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北京市对区实行彻底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打破了原有的收入分级管理的模式,街道财政体制的实施基础发生了变化;各区根据市对区的体制原则,并结合街道财政发展特点和现状,对街道财政体制均进行了改革或调整。目前8个城近郊区尽管形式不一,但都运行着街道财政体制。
一、街道财政体制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从目前8个城近郊区来看,体制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界定收入范围,核定支出标准,保证基本需求,建立转移支付制度
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丰台、石景山等区均实行这种与地方税收挂钩的体制。首先明确街道财政收入范围,基本上是地税部门征收的区级税收,但也有把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纳入街道财政收入范围的,如朝阳。其次根据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和各项支出标准,核定街道基本需求财力,包括正常经费支出和各项办事资金;在此基础上,或实行彻底分税,核定补助和上解,如东城、西城,或实行总额分成,超收多留,如崇文、丰台、石景山,或实行街道正常经费支出由区财政予以保证,事业经费和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则与街道财政收入挂钩,按照街道财政收入总额、财政收入增量、对区财政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分配,如朝阳;另外,辅以区对街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街道财力保障机制,增加街道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投入。这种与地方税收挂钩的街道财政体制,其设计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为了调动街道协税护税、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
(二)保证基本需求,分类总控管理,动态转移支付
海淀区实行这种体制,即不再确定街道财政收入范围,而是根据高于全区行政单位平均经费标准的原则,核定各街道财力基本需求,包括政府机关经费、机关离退休经费和民政经费、事业单位经费和其他经费,并根据“政府机关经费”和“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费”数额的10%核定一部分机动财力,纳入基本需求财力,由区财政予以补助。同时区财政在充分考虑街道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等各项因素所必需财力的基础上,以原街道体制财力为基数,加上部分区财政收入增量分成财力,作为对街道的转移支付财力,考虑区域面积、区域人口、居委会、托幼园所等因素进行分配。各街道根据下年度财力预计情况,在继续实行功能预算的同时,编制街道部门综合财政预算,报区财政审批并报区人代会备案,区财政按照综合财政预算定期拨付资金组织预算实施;并建立街道财政单一账户,对街道财政总会计预算内、预算外和单位会计等账户均予以合并,统一核算街道各项收支。
海淀区之所以实行这种不与地方税收挂钩的体制,根本在于其经济发展的聚集效应大,在中关村高科技园区的带动下,经济发展势头迅猛,财力充裕,不需要各街道再去做协税护税的工作;而且也考虑到由于区域面积大,街道辖区范围存在交叉,税源户的认定以及财政收入的核算的难度大的因素。海淀街道财政体制实质是在给予街道充足财力、保证其行使街道财政职能的前提下,把街道作为行政单位来管理。
二、实行街道财政体制的必要性
从大环境看,当前经济发展的聚集效应日益显现,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会本着趋利原则向经济环境较好的发达地区流动,区域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城区是相当认可街道财政体制的积极效应的,并结合各自情况和特点,设计出各种体制,制定相关激励办法,调动街道协税护税及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
从宣武区情况看,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最终还要靠区域经济规模的壮大,但由于区位竞争优势不明显,相当一部分税源户已面临着流失的危险,需要通过街道财政体制来调动街道协税护税、巩固和涵养税源的积极性。街道财政体制的实践也证明了其在涵养税源、改善区域面貌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如街道财力逐年增强,各街道都加大了对城市管理、社会救济、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投入,等等。“九五”期间,各街道用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整治的资金累计达5000多万元,用于社会救济福利事业的投入达4600多万元,而用于文化体育等事业发展的资金也近100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宣武区的城市面貌,增强了城市功能。自2000年实行新的街道财政体制后,各街道更加关注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地方税收的完成情况,及时转变职能,对地区内的税源户进行调查摸底,积极进行协税护税,宣传介绍本地区招商引资政策,为区域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中的街道财政体制
2002年宣武区在借鉴各区街道财政体制经济的基础上,重新完善了街道财政体制。
1.扩大街道的税源范围。适应所得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改革的要求,对地税征收机构按照属地原则重新设置税务所,划分税源户,除教育费附加、城服费等特定收入外,其他收入全部纳入街道财政收入范围。此外,由于当时所得税中央和地方共享具体政策尚不明确,为维护体制的稳定性,企业所得税暂未纳入街道财政体制。
2.强化街道财力保障机制。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以及新时期加强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客观要求,科学核定街道财力需求,为实现城市管理机制的创新提供财力保障。
3.进一步完善区对街转移支付制度。在维护街道既得利益前提下,适当考虑各街道的收入努力程度,合理平衡管理成本,调动街道发展区域经济和加强城市管理的积极性;鼓励街道创新,区财政从每年新增财政收入拿出一定比例,专项用于街道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和奖励。
4.建立税源建设激励机制。对街道通过改善环境和优质服务吸纳的新税源户,经区财政、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共同认定,当年新增区级财力的40%部分作为对街道的奖励,拨付街道用于街道事业发展;自第二年起纳入街道体制。对奖励后企业再次流失的,相应扣减街道的财力。
5.加强街道财政财务管理,实行部门预算。将街道财政账户与财务账户予以合并,成立街道单一账户,简化资金拨付使用手续,统一核算街道各项收支,街道收到区财政拨付的体制分成、补助收入及预算外资金收入时,作为本街道部门预算资金来源统一安排支出预算,并按照“量入为出”和“个人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区财政负责审批,使预算切实落到实处,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6.强化街道财政职能,保障资金安全。一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既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强化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增强对支出的调控能力;二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定期向街道财政报送报表,接受街道财政的监督;三是建立了经常性的报表检查和定期稽核机制,保证各项资金取之合理,用之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02年是宣武区街道实施新体制改革的第一年,各街道为促进区域经济总量增加,采取了许多卓有成效的举措。保:及时掌握地区企业动向,力保现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在街道扎根。引:通过树立街道形象,发挥部门优势,吸引企业到本区置业投资,增加税源。促:实行街道处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定期召开联谊会,与地区规模以上税源单位共商发展大计。培:定期走访重点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培育地区经济的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服务:提高部门服务质量,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经过以上努力,区域经济取得长足的发展。2002年,宣武区各街道财政收入实现70477万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52.1%。街道财政收入的增长为全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