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针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小而散、人为干扰择优选项、带动效果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一手抓竞争立项机制建设,一手抓制度约束,使项目优选工作更加规范,项目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推动了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健康发展,形成了良性竞争的局面。
科学分配投资,建立项目竞争评比的激励机制
河北省参照国家农业开发办公室“综合因素法”,结合实际,实行了“基数加因素”投资分配办法,使基层农发工作的好坏直接与投资挂钩。
投资基数的确立及其对前三年工作成绩的奖惩。以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总额的55%作为投资测算基数,以各市前三年平均投资占全省三年总投资的比重,计算该市的投资系数,按投资系数测算各市的投资基数。投资基数实际上是对各市三年工作总体业绩的奖惩。
投资因素的确立及竞争机制的建立。以年度财政投资总额的45%作为投资测算因素,从以下几方面对各市进行评比,确定奖惩。
1.项目投资与检查验收成绩挂钩。为保证项目的跟踪问效,河北省从2000年开始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并把年度检查与三年验收结合起来,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年解决,三年验收总体把关,有效地保证了项目实施质量。同时,将年度检查和三年验收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投资紧密挂钩:一是与检查、验收名次挂钩。前三名的市,分别奖励本市投资基数的15%、10%和5%;后三名的市分别处罚本市投资基数的15%、10%、5%。二是与实际效果挂钩。以市为单位,每出现一个未完工或效益较差的项目,扣减年度投资100万元;全部完成且效果较好的市,奖励年度投资100万元。三是与“优胜项目”挂钩。每评选出一个优胜项目,即奖励项目所在市年度投资100万元。四是与项目县挂钩。优胜项目所在县获得优先立项权,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暂停该县立项资格。国家验收中为全省争光的项目,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被通报批评的,给予一次性处罚,奖惩结果向市县党委、政府通报。
2.项目投资与资金配套挂钩。年度检查前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的奖励基数的15%;年底到位的不奖不罚;年底没有到位的罚30%。
3.项目投资与资金回收挂钩。完成回收任务率90%以上的市、回收任务1000万元以上的市,每个百分点奖15万元(占奖励额的30%,土地治理占70%,下同),回收任务500-1000万元的市每个百分点奖9万元,回收任务500万元以下的市每个百分点奖4.5万元,回收任务完成率低于80%的市,对后三名分别处罚投资基数的70%、50%、30%。
4.项目投资与日常工作挂钩。根据计划申报、计划统计、资金管理等基础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前三名的市分别奖励50万元,后三名的市分别处罚50万元。
规范立项程序,实行项目竞争优选机制
河北省颁布实施了《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立项实施办法》,将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优选工作分为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与资格审查、省级考察与项目初审、项目评估与审批四个阶段,对各阶段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项目竞争优选工作。
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为有效引导各市优化项目布局,扬长避短,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确立扶持的重点产业,河北省每年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主要明确以下内容: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扶持方向和重点、投资控制规模、项目申报类别和数量、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个数和拟优选的个数、项目申报条件等。各市按照下达控制规模的150%申报项目。申报指南在向市级农业开发办事机构通知的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市在项目上报之前与省办沟通,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的要求,既实现了全省“一盘棋”的总体规划,又发挥了各地特色,思路明确,重点突出。几年来,河北省基本保证了每年将60%左右的资金集中扶持重点龙头项目,加大了对京安集团、宁晋和平泉食用菌、迁西板栗、怀来和魏县蔬菜市场、乡谣奶制品加工、三河燕赵园林等20多个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每个项目投入财政资金都在500万元以上,有的达到了2000多万元,使这些企业迅速形成规模,对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强有力的拉动作用。
项目申报与资格审查。项目发布以后,企业对照申报指南,本着实事求是、自愿申报的原则向所在县申报项目。县级通过初步审查,凡具备条件的项目均可向市级推荐。市级在初步考察的基础上,以竞争评比的方式确定项目优选顺序,按照省办下达规模的类别上报项目。确定上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报告。
项目考察与财务审计。省级以现场考察和财务审计形式,深入项目单位进行初审。现场考察以项目管理人员为主,从六个方面对项目考察分析:项目与政府扶持重点的吻合性;项目单位的承办条件、实际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经营管理水平,了解项目的可行性;投资环境状况,了解项目实施的可靠性;项目长期规划,了解项目扶持的可持续性;企业财务状况和审计报告的合法性,了解项目投资的安全性;项目对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带动情况,了解项目的带动性。考察组对每个项目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明确提出项目能否参加评审的意见。
财务审计由资金管理人员结合中介机构进行。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由省、市农发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产审计,主要审计其是否具备偿债能力和有效资产抵押;如不具备资产抵押条件的,需具备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并对担保单位进行资产审计。
项目评估与审批。项目评估采取现场竞争答辩的方式进行,基本步骤为:根据项目涉及专业,从专家库中抽取各专业所需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长具体主持项目竞争评估会议;职能处室向专家组简要介绍国家、省产业化经营项目安排的政策、原则和基本要求,项目考察和财务审计情况;专家组独立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项目单位介绍情况,专家组对项目有关情况提出质询,项目单位代表答疑;专家组对评估项目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评定,对项目是否可行提出评价意见并形成书面资料。
专家评估结果是项目立项的基本依据。评估可行的项目,由项目处根据各市投资控制规模和入选项目评估情况,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根据资金余量确定一般项目及其投资规模,经主任会议审议,确定拟扶持项目。列入计划的项目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经过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下达各市编制项目计划,重点项目报国家农发办审批,一般项目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竞争优选机制的实践效果
实践证明,实行产业化经营项目竞争立项,建立健全与之配套的项目竞争优选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止立项的盲目性,增强了针对性;克服了人为因素的随意性,增强了选项立项的科学性,提高了项目总体质量和开发效果。一是发掘了资源优势,培育壮大了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尤其在生猪、肉牛、蔬菜、花卉苗木、鸭梨、奶牛、食用菌等产业的开发上,发挥了较大作用,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扶持了关键环节,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先后立项扶持省市两级龙头企业80个,较好地发挥了龙头带动作用。三是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扶持的项目带动基地面积95.93万亩,带动畜禽养殖1708万头只,加工转化农产品1335万吨,年增加农民收入19亿元,带动种养农户61万个,户均增收3135元。四是起到了科技示范作用,提高了农产品品质和效益。以农业开发为主扶持开发的动植物优质品种20多个,省内和全国著名商标产品十多个。五是建设支撑保护体系,促进了项目区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突出扶持了种子工程建设、农产品储藏保鲜体系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为项目区农业发展构建了强有力的支撑体系。仅5个蔬菜批发市场项目,每年可销售农产品200多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