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退休财政干部,在基层财政部门工作了几十年,也和《中国财政》打了几十年的交道。在我所接触的财经类刊物中,我认为《中国财政》是一份品位很高的刊物,我一直把她看成是自己的良师益友,看成是自己了解党的财经政策的窗口,并用它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同时,也经常给《中国财政》投稿,把自己的一些看法和研究成果寄给《中国财政》。
有一件事,我至今难以忘怀。1997年,湖南省为了整顿农村税费秩序,杜绝农村“三乱”(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在武冈市进行了农村费改税试点,将乡统筹等专门面向农户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农村教育集资等政府性集资统一改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至此,才有了“费改税”这个提法。2000年,中央决定在安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明确规定取消乡统筹等专门面向农户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农村教育集资等政府性集资。此后,在全国范围展开的农村税费改革,都是按照安徽模式进行的。武冈市的作法和安徽省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布质的不同。前者是把“费”改为“税”,而后者则是取消“费”。后者比前者更合理,更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经过认真比较分析,我认为把农村税费改革称之为“费改税”是不正确的,并于2001年2月写了一篇题为《不能把农村税费改革称之为费改税》的文章寄给《中国财政》,很快便在同年第4期刊出,而且编者将标题改为《农村税费改革不是“费改税”》,比原标题更明确,更切合主题。编辑的水平,令我叹服!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2004年以来,《中国财政》越办越好,文章的质量越来越高。例如2004年第9期统筹城乡发展的对策,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就很有见地;第11期的《梅香苦寒来砺剑创新绩》,对如何当好办公室主任和做好办公室工作就很有帮助。这些文章很少官话、套话、空话,读后使人受益匪浅。
我是2004年元月退休的,退休后我仍在读《中国财政》。退休了我还是财政人,我要让《中国财政》伴我终身。(江西省永修县白槎镇财政所陈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