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抚顺市是历史悠久的老工业基地,由于资源枯竭和产业结构调整及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造成大量人员下岗和失业,城镇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拉大。为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让城镇贫困人口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从1998年开始,抚顺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2年年末已保障15.6万人,占城镇非农业人口的10.4%。
掌握低保政策,严格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全市统一印制了低保普查、申报、审批表和低保登记册、低保金领取证,建立了统一的低保对象档案。审批程序层层把关,首先由保障对象个人申请,社区调查核实,街道(乡镇)审核,在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张榜公布一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然后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在申请、审批核查的环节上,主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看户口、查家况、访邻居、到职工所在地取证;二是严格计算家庭财产收入;三是各种证件、手续齐备,准确无误。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或半年检查一次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使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能够得到保障。
——建立各级财政社保专户,加强低保资金管理。从市本级到各县区及乡镇(街道)都建立了财政社保专户,发放低保...
抚顺市是历史悠久的老工业基地,由于资源枯竭和产业结构调整及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造成大量人员下岗和失业,城镇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拉大。为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框架,让城镇贫困人口得到基本生活保障,从1998年开始,抚顺市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2年年末已保障15.6万人,占城镇非农业人口的10.4%。
掌握低保政策,严格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全市统一印制了低保普查、申报、审批表和低保登记册、低保金领取证,建立了统一的低保对象档案。审批程序层层把关,首先由保障对象个人申请,社区调查核实,街道(乡镇)审核,在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张榜公布一周,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然后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批。在申请、审批核查的环节上,主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看户口、查家况、访邻居、到职工所在地取证;二是严格计算家庭财产收入;三是各种证件、手续齐备,准确无误。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或半年检查一次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使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能够得到保障。
——建立各级财政社保专户,加强低保资金管理。从市本级到各县区及乡镇(街道)都建立了财政社保专户,发放低保金先由民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核准后下拨,一般通过银行和社区直接发放。各级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并接受各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实行财政社保专户专账管理,保证了低保金安全、完整运行,避免了截留、挤占、挪用现象发生。
——低保金逐步实现银行发放,低保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为使低保金发放及时、安全无误,2002年在市部分区实施了低保金银行发放,如东洲区银行发放率已达到70%。全市建立了统一的低保档案,以街道为单位建设标准化档案室,对档案资料分类管理,社区低保户进行编码分类,为低保人员的就业、临时救助、低保动态管理等方面提供科学、真实的依据。
——积极构建社区平台,认真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为使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理规范运行,我们把社区作为调查取证的落脚点,积极构建社区工作平台,选拔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从事社区民政工作,并采取定期培训和不定期考核的办法,提高其政策水平。每逢低保扩面和新的低保政策出台,都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及时掌握政策,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证、合理、规范。加大对社区干部的监督考核力度,明确规定社区干部不能以任何理由为自己办低保,更不能徇私舞弊办“人情低保”。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为了保证低保资金的足额安排和专款专用,统一了全市低保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科目以及总账、明细账的记账方法。建立了资金使用的追踪反馈制度、重点检查制度和月报制度。通过报表分析和追踪检查,及时掌握下级财政部门对上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低保资金配套情况以及具体发放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虚报冒领、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规定不准发放人代替领取人签名、按指印和保留领取人印章;特殊情况下本人不能直接领取的,由社区或乡镇工作人员到低保家庭发放。
总结近几年城市低保工作运行情况,我们感到当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的最主要问题是动态管理问题,动态管理的核心是家庭收入的核实,对此,结合近几年低保管理工作的经验和实际工作中的探索,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实行家庭收入定期申报制度。低保对象每月向管理审批机关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如不按时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保障待遇。街道和社区要采取入户调查、单位取证、行业评估、居民代表评议、跟踪消费、组织保障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等办法核实其家庭收入(特别是隐形收入),同时建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隐瞒家庭收入骗取保障金的,要取消其保障资格。
·将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建立定期复核制度。对“三无”对象、残疾人、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主要成员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六个月复核一次。这部分保障对象相对固定,只要注意其自然减员。对家庭主要成员有完全劳动能力的,每三个月复核一次。对有关部门提供的退休金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在岗职工工资的发放、就业与再就业等情况,做到随时提供随时复核。
·明确低保动态监督和管理程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动态管理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组织实施,一个月审核一次,并写出动态管理情况说明,县区民政部门核准审批。民政部门将动态管理的情况和说明报当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准后,按实拨付资金。
·加快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实施低保网络化管理。通过低保网络化管理,可以随时监督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实时监控各地区低保人员、资金变化情况,监测低保人员档案管理情况,同时对低保人员的就业情况、家庭收入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实施低保网络化管理,对监督各地区是否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对低保的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的实时监控,对推进低保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对低保对象实行综合联动的动态管理制度。劳动和就业部门、社会保险部门、经贸部门和企业定期向民政部门提供再就业、领取经济补偿金、失业人员、领取一次性安置费、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等清单。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动态管理,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保障,家庭收入发生变化,超过低保标准的要及时终止保障,确保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差额救助标准有升有降。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讲政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代表的社会救助体系,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大的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