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余科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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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去年以来,我们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不仅农民负担得到减轻,而且通过改革规范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分配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面貌,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在农村税费改革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之后,由于旧体制机制的“惯性”作用,加之改革成本投入不足,税费改革彻底暴露了农村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同时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对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关系进行重塑和改造。而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牵涉到税费征收、债务化解、教育体制、职能转变、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本文就如何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提些看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的征收和管理
税费改革后,应研究制定税收征管办法,对农业税征收管理的程序、征收方式、强制执行措施、征管执法主体的权利与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征收机关、镇村各方的职责,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农村税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和违法处罚,使农村税费征管步入法制化轨道。农业税收征管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税收征缴办法,全面实行农业税收“整籍造...
去年以来,我们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不仅农民负担得到减轻,而且通过改革规范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分配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带来了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新面貌,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在农村税费改革的主体任务基本完成之后,由于旧体制机制的“惯性”作用,加之改革成本投入不足,税费改革彻底暴露了农村许多深层次问题和矛盾,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同时进行相关的配套改革,对基层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关系进行重塑和改造。而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牵涉到税费征收、债务化解、教育体制、职能转变、监督管理等诸多方面,相互关联,牵一发而动全身。本文就如何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提些看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的征收和管理
税费改革后,应研究制定税收征管办法,对农业税征收管理的程序、征收方式、强制执行措施、征管执法主体的权利与责任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明确各级政府、征收机关、镇村各方的职责,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农村税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和违法处罚,使农村税费征管步入法制化轨道。农业税收征管部门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税收征缴办法,全面实行农业税收“整籍造册到户、政策宣传到户、纳税通知到户、税票开具到户、减免发放到户”的“五到户”管理,按照“规范、服务、高效”的要求,继续完善到村到组定时定点征收和乡镇固定纳税点常年直接征收办法,全面落实农业税收征管政策,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过细做好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农民主动、自觉交纳农业税收和政策规定的费用。“一事一议”筹资属于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生产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在具体筹资办法上,推行“民主议事、限额提取、专款专用、张榜公布”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严格把好村民议事、预算审批、归户入卡和资金管理使用四个关口,切忌把“一事一议”当作正常的摊派项目,无事也筹、不议也筹、群众大多数通不过也筹以及把筹集的资金移作他用,规范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税费改革后,村一级开支紧张的困难最为突出,而一些地方村干部职数过多、运转成本过高和村级“三项资金”到位率低等问题,是造成村级运转困难的主要原因。据统计,截至2001年底,江苏省20924个村,当年收支富余的7113个,占34%;收支平衡的2035个,占9.7%;资金有缺口的11776个,占56.3%。尤其在经济发展薄弱的苏北、苏中地区,运转困难村的比例较高,少数收不抵支的村成了名副其实的“负债村”、“空壳村”。因此,下大力气,拿硬措施,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这是衡量改革能否成功的基本尺度。无疑,这既是实现改革根本目标的保障,也是在改革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按照“精简、效能”的要求,适度进行村组合并工作,采取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以中心村带周边村等多种形式,扩大村组规模,精简村组干部,选优配强村级班子,按规定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并推行交叉任职,组干部由村干部兼任。普遍推行村账乡镇代管制度,村级资金实行村有、乡镇代管、村用。乡镇切实负起管理责任,加强村级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村级支出不超出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不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继续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定期向村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统一实行农业税附加及农业特产税附加、省对县财政转移支付的15%和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10%等村级“三项资金”专户管理办法,确保“三项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尽快建立“三项资金”监督审计制度,努力提高村级运转资金保障水平,推动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三、进一步降低政府行政管理成本
解决税费改革后政策性的财力缺口,除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外,必须向内挖潜,把“减人减支减事”作为缓解政策性财力缺口压力最关键、最紧迫的配套措施来抓,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契机,重新反思政府的角色,正确处理农民减负与政府转变职能的关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从减轻乡镇政府收费的内在冲动和外来压力入手,正确定位乡镇政府的职能,尽快让乡镇政府从生产经营活动领域中退出。不断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根据乡镇的规模大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乡镇数量和布局,在抓好重点镇和中心镇建设的同时,兼顾考虑一般乡镇合并和人员精简分流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依据“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实施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开,优化乡镇权力结构。合理设置机构,提倡党政干部交叉任职或兼职,减少冗员,提高效率。同时,进一步整合乡镇事业单位资源,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市场化进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新办事业,大力压缩财政供养人员,使减人与减支相结合,不断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切实减轻乡镇财政压力。在深化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农村公共分配制度,使之与财政分配体制创新配套实施。科学界定县与乡镇两级政府之间的支出责任范围和收入来源,使其财权财力与承担的职能大体相当,把不该由乡镇财政承担的支出剥离出来,从制度上规范转移支付工作,变以支定收为以收定支,以财权划定事权,按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安排,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来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相继取消,建立稳定可靠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就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化,迫切需要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建立起义务教育由政府举办,其经费由政府公共财政承担的体制。关键是实行“一个为主”、“两个转变”,即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把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主要由农民承担转到主要由政府承担,把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从以乡镇为主转到以县为主。加快建立农村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统一发放的保障机制,落实好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统筹、按国标发放的规定,建立教师工资专户,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加快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根据农村中小学公用标准和定额,农村中小学按规定收取的杂费收入全部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在预算内统筹安排。加快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列入县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稳步推进农村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布局,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合生源变化趋势和分布情况,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尽可能将学校向城市和农村中心集镇集聚,鼓励农民送子女进入城市求学。认真抓好中小学教职工的核编和精简工作,按照规定比例配备教师,坚决清退临时代课人员和编外人员,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严把教师准入关,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择优汰劣,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进一步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化解村级债务,是当前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村级债务形成时间较长,原因比较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必须对村级资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准村级资产和债务的状况。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债务进行分析归类,明晰债权债务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对因直接举债兴办企业或以村名义借款向企业投资而形成的债务,应划给企业负责偿还,不得转嫁给农民。对村借债用于校舍、道路及其它公益性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债务,可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中逐年偿还。对农业灌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群众直接得益的生产性投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其形成的债务分解落实到农户,按期偿还。对闲置或经营不善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规定的程序,采取公开竞标、租赁、拍卖等形式变现,将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对因上交税费和拖欠村组干部工资所形成的债务,主要通过大力清收农户尾欠款偿还。当前,特别要规范和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杜绝新的债务发生。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坚持量力而行,不得举债进行。村内确需兴办的公益事业,通过村务公开的民主程序,列入村级收支年度计划,确保村级收支平衡,防止因入不敷出发生新的债务。
六、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农民是得益者,而镇、村两级组织和一些过去握有收费特权的部门,在改革中既得利益受到较大影响,对既得利益和旧的体制仍旧十分留恋,这是容易发生农民负担反弹的一个重大隐患。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出现反弹。一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实践表明,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一个十分有效的措施,受到农民普遍欢迎。税费改革后应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由省统一印制《农民负担监督卡》,使农民承担的税费和劳务统一规范进卡,其他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进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实行“一卡清”。二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目标管理制度。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责任制,坚持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认真落实控减农民负担工作部门目标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开展要农民和集体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改革和完善控减农民负担的工作考核责任制,坚持重点监控、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不断探索新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督查和查处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农民负担执法检查的规定,纪检、监察、财政、物价和农村经济主管等职能部门,通过接待信访,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对改革后违反规定,继续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和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三乱”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也要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动员群众依法缴纳合理税费。四是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农村税费配套改革深入推行提供法律保障。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一些法律制度不配套的问题,结合农村实际,适时修订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特别像土地流转、村民自治、农村义务教育、防汛和水资源管理、农村用电管理、农村五保户由乡镇财政供养等法律法规,要与实行税费改革后的新情况相衔接,确保立法保障,实行依法治负。
七、进一步创新农民收入增长机制
农村税费改革后,减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成为推进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主要任务。必须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广开门路,多管齐下,努力挖掘增长潜力,拓展增收空间,寻求不同区域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有效途径。在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时,应帮助农民调优品种,大力推广各种复合经营种养模式,大力推广各种省工节本增效技术,在农产品加工转化上,从财政、资金融通等方面提供政策、技术扶持力度,努力提高农产品加工产出效益。通过推进土地产出与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进程,大力发展农外产业,用城镇化来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科技进步、体制创新、结构调整、改善管理,发展壮大乡镇工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实行“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用工业反哺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政府通过提供更多的公共品,调整农业投资结构,加大农产品质量、农业科技、农业产业化等项目投入的比重,把财政支农的重点放在加强农田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上,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通过加大农村市场开拓力度,培育农村市场,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经营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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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