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来,农业财政工作面临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我国结束了长期以来的产品短缺现象,结构性过剩导致国内市场疲软,加上东南亚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二是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生了阶段性转变,以追求农产品数量增长为主的发展思路逐步转变为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的发展思路。三是1998年特大洪水发生以后,中央决定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等相继启动,昭示着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进。四是加入WTO,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国际经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面对“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机遇和挑战并存。与这种大的环境相适应,国家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加大对“三农”发展投入。据不完全统计,1998—2001年,全国财政用于“三农”发展的支出1098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5155亿元。财政对“三农”发展的投入占全社会总投入的比重达到23.32%,比1998年提高了4.25个百分点。同时,积极调整农业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和加强农业财政资金管理,转变农业财政工作作风,促进了“三农”的进一步发展。
1.支持大江大河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1998—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农口基本建设投资的总额1856亿元,其中国债资金1448亿元,2002年中央财政农口基本建设支出约490亿元,其中国债资金388亿元。重点支持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治理、重要病险水库的加固除险、重点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和一些重大水资源治理工程的启动。经过五年的治理,大江大河大湖抵御洪水的标准明显提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截至2001年年底,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已累计完成土方占设计的73%,黄河下游完成大堤加高544公里,松花江、嫩江干流堤防已有22%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小浪底等重点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开始发挥效益。“十五”期间五大重点水利枢纽工程正式开工,引黄入晋等水源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黑河、塔里木河治理工程全面启动,治理后的长江堤防经受住了2002年洪水的考验。
2.支持重点生态工程建设。1998—2002年,中央财政投入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大重点生态工程的资金合计707亿元。此外,2001、2002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资金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3.大力支持农村扶贫开发。1998—2000年,国家财政预算内安排扶贫资金37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59亿元,为实现“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1—2002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加大对农村扶贫的资金投入力度,全国财政用于扶贫的资金达29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06亿元。
4.支持农业生产和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民增收。1998—2001年,各级财政安排支援农村生产支出889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4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分别为273亿元和207亿元。重点支持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水平的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5.加大对农村中小学的投资,支持农村基础教育事业发展。1998—2001年,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用于农村中小学的投入累计2269亿元。其间,为了帮助贫困地区开展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央财政在“九五”期间投入30亿元的基础上,“十五”期间又安排了50亿元实施“贫困地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工程”。2001年,中央财政还安排了30亿元,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6.支持抗灾救灾,减轻农民负担。1998—2001年,国家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资金69.9亿元,中央财政投入水利建设基金113亿元,用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江河湖泊的应急度汛。国家财政对受灾地区实施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累计安排农业税灾歉补助资金8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49亿元。投入农村卫生防疫、抚恤和社会救济资金113.3亿元。
7.支持和推动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和粮棉流通体制深化改革。1998年以来,国家财政积极支持和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一是支持和推动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从2000年在安徽省开始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330多亿元,目前试点已经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二是促进棉粮等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深化改革,保护农民利益。1998—2001年国家财政累计投入资金25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658亿元,重点落实执行农产品保护价收购政策和建立粮棉风险基金政策,推动粮棉等主要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
(财政部农业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