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中国财政杂志社
官方微信
中国财政
微信公众号
财务与会计
时间:2020-04-25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一是确保邮电费支出不超标。市直各行政单位间的信件往来必须执行定点交换制度;办公电话实行磁卡管理,由单位结算住宅电话费的,要在规定的限额之内据实结算,超限额部分由个人承担。二是推进用车制度改革。不再核拨更新车辆款;行政单位报废车辆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租车费;对车辆未到报废期限,磨损程度在50%以下而自愿实行租车公务的行政单位,财政收回车辆后,按每台每年3万元核拨租车费。三是严控会议经费。会议印刷费支出不得超过会议费支出总额的10%;会议一律不予报销医疗费用、长途电话费,参加会议人员自行带车的,司机及车辆的费用会议一律不予负但;除市委、政府特批的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表彰会议以外,财政不核拨表彰奖励费用。四是加强出国、经贸活动经费管理。对因公出国团组经费实行预拨报账制,超支不补,节余退回;由外事办负责接待国外来访团组及市政府安排的零散外宾,财政不向其他单位核拨接待经费。
(本刊通讯员)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