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县域经济以传统农业和基础工业为主,发展相对滞后,加之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作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小水泥、小冶金、小火电等“五小”企业纷纷关闭,三线企业也陆续外迁,使县级财源萎缩,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境地。2001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9500万元,人均财力仅为10245元。面对突出的收支矛盾,我们将缓解县级财政困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控制支出方面大做文章,建立起了统一标准、统一预算、统一采购、统一支付、统一直发的“五统一”管理体制,使全市财政连续15年实现了收支平衡。
(一)统一支出标准。过去,由于县级各部门、各单位业务费开支标准不统一,范围不明确,开支不规范,导致随意性较大,一方面有钱的单位大手大脚,而另一方面无钱的单位捉襟见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进行了统一支出标准的改革,并严格执行:一是统一制定了差旅、通讯、干部培训等日常公务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二是统一制定了会议费标准。凡由财政负担或补助经费的各类会议,由单位将会议内容、时间、参会人员和经费来源等详情报送市、县委办公会议审核批准,会议期间严格执行“六不准”:不准发放会议补助费;不准安排居住地参会人员的食宿;不准发礼品、购物券;不准请乐队、摆放鲜花、购笔记本和笔;不准喝高档酒和高档饮料;不准另行开支招待费、车辆燃修费、宾馆用品损失赔偿费和娱乐费。凡未经批准、擅自超时、超员、超范围开支的,财政一律不予认账。三是统一制定了接待标准。本着热情、周到、适度、得体的原则搞好接待工作。财政只负责“四大班子”的接待费,并由接待部门事前将接待对象编制接待预算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文件规定的标准计算并下达经费通知。四是统一制定了奖金、津补贴发放政策。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除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财政、人事部门的联合文件外,其他奖金、津补贴开支文件不再执行。上级部门对口奖励下级,本着“谁出政策,谁出经费”的原则,本级财政概不列支。五是统一了财政供给人员范围。按照机构改革确定的编制,财政只对在编人员安排经费,其他一律不作预算安排。
(二)统一预算编制。一是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取消和弱化收支挂钩办法,把行政事业单位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作为政府统一调控的公共资源,按照统一规定的原则安排使用,实行收支统管;按照“个人部分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视财力”的原则,全面推进零基预算,对原预算模式下形成的部门既得利益进行必要的调整,消除苦乐不均现象。二是细化预算编制。改变过去将预算编制到各部门,再由各部门编制到各单位的多级预算、多头预算的作法,由财政将预算直接编制到各独立核算单位。三是坚持“两上两下”的预算编制程序,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四是严格预算约束,预算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新增加的支出项目当年财政不予追加,待下年预算编制时再考虑。
(三)统一政府采购。一是编列采购预算,将各单位的采购计划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采购资金年初编列到单位和项目;二是对所有采购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凡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对会议和小车维修、保险、加油统一实行政府采购。财政拨款召开的会议,均由财政集中统一管理,凡经费支出在3万元以上的会议,实行竞价招标择优定点办会,在确保会议伙食、住宿、服务等质量的前提下,以价格为主要参考因素,兼顾对宾馆服务设施、环境、档次、交通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面向社会对各保险公司、加油站、汽车维修厂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年一定,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的费用在单位公用业务经费中列支。对需财政拨款支付维修资金的车辆,由各部门、单位提出申请,经财政局组织专家鉴定小组鉴定确认后,由专家小组提出修理意见,送经审定的多家维修中心进行招标维修,维修后须经专家组审查检验合格,并运行一个月后,财政才与维修厂家结算。
(四)统一资金支付。在保持单位“会计主体、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县级建立了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实行了零户统管,由财政统一办理各单位资金结算。具体方法是:“一集中”、“一取消”、“三不变二直达”、“三设立”。“一集中”,即财政安排的预算和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全部划入支付中心,由支付中心集中办理各单位资金结算。“一取消”,即取消单位银行账户,由支付中心统一在银行开设小额现金专户,根据各单位业务量核定备用金并存入专户,以备单位日常零星资金所需。“三不变二直达”,即在保持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程序、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单位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一律从支付中心账户中直达收款单位或收款人。“三设立”,一是设立稽核员,负责审核各单位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资金来源、开支范围、标准及备用金的发放定额;二是设立资金管理员,负责发放单位备用金,办理各种资金结算,登记银行存款;三是设立单位报账员,负责单位备用金的收、付、存及单据的报送。
(五)统一工资直发。由财政局牵头,人事局、编办等部门配合,将行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教育部门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纳入财政统发范围。在实施过程中,编制部门核准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人事部门核定人员和工资,财政部门核定经费来源,通过招标确定委托代发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将工资经费拨付到工资统发专户,由受托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在此过程中,财政、人事等部门对各单位的编制、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核减无编制或在编不在岗人员,并对各单位自行出台的名目繁多的各种津、补贴项目进行清理,增强财政预算对人员编制及经费供给的约束力。
通过不断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概括起来,就是“三减少,三提高”。
——减少了财政支出。近两年来,全市清理超编人员1340名,清退非财政供给范围的借用人员、临聘人员3500名,年减少支出5000万元。去年以来,全市共进行政府采购招标720次,采购金额7000万元,节约资金940余万元,节约率为13.4%。采购范围从车辆、办公机具、仪器设备逐步扩展到政府投资工程、城建绿化、交通建设等方面;财政集中办会395次,单位会议预算经费2433万元,实际结算1506万元,节约率为38.1%;维修车辆102辆,维修经费202万元,比单位预算节约83万元;支付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拒付不合理、不合法的财务事项689件,拒付金额214万元。
——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在各单位完成支付申请程序后,资金从支付中心直接到达用款单位或收款人,支付过程快捷、通畅、安全,既为资金使用单位提供了方便,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
——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从源头上制止了单位随意采购、虚列支出、超标开支,铺张浪费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从制度上规范了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把财政监督贯穿于整个支出的全过程,铲除了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
——提高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财政直接监控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可以集中调控资金办要事、办大事、办急事。今年以来,尽管我市财政收入进度较慢,但通过“五统一”,不仅保证了职工工资按时发放,保证了“两保”、“低保”资金的按时兑现,而且还消化了历年欠发工资2000万元,并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2001年,仅市本级就节约预算指标700多万元。
——提高了各单位理财积极性。实行“五统一”,增强了理财透明度,使各单位形成了“减人、减事、减支”的共识,更加注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实行“五统一”,不仅规范了支出标准、支出范围、支出行为,而且使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支出方式等也更加规范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