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属省定贫困县,经济基础较差,底子较薄。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1999年以前,县、乡(镇)两级财务管理很不规范。单位银行账户多,货币资金管理混乱;违规账目多,会计核算及档案管理不善。财政管理和财力分配的职能被肢解,财政对部门和单位的资金“管得着看不见、看得见管不着”。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我们在深化财政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实践和探索,全面推行“分级预算管理、综合财政预算、财政单一账户”三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一、改革县、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为了充分发挥乡镇管理职能,调动乡镇党委、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从1999年起,我们按照“一级财政、一级预算”的原则,合理界定乡镇应有的财权和事权,对乡镇实行“划定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逐年递增上解或递减补助,自求预算平衡”的管理体制,健全了乡镇一级的财税管理机构和乡镇财政金库。针对乡镇经济基础薄弱,收支矛盾异常尖锐,乡镇擅自新增债务和隐形预算赤字等问题,我们及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将所辖乡镇分别确定为“发展型”与“保障型”财政两种预算管理体制,于2002年1月正式实施。
——发展型预算管理体制:对部分经济总量大,财政自给率较高,预算管理体制相对健全,财政运行基本正常的13个乡镇,在调整收支基数、教育经费上划的前提下,继续实行“划定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上解或补助三年不变,超收全留,自求预算平衡”为主要内容的“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保障型预算管理体制:对部分经济总量小,财政自给率低,预算管理约束机制相对薄弱,财政运行十分困难的7个乡镇,在教育经费上划的前提下,实行“确定收入目标,核定收支总量,制定开支标准,自给与补助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体制。
不论属何种体制的乡镇,只要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县财政都将保证工资支出、政策增支及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超收全留乡镇,主要用于消赤减债和弥补公务费不足。
二、全面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对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和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综合平衡”的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各部门、单位预算外收入据实上缴县乡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支出安排,由县乡财政视预算外收入和当年预算内财力,按照“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原则,确保当年部门、单位正常支出,即工资性支出、公用业务费和最基本的专项支出需要。在预算编制程序上,首先由单位对财政按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再由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审定,同级人大批准下达。在预算执行上,按下达各单位的综合预算支出指标,结合各单位的收入进度拨付资金。财政部门按批准的综合预算指标批复单位决算,由同级政府按下达给各单位的综合预算收支计划进行工作考核。单位的年度支出指标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在推进综合预算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在控制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方面大做文章,对供给单位进行合理分类,重新界定供给范围。按照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财政在保证行政机关的供给的前提下,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义务教育、科学、水利、农业等事业单位,其各项业务活动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不可能由市场机制去配置和调节,由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上的保证;二是半公益型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卫生、广电、文艺团体等事业单位,既负担着公共性和社会性服务的职能,又有一定的收入来源,财政对此一般采取定额或定项补助的方式支持其发展;三是经营型事业单位,主要是各类事务所、设计室、质监站等事业单位,其提供的各项服务或劳务主要是满足社会及个体消费的需要,以经营创收为目的,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鼓励其走向市场,与财政脱钩。
三、改革支付制度,实行财政单一账户管理
建立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简称财会中心),财会中心设置“资金会计”、“代理会计”两个岗位,负责同级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所需人员不增加编制,由财政部门在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在岗财会人员中择优抽调,工作由财政部门考核管理。单位设置“出纳”岗位,负责本单位的收支业务。财会中心开设基本账户,接收财政部门拨付给单位的所有资金。各单位的财务支出一律从同级财会中心基本账户办理。各单位取消所有银行账户,其存款余额全部划转同级财政专户。日常取得各项预算内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它资金,分别解缴财政金库和财政专户。单位所有的财务支出凭证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送财会中心审查并进行账务处理。财政部门参与预算执行全过程,从而达到规范财会工作秩序、强化财政财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的目的。
连续几年的改革,我县的财政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强化了财政监督职能,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实行综合预算和单一账户管理后,两块资金捆绑使用、合理安排,解决了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财政集中审核收支原始凭证,集中做账,加强了财政的监督管理。据统计,1999年全县比上年减少不合理财政支出340万元,2000年又比上年减少了100万元。以前不能兑现的增资政策全部得到了兑现,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也得到统筹兼顾。
二是为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财力保证。实行综合预算管理,解决了基层政府事权与财权分离、条条与块块分割的不正常状况,做到了人权、财权、事权的有机统一,增强了基层政府的调控能力,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也有了财力保证。在确保工资性支出前提下,1999-2001年,全县集中资金2000万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和生活环境;偿还教育“普九”欠账1400万元;小城镇建设投入1800万元;帮助医疗、计划生育等事业改善设施、设备投入720万元;县级财政转移支付980万元,帮助乡镇财政解决过去遗留问题。
三是增加了财政资金调度量,缓解了周转困难。通过实施财政单一账户,县、乡(镇)两级共取消单位银行账户764个,划转财政专户资金804.35万元,使财政部门平均每月可调度资金净增加150万元左右。1999-2001年在预算收入进度缓慢、上级借款相对减少、职工大幅度增资的情况下,我县仍然确保了全县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事业发展资金的需要,并且消化了往年欠拨部门、单位财政资金900多万元。
四是规范了会计行为,提高了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素质。实行单一账户管理,把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合法的基础上,彻底解决了单位钱账分管问题。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后,把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与会计主体彻底分离,克服了会计工作受制于单位领导人所造成的种种弊端,既使会计委派制和建账监管落到实处,又使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得到提高。
五是降低了财政管理成本,为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改革财会机构,科学设置会计岗位后,乡镇行政事业核算单位由原来的236个减少到20个,会计人员减少到85名;县级行政事业核算单位减少了43个,减少会计人员38名,每年县、乡(镇)两级将减少会计人员经费开支110万元。既降低了财政管理成本,也为机构改革奠定了基础。
六是强化了单位财务监督,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单一账户管理,从制度上、财务收支和运作上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将财政监督由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转变,使监督职能贯穿于整个财务活动的全过程。强化了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多家用钱,一家管账,加大了单位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既解决了各单位内部分配不公的问题,又较好地解决了过去财政对单位一年一度“马后炮”式的财务收支大检查,使监督检查寓于经常化、制度化的服务和管理之中。为防止各种违纪违规、贪污浪费、行贿受贿、资金流失和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