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建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山东省文登市财政局加强和规范了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本着“先评审后批复,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的原则,建立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建设局、财政局联合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批复后执行。对纳入政府采购的招标项目,包括标书的制定、标底的确定,必须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认定后,方可进入公开招标程序,评审中心要全过程参与、监督招标活动。对财政性投资的政府建设项目,事前要参与工程论证,事中要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实地测量和认证,对隐蔽工程一律实行“三方”会签制,并作为向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拨付和结算的重要依据,事后要对工程的预(结)算进行严格的审计。对政府的每项工程付款,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查认定后,实行局长、分管局长双签字后,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按照资金支出程序,直接拨给供应商或施工单位。由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全过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严把工程评审关、工程验收关和资金支付关,解决了以前想管管不了、想管管不好的老大难问题。
新机制的有效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2001年以来,他们共参与监管政府工程项目70多个,签证测量的工地260多处,涉及工程金额3亿多元,审计工程结算74份,审前价值9800多万元,共为政府节省资金5500多万元。
(丛庆华邢钦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