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逐步理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调整充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其职责,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机制,结合实际,制订《金华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营运机构组建方案》。
2.制订落实国有资本退出计划。在征求各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市热电厂等30家企业国有资本退出计划和退出方式。
3.推进企业、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参与研究企事业单位改制政策,测算改革成本,制订改制企事业核销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资产处置,产权界定,把好资产提留、审核、核销关。年内基本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制,其他类型事业单位完成试点,在2003年基本完成事业单位改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改制后原则上全部退出。
4.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订《国有资产监管办法》,改革资产评估管理方式,严格评估程序,建立评估(审计)报告制度和公示制度。
5.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