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王建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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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税费改革后,原“三提五统”中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将在2005年全部取消。取消后,农村仍然存在着筹劳用工问题,国家规定,农村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用工上限控制在10个标准工日以内。那么,当前和今后能否折款(以资代劳)收取,将成为上级有关部门与各级党政领导关注的焦点,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同时,又是农村广大基层干部面临的一个较突出的现实问题。笔者结合农村实际,就“两工”(筹劳)实行“以资代劳”管理作些思考。
筹劳实行“以资代劳”管理是农村现阶段的必然选择
农村筹劳,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植树造林,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防汛、义务植树、公路建设、修缮村办校舍。国家文件明确规定“两工”(筹劳)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不是说不能“以资代劳”,关键在于群众自愿,这是充分考虑农村当前实际的。因此,现阶段在广大农村,以资代劳取代“两工”已是一种必然趋势。其主要原因是:
(一)劳力大量外流,出资代劳应运而生。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富裕劳力的增加,农村大量劳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使“两工”(筹劳)政策难以落实。据调查,农村的青壮年劳力,80%以上都外出务工,留...
农村税费改革后,原“三提五统”中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以下简称“两工”),将在2005年全部取消。取消后,农村仍然存在着筹劳用工问题,国家规定,农村每个劳动力每年筹劳用工上限控制在10个标准工日以内。那么,当前和今后能否折款(以资代劳)收取,将成为上级有关部门与各级党政领导关注的焦点,也是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同时,又是农村广大基层干部面临的一个较突出的现实问题。笔者结合农村实际,就“两工”(筹劳)实行“以资代劳”管理作些思考。
筹劳实行“以资代劳”管理是农村现阶段的必然选择
农村筹劳,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植树造林,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防汛、义务植树、公路建设、修缮村办校舍。国家文件明确规定“两工”(筹劳)不得强行以资代劳,并不是说不能“以资代劳”,关键在于群众自愿,这是充分考虑农村当前实际的。因此,现阶段在广大农村,以资代劳取代“两工”已是一种必然趋势。其主要原因是:
(一)劳力大量外流,出资代劳应运而生。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富裕劳力的增加,农村大量劳力纷纷外出务工经商,使“两工”(筹劳)政策难以落实。据调查,农村的青壮年劳力,80%以上都外出务工,留守家中的都是些老、弱、病、残,事实上都不能承受“出劳”的任务。而外出务工经商的劳动力,在用工之时,也不可能再回家来“出劳”,因此“以资代劳”便成为解决筹劳矛盾的有效办法。
(二)经济上划算,农民自觉自愿。不出劳,便出资,再以资“聘劳”,操作省事,双方都划算。仅以2003年为例,政策规定农村每个劳力必须承担15个工日的劳动。若按每工5元的工价计算,15个工日“以资代劳”款只有75元。如果外出打工一天,至少可以获得20-30元的报酬,假如以每天25元计算,15天可以收入375元。出75元钱的“以资代劳”款,省下15天的时间外出务工,便可净赚300元。
(三)出资由来已久,符合农村实际。自改革开放以来,出资代劳已有十几年的历史。对农民来讲,他们已经习惯;对基层干部来说,他们也省时、省事。如大型水利任务,把村里的劳动力组织起来,那么一大群人,被子、行李、锅碗瓢盆、车船路费,吃喝拉撒住都要安排好,不仅十分困难,而且开销也大。如果“以资代劳”,把钱收起来交给派工单位,由派工单位就近统一安排劳力或使用现代化的机械,可以省力、省时、省事,农民也免受拖累之苦。
(四)一卡管理明白,农民要求折款。长期以来,广大农民已被过去那种“三提五统无底洞”的农村收款伤透了脑筋。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下降、税费管理规范,实行“一卡管全年,一卡管全(税)费”,农民对此十分拥护。但由于卡上“两工”负担只能填工数,到时交多少钱农民心里没准,总怕村里收款时,年底再随意加码。所以,一些农民主动要求乡村填制农民负担监督卡时,就直接把两工数折成金额数填进去,便于掌握全年的税费底数,真正做到拿明白卡,交放心钱。
(五)时代进步的产物,社会发展的需要。当今,国家可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及防汛工作的现代化工具十分先进。如大型挖掘机、推土机等,还有大量的农用机动运输车辆,如果把需要农民手挖肩挑的劳动用现代化的机器来代替,即把农民应付出的劳动转换成货币,统一调度,使用先进机械工具,既提高了劳动效率,农民免受拖累之苦,科学技术也产生了效益。这种将劳动量转换成货币的形式实质上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时代进步的产物。
(六)折款便于工作,有利化解矛盾。在两工(筹劳)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各村、组甚至一个农户中的劳力总是有多有少、有强有弱;用起工来,有先有后,有近有远,工程有大有小,活儿有粗有细等。所以,农村用工中的分工难平衡、矛盾难协调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比如说,村里农网改造要挖电杆窝子,需要10个劳动力。而下次要照看村渠道上的树苗,也需要10个劳动力,说不定这回轮不到上次出工的10个劳动力。对此,前者认为吃了亏,心里不平衡,干部也无法调解。然而,这种矛盾恰恰只有通过折款才能解决。所以说折款有利协调用工,化解矛盾。
“以资代劳”实行财政统管的实践
既然“以资代劳”已成为替代“两工”(筹劳)管理的一种形式,那么如何征收与管理好“以资代劳”资金呢?近些年来,湖北省天门市通过不断实践,探索出了一种新的征管模式:将以资代劳资金统一纳入专户管理,由财政统收统支,使用专票(专门收款收据和记账凭证),设置专账,登记专项(科目),资金直达,专款专用,改变了过去由村民委员会坐收坐支的办法。原来“两工”收取的资金,除劳动积累工收取的资金由市、乡统一调度使用外,农村义务工收取的资金由村集体支配使用,事实上绝大部分改变了用支,许多都用于了其它非生产性开动,只有少部分用于村集体的公益事业。而目前实行财政统收统支,基本上杜绝了将“两工”收取的资金用于其它非生产性支出,使这部分资金真正用在规定的项目上,用在为广大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公益事业上。做到了三个满意:即群众满意、村组干部满意和有关部门满意。
探究“以资代劳”规范管理的对策
农村“两工(筹劳)”的管理,关键在于“规范”。
一是规范程序,完善手续,把握操作的合法性。要遵循群众自愿的原则,以村组为单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尊重大多数群众意愿,愿出资的出资,愿出劳的出劳,由群众讨论决定并签字盖章后,经乡镇农民负担主管部门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做到程序到位,手续完善。
二是明确项目,使用合规,注重用途的规范性。“两工”(筹劳)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农村村级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只能用于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组道路和桥梁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保证用途合理合法,提高项目效益。
三是严格标准,控制上限,力求入卡的统一性。要认真贯彻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严格执行过渡期内和期后筹劳标准和省里批准各县(市)的以资代劳工价标准,严格实行上限控制,在规定上限标准内各村筹劳的具体工价,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不得违规超标和加码。每年年初可直接将工数、工价及折款统一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给农民一个全年早知道。
四是集中统管,单独核算,保证收支的专项性。按照村账乡(镇)管的办法,村级以资代劳资金集中纳入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统一专项管理。实行财政统收统支:即在农作物收获时,由财政集中收取后,遵照税费直达、税费分流的原则,及时缴入“以资代劳”专户,及时登记村级“以资代劳”收入专账。严格按年初预算专项使用,实行单独核算,充分发挥有限的以资代劳资金的有效作用,促进村级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是健全规章,加强监督,确保管理的实效性。要健全以资代劳资金预决算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制度监督;要采取村(民主理财小组)、乡(镇)、县(市)三级联管的办法,进行复合管理。尤其是项目资金的使用要跟踪问效,并将使用过程和结果及时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政策和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管理的实效性。
(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天门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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