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年来,各地专员办在参与和加强财政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社保司业务角度,您对此如何评价?
路和平司长(以下简称路):2002年以来,在监督检查局及财政部驻地方专员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司委托各地方专员办开展了一系列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2002年5月到10月,结合监督检查局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我司委托各地专员办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查。通过调查,进一步核实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加强基金征缴、增加基金收入打下较为扎实的基础。2002年8月,我司委托专员办对一些地方2001年至2002年6月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灾情上报、救灾资金拨付等环节存在不少问题。2002年10月到11月,我司委托专员办对11户中央管理企业2001年至2002年9月份申报、管理和使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了部分企业存在多报下岗职工人数,冒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挤占、周转使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未按规定设立专户管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等违规问题,已根据相关规定做出了处理。2003年6月,各地专员办对防治非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准确核实了各地非典防治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通过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使我们摸清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有关财务制度,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另一方面也进一步督促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部门、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记者:目前各项财政改革正在逐步推进,您能
简要介绍一下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改革情况和下一步的改革设想吗?
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公共财政框架的逐步建立,财政的社会保障职能日益加强,财政社会保障的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管理的资金迅速增加。其中,2002年通过我司安排的资金已达到1280亿元,比1998年的185亿元增长了近6倍,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23亿元(含拨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地方支出657亿元。今后,社会保障资金需求以及由此带来的支出压力还会不断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再就业支出、农村卫生支出、城市低保支出都会随着改革的深化持续增长,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出现以及建立农村低保、养老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也会对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形成压力。迫于支出压力,财政部门既要研究解决资金投入、分配和监管方面的问题,还要花很大精力研究制度设计和政策管理等问题。从我司这几年的工作情况来看,面临的改革和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有企业改革、部门职责等多方面的复杂情况,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资金管理量大,改革任务重,协调工作难。因此,仅仅依靠一个司的力量来管好用好这么大一笔资金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各地专员办协助我们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堵塞漏洞。
记者:金人庆部长在听取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时,将专员办定位为“野战军”和“生力军”,根据这一定位要求,您认为目前专员办在业务工作、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进一步改进?
路:经过多年的发展,专员办已经建立起一支素质很高的专业检查队伍,并且在参与财政部业务司局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今后,希望专员办与部内各业务司局进一步加强配合,把财政监督与业务司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更好地发挥专员办的作用拓展更大的空间。为此,各专员办一是要加强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不仅要熟悉掌握财政财务知识和监督检查业务技能,还要了解相关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情况,如了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和改革方向,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以此指导社会保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向纵深开展。二是要加强各地专员办与部内业务司局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正常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如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补助资金时,要继续坚持将指标文件一并抄送各地专员办,使各地专员办可以根据指标文件实时监控资金安排使用的情况。另外,各地专员办要坚持做好对中央补助地方的“两个确保”和低保等社会保障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补助专户管理情况的检查,做好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