证春播前将中央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落实到农民头上,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一结束,省财政厅迅速拟订了具体操作方案和一系列文件,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在全省会议上进行布置。至5月底,5亿元粮食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是全国发放进度最快的两个省份之一。农民群众一片叫好,种粮积极性空前高涨,当年全省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农民收入增幅实现“三个20%”。
第三,为推进改革发展主动“买单”。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各方面要求财政支持的越来越多,若被动应付,往往陷于“既出了钱又不讨好”的境地。因此财政部门跳出财政看财政,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集中财力主动解决一些长期没能解决但又必须解决的问题。比如,为了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将省属工业企业自办中小学移交当地管理。由于一部分企业效益差和当地政府财政承受力弱,移交工作一度停滞不前。为了顺利推进改革,省财政厅主动提出由省财政根据移交企业效益的不同和所在县财力的差异,分年分类予以补助,有力地推动了移交工作,得到企业、当地政府以及学校的一致好评。
(作者为江西省财政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