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胡柏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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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改革和创新已成为财政工作的主旋律,财政监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突出监管重点,健全监管机制,在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政改革顺利进行的同时,推动财政监督事业发展。
在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新的历史时期,财政监督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立足监管,着力创新,服务改革,争做贡献。“立足监管”,就是牢固把握中编办、财政部赋予专员办的工作职能,强化财政监督,加强财政管理,积极推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有机结合。“着力创新”,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探索监管新思路,丰富监管新内容,拓展监管新领域,尝试工作新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服务改革”,就是要把握大局,抓住机遇,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财政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一体化的财政监管新机制,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服务专员办职能的调整和完善。“争做贡献”,就是要坚持讲政治、讲奉献,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强化中央财政监管和专员办发展做出新贡献。由于财政监督涉及财政管理和改革的各个领域,专员办的工作不可能全面出击,而应该突出重点,...
当前,改革和创新已成为财政工作的主旋律,财政监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突出监管重点,健全监管机制,在服务财政管理、保障财政改革顺利进行的同时,推动财政监督事业发展。
在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新的历史时期,财政监督工作思路可以概括为:立足监管,着力创新,服务改革,争做贡献。“立足监管”,就是牢固把握中编办、财政部赋予专员办的工作职能,强化财政监督,加强财政管理,积极推进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有机结合。“着力创新”,就是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探索监管新思路,丰富监管新内容,拓展监管新领域,尝试工作新方法,开创工作新局面。“服务改革”,就是要把握大局,抓住机遇,紧紧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财政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一体化的财政监管新机制,服务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服务专员办职能的调整和完善。“争做贡献”,就是要坚持讲政治、讲奉献,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强化中央财政监管和专员办发展做出新贡献。由于财政监督涉及财政管理和改革的各个领域,专员办的工作不可能全面出击,而应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一、把握全局;增强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的自觉性。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完善税费改革。这些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就是今后财政监督的重点工作。专员办要紧紧围绕服务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积极开展对国家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要坚持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改革大局服务的原则,准确把握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掌握财政监督的主动权;要胸怀全局,审时度势,找准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工作的结合点,确定监管工作的突破口,确保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对接”,提高财政监管层次和工作成效,充分体现财政监督保障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顺利贯彻执行的时代特征。
二、突出重点,保证中央预算收入的完整性。专员办作为履行中央财政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要根据国家赋予的工作职责,结合财政改革的总体需要,重点从三个方面强化中央预算收入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对中央预算执法部门的监督,重点是税务、海关和国库等部门。要规范财政收入对账工作,健全中央预算收入报表报送制度、联席会议分析制度和对账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其执法质量以及税务部门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政策执行情况;要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亏损补贴退库等各类退税退库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对地方自行制定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查处;要加强对关税和缉私罚没收入的监管,通过实施专项检查,全面规范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监管,重点是积极参与“收支两条线”改革,认真执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对中央级预算外资金的监管并纳入专员办日常监管范围,保证国家“收支两条线”政策顺利贯彻实施。三是继续抓好中央财政非税性专项收入征管工作,加大征管力度,健全台账管理、专人负责和定期对账制度,定期对各项收入进行清算对账,确保专项收入“颗粒归仓”。
三、抓住热点,保证中央财政支出的有效性。专员办要根据财政支出在编制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不同特点,加大对部门预算的监管力度,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监管,加强对财政支出的专项核查,真正建立起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一体化的全过程监管机制。一是要积极参与部门预算改革,认真履行对各部门及其基层单位中央预算编制的事前审核调查,保证预算申报的科学性;认真履行对各部门及其基层单位使用财政资金情况的跟踪问效,监督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情况;认真履行对各部门及其基层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事后效绩考评,对财政资金申报、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二是要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监管工作,按照“审、查分离”的原则,将事前审核与事后检查职责分开,强化事前初审调查,加强事后监督检查,重点是要充分利用初审调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信息,以审核环节为平台,向上追踪检查资金使用单位的申报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复核质量,向下跟踪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保证国库资金及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建立起对资金申报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模式。三是要采取“确保重点、抓住热点、攻克难点”的方法,对于企业关闭破产费用预案审核、国储物资利息费用支出审核等财政部明确授权专员办必须实施监督管理的重点项目,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突出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持久性;对社保资金、灾歉减免等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项目,要及时组织力量实施监督检查,突出监管工作的服务性和时效性;对于监督内容复杂、花费时间和精力较多的项目,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集中时间和精力实施专项检查,突出监管工作的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
四、主攻薄弱环节,维护财经秩序的规范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财政部门的工作重点是“治乱”和“打假”,也就是治理财会基础工作混乱局面,加强财税监督和财会管理,打击会计信息虚假行为,规范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会行为和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为此,一是要继续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要以《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手段,规范处理和公告行为,进一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开展下去。二是要明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选户,注重检查那些规模较大、违纪问题较为严重的领域,每年在全国范围内选定金融、经贸、教育等若干个行业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实施系统性检查,突出规模效应;严格执法,把处理事与处理人有机结合;坚持疏堵并重,既要严格处理违法违纪问题,也要促进相关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实行“上下联动”,即检查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部署,由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统一行动,必要时可授权专员办联合地方财政监督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统一开展当地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另外,还要继续抓好对国家独资银行、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以及部分中央军工企业的决算审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群众举报案件。
五、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宏观性。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化和财政管理的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也应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和财政管理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检查和调研,提高财政监督工作层次。一是要加强信息反馈,通过监督检查,深入调查一些倾向性问题,及时反映影响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和中央预算执行的重要问题,充分发挥“耳目”作用。二是要积极建议,针对检查和调研情况,既要提出修订、完善财税制度法规的建议,实现服务决策和促进管理的目的,也要分析被监管单位管理方面的漏洞,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被监督单位改善管理。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监管工作的主动性。我国财政系统正在实施的“金财工程”是通过建立包括部门、单位、地域、序号等属性的数据字典,详细记录每个部门、单位每一笔财政资金收支来龙去脉和每一个时点的资金运动情况,涵盖财政收支管理的全过程,动态监控任一时点的财政收支状况,从根本上防止财政资金的体外运行和被挤占挪用。财政监督要有机融入“金财工程”工作中去,专员办应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基本思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强化财政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成效。一是要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通过开发和运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提高公文阅办速度,加强催办和督办,保证信息资源共享,并且为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化奠定基础。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督软件系统建设,通过研发和运用中央预算收入分析、专项支出监督、增值税退税、银行呆账核销等财政监管软件,将外部提供的以及内部掌握的各项业务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增强软件系统的查询、修改等功能,建立起比较全面、准确的业务电子档案,确保日常监管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三是要积极推行网络化监管,尤其是在中央预算收入监管、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工作中,专员办要积极开通与税务、海关、国库、代理银行以及财政资金使用部门点对点微机接口,或采取以邮件方式收发电子信息资料,以此建立起网络化监管平台,充分掌握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实现对中央财政收支和各类工作情况的动态监管。
(作者为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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