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被正式列入农业部确定的全国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试点区之一。为此,淄川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10项措施,以保证农村劳动力能够平等就业。
淄川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开始,经过几年的改革攻坚,淄川区企业的公有资产全部退出,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企业群体。
为了落实农业部的试点需求,淄川区出台了保障农村劳动力平等就业的10项措施,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即:根据农民工的年龄、文化程度、技术特长、就业要求等,建立农村劳动力档案,将进城农民工的管理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具体包括:取消企业对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取消对农民工进城的各种限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实行用工自主、双向选择、取消户口和地域限制,清理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各种手续,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和各种不合理证卡,简化农民进城就业手续;取消面向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不合理收费;落实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各项政策;区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资助;用工企业要与农村劳动力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