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胡志勇 (作者单位:中原油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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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部地区经济类型是典型的投资经济,投资对GDP的增长几乎占到一半以上,而且,西部地区投资主体单一,以政府性投资为主,民间投资发展比较缓慢。同时,西部地区由于财政比较困难,政府投资非常有限,在积极财政政策淡出后、如何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西部地区在消费、出口对经济拉动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启动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作些探讨。
一、影响民间投资的因素分析
(一)投资结构分析
从动态来看,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央对西部地区支持力度的加大,西部各省固定资产投资纵向增长较快,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比较明显。但从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来分析,国有经济投资比重较高,非公有制经济和外商经济投资比重较低。以东西部6个省市2001年有关投资资料为例(如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国有经济的投资比重明显高于东部地区,大部分省高于全国水平。如,陕西省2001年固定资产投资773.43亿元,其中,国有经济投资额479.13亿元,占总投资的61.95%,高出全国平均数14.82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额278.22亿元,占投资额的35.97%,低于全国平均数8.66个百分点;外商投资经济投资额16.09亿元,占总投资的2.08%,比...
西部地区经济类型是典型的投资经济,投资对GDP的增长几乎占到一半以上,而且,西部地区投资主体单一,以政府性投资为主,民间投资发展比较缓慢。同时,西部地区由于财政比较困难,政府投资非常有限,在积极财政政策淡出后、如何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西部地区在消费、出口对经济拉动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启动民间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作些探讨。
一、影响民间投资的因素分析
(一)投资结构分析
从动态来看,随着西部大开发和中央对西部地区支持力度的加大,西部各省固定资产投资纵向增长较快,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比较明显。但从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来分析,国有经济投资比重较高,非公有制经济和外商经济投资比重较低。以东西部6个省市2001年有关投资资料为例(如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西部地区国有经济的投资比重明显高于东部地区,大部分省高于全国水平。如,陕西省2001年固定资产投资773.43亿元,其中,国有经济投资额479.13亿元,占总投资的61.95%,高出全国平均数14.82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额278.22亿元,占投资额的35.97%,低于全国平均数8.66个百分点;外商投资经济投资额16.09亿元,占总投资的2.08%,比全国平均数低5.98个百分点。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主体单一,国有经济投资比重太高是西部各省普遍存在的问题,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影响民间投资的因素分析
1.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受限制,制约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广度和深度。目前产业准入政策在不同经济类型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仍然存在很大差别。据统计我国对国有企业开放的行业有80多个,对外商开放的行业有60多个,而对国内非国有企业开放的行业仅为对国有企业开放的二分之一。主要原因:一是原有的无形禁区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歧视性的准入政策仍然存在,特别是西部地区,对民间投资的领域限制较多。如银行、保险、证券、通信、石化、电力、轿车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二是一些领域虽然允许民间资本涉足,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待遇不对称,存在不公平竞争;三是审批环节繁多,准入条件苛刻。
2.财税政策不一致性,抑制了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扩张。经过多次财税制度改革与调整、财税政策在促进民间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如,双重征税问题。非公有制企业除了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投资收益大大削减。又如“低国民待遇”问题。外资企业利润转增资本金或另行投资,均可按投资额的40%得到所得税返还。国有企业享受技术改造贴息。国有、集体和股份制技术开发费以及技术改造投资购买国产设备可以部分抵扣所得税等,这些优惠政策都将私营企业排除在外。另外,税收优惠也打折扣。如所得税减免政策,对外资企业是从获利年度起开征所得税,对私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就开征,而企业在开办初期获利甚微。
3.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成本高。无论是直接融资或是间接融资,对民间资本开放程度都很低,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从全社会投资的资金来源看,1997—2000年,整个民间投资占国内贷款的比重,仅从37.1%上升到38.2%,而占自筹投资的比重则从50.3%上升到56.7%,占其他投资来源的比重从42%上升到59%。绝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中长期投资,主要依靠非正规、小范围的借债集资或股权融资,此类融资规模小、成本高、风险大,使投资缺乏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4.政府部门的投资信息、政策信息不透明,使民间投资的风险加大。目前公众对政府和公共部门拥有的公共信息的知情权不足,企业不能及时了解各行业现有的生产能力、项目在建情况以及新增生产能力,无法正确选择项目,造成许多盲目投资行为,加大了投资风险。
5.民间投资的法律保障不力,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在兼并国有企业、保护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明晰财产权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政府应提供的公共服务、公共政策体系不健全,投资者在履行程序、选择投资方向、争取技术支持等方面得不到有效服务。
二、东部发展民间投资值得借鉴的经验
东部民间投资相对于西部来说非常活跃,民间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更加显著,有许多值得西部借鉴和学习的地方。以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温州市为例,1978—2000年,温州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67.04亿元,其中非国有投资为981.94亿元,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高达67%。温州市鼓励和发展民间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归结起来主要是:
第一,放宽投资领域。温州市率先打破了对民间投资领域的限制,并对敢于向新领域迈进的民营企业予以支持和鼓励。目前温州民间投资已经涉及了道路、桥梁、隧道、码头、水利、通讯、文化、教育、医院、体育、旅游、城市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
第二,制定多项财税政策,积极扶持民间投资。温州市制定了许多财税政策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发展。如,把从事工业生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从原来年销售额60万元放宽到30万元。允许实行税收定期定额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自行选择纳税申报方式。。对进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给予直接登记注册、免收有关规费、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第三,制定优惠的园区政策,发展园区经济。温州市还围绕当地已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和层次、已形成特色的工业产品设立工业园区,制定许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进入园区。如,凡在园区内注册,以项目投资开发为主要营业收入的企业,可享受项目风险贷款贴息政策;年度上缴地方财政收入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企业,由开发区按其项目投资成本的一半,给予5%的贷款贴息补助;在开发区注册,且已享受优惠地价政策(指在6年内已全部退还80%土地款或政策已到期)的企业,凡进一步追加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财政部门商同有关部门确定企业发展贷款额度,再按其贷款利息(当期银行利率)的50%部分给予贴息补助等。
第四,融资政策灵活。温州市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做了许多努力。在贷款方面突破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差别待遇,就优惠利率、融资体系、解决贷款难等分别做出规定。在融资渠道方面,温州市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上市,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着手建立股份合作企业的股权交易市场。
温州市通过构筑最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为民营经济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能力、拓展产业空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些经验和措施值得西部地区借鉴。
三、启动西部地区民间投资的条件已经成熟
(一)宏观政策环境趋好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放小”的方针政策,对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国有企业的改制提供了政策保证。国家又进一步把个体、私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在宪法中正式确定下来,使非公有制经济得到根本大法的保护,为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有利的宏观环境下,只要给予其有力的引导和刺激,民间资本进行投资的积极性必然得到增强。另外,西部各省纷纷制定出台了鼓励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措施,为发展民间投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西部大开发使西部民间投资日趋活跃
西部地区的改革开放步伐正在加快,投资环境逐步改善,为本地各类企业包括民间投资主体的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的体制条件。同时,也吸引更多的东、中部各类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投资,促进了生产要素流动和区际贸易的扩大,这不仅为西部民间投资主体带来专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信息等本地稀缺的生产要素,还带来新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东、中部地区的各类企业也找到新的投资机会,扩大了配置资源的市场空间。
(三)城乡居民储蓄大幅度增长
1997—2002年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度增长,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远远高于GDP增长幅度。从静态的存量资金来看,2002年末,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额高达8691 1亿元。如果这些资金能用于投资,那必将对固定资产投资产生巨大的拉动作用。从动态的资金供给量和增长速度来说,尽管自1996年5月以来央行存款利率连续下调9次,但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依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2002年末,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与1997年相比,增加绝对量40631亿元,加之目前利率处于建国以来最低水平,对扩大民间投资提供了较好的资金条件。
(四)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使得政府不可能成为投资的主体
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占国家财政的比重较低,到2000年,两个比重分别为15.1%和51.5%,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仍显不足。随着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财政支出将以社会公共需要和市场调节失灵的领域为主,财政投资的主体地位将越来越降低,这有利于扩大民间投资的空间。
四、启动民间投资的政策选择
(一)健全和完善法规政策,保护投资者利益
西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政策,切实保护民间投资者的利益。一是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保护。西部地区要尽快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民间投资条例或者相类似的地方法规制度,明确界定民间投资的正当权益、活动范围和投资行为等,尤其要强调对民间投资主体财产权的保护,取消对民间投资的各种歧视或不合理规定。二是大力清理对民间投资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对民间投资的鼓励有一个公开明朗、连续稳定的政策,让政府各个部门和民间投资中的各种所有制经济都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营造一个有利于激励民间投资更迅速发展的政策环境。三是把民间投资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及实施要明确界定民间投资的领域和介入程度。
(二)进一步放宽和降低民间投资的准入门槛
清理现行投资准入政策,在明确划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类政策时,应当体现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一是对金融保险业、进出口贸易、有线和无线通讯网络建设、邮政网点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机场建设,公共服务、医疗机构、体育馆场、各类学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网络建设等领域要全面向民间资本开放。二是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转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济改革和战略性调整;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性项目,采取独资、合作、联营、股份等方式参与资本市场竞争,通过竞标获取项目的建设权和特许经营权。三是积极推行社会事业产业化,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中介服务等社会事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三)运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民间投资的发展
财政应当继续支持民间投资,以参股或补偿形式投入以民间资本为主的项目;大力推行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投资方式,通过收费补偿机制或财政补贴,吸引民间投资进入;用活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运用税收政策支持民间投资。如,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民间投资项目,在投资的税收抵扣和减免、成本摊提等方面实行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相同的优惠,对个体和私营企业要避免重复征收所得税等。同时,大力发展适应民间投资需要的多层次金融体系,简化审批手续,健全贷款抵押制度,加大对民间投资贷款力度,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积极为民间投资提供资金来源。
(四)建立和完善民间投资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率
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定期向民间投资者发布行业投资信息、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和技术服务,包括政府工作咨询、项目咨询、市场咨询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为民间投资者提供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必要的帮助;简化审批手续,精简办事程序和环节、增强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服务、保护、支持、提高的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强化法律意识,严格行政执法,规范管理行为,切实保护民间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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