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陈刚 (作者单位:广西昭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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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广西昭平县从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加快了退耕还林的步伐,积极主动地抓好林业大县的退耕还林工作。计划用5—8年时间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做到既要抓好退耕还林,又要增加农民收入。
一、昭平退耕还林任重道远
昭平县素称“九山半水半分田”,除北面的巩桥、樟木、凤凰是产粮乡镇外,其余14个乡镇都以林业为主,林业是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几十年来,一任又一任县领导都恪守念好“山”字经,做好“林”文章的执政理念,千方百计振兴昭平林业,争当“林业书记”、“林业县长”,带领全县人民为消灭荒山,绿化昭平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由于过去昭平经济结构单一,农村经济困难,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清,一度过量砍伐林木,一些乡村甚至毁林垦荒,向山上要钱要粮造成水土流失。一月两月天不下雨,山溪水就开始断流,出现人畜饮水困难;每年汛期一到,山上的水又汇聚成一股股巨大的洪流,泥沙俱下,冲走房屋、牲畜乃至人,淹没农田和庄稼,农民颗粒无收。大自然的无情惩罚,给昭平人民保护大自然和生态环境敲响了警钟。90年代初期,当地政府和山...
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广西昭平县从今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加快了退耕还林的步伐,积极主动地抓好林业大县的退耕还林工作。计划用5—8年时间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做到既要抓好退耕还林,又要增加农民收入。
一、昭平退耕还林任重道远
昭平县素称“九山半水半分田”,除北面的巩桥、樟木、凤凰是产粮乡镇外,其余14个乡镇都以林业为主,林业是地方财政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几十年来,一任又一任县领导都恪守念好“山”字经,做好“林”文章的执政理念,千方百计振兴昭平林业,争当“林业书记”、“林业县长”,带领全县人民为消灭荒山,绿化昭平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是,由于过去昭平经济结构单一,农村经济困难,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认识不清,一度过量砍伐林木,一些乡村甚至毁林垦荒,向山上要钱要粮造成水土流失。一月两月天不下雨,山溪水就开始断流,出现人畜饮水困难;每年汛期一到,山上的水又汇聚成一股股巨大的洪流,泥沙俱下,冲走房屋、牲畜乃至人,淹没农田和庄稼,农民颗粒无收。大自然的无情惩罚,给昭平人民保护大自然和生态环境敲响了警钟。90年代初期,当地政府和山区农民明显意识到大量砍伐森林,毁林种粮的危害性,发出了严禁过度砍伐,保护天然林生态林人工林的号召,并付诸实践。特别是从1998年以来,昭平县全面推行退耕还林。各乡镇2000多亩25度以上坡耕地目前已基本退耕并种上了杉木松树或水果茶叶;公路沿线和主要河流两旁实行封山育林,严禁砍伐林木,保护天然植被。同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大力调整林业结构。在继续发展工业用材速丰林的基础上,利用荒山坡地扩大玉桂、八角、竹子等经济林和水果的种植。目前,全县经济林发展到42万亩,其中玉桂、八角12万亩,竹子16.9万亩;以沙田柚、青梅为主体的水果种植面积9.8万亩,茶叶1.5万亩。按照综合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建立起以茶叶等新兴资源为依托的绿色食品加工业,全县已形成以昭平镇、仙回、文竹、走马、庇江、古袍等乡镇的茶叶种植加工基地,运用传统方法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工艺加工制作的“将军峰”和“凝香翠茗”茶叶系列产品,以独特的风味和优良的品质畅销国内外,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实施退耕还林,既拓宽了山区农民的致富门路,又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不仅填补了少砍树减少的收入,而且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山区的农业综合开发。
昭平县委、县政府坚持一手抓造林绿化,一手抓环境治理,坚决关停并转大小100多家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企业。同时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落实退耕还林的配套措施,取缔了消耗资源、污染水资源、森林资源的25家化工、冶炼、造纸小企业,有力地为今后退耕还林、封山绿化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昭平县退耕还林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目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还有47.9万亩,由于水土流失和山石化加剧,导致旱涝灾害频繁发生。据统计“八五”期间发生旱灾受灾面积11.07万亩,发生洪灾受灾面积29.76万亩,粮食减收1129万公斤,使原本十分贫困的地方更加贫困。因此,加大退耕还林的力度,涵养水源,治理水患,改善生态环境,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兑现政策,充分调动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一)落实国家向退耕户无偿补助粮食政策。实施退耕还林,昭平县将严格按照国家粮食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具体是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300斤,经济林补助5年,生态林补助8年,同时还决定补助到期后可根据农民实际收入情况,再继续补几年。要坚持以营造生态林为主,生态林要达80%以上,经济林比例掌握在20%左右。对超过规定比例多种的经济林,只补助种苗费,不补助粮食。粮食供应品种为稻谷,原则上以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周转粮为主要来源。要确保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坚决杜绝给农民陈化粮。粮食必须兑付到户,各乡镇不得以任务形式将补助粮食折算成现金或其它物资发放。
(二)落实国家给退耕户适当现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的期限与粮食补助期限相同。现金补助兑付到户,不允许将现金补助抵扣农民应交的各种税费。各乡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放办法,确保补助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落实国家向退耕户提供造林种苗费补助的政策。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国家每亩补助种苗费50元。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采种、育苗向农民无偿供应所需的种子苗木,并确保种子和苗木的质量。
(三)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与退耕农民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实行责、权、利挂钩,积极引导和支持退耕后的农民大力治理荒山荒坡,并把植树和管护任务长期承包到户、到人。退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坡地造林、封山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由县人民政府逐块登记造册,及时核发林木权属证,并纳入规范化管理,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四)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退耕还林、招商入林。有条件的乡镇,要结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本着协商、自愿的原则招商入林。鼓励农村经济能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租赁、承包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其利益分配等问题由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协议。在有条件的乡村要实行连片造林,确保规模和成效。
(五)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性粮食、资金补助,实行报账制管理。县将自治区下达的退耕还林的年度计划和粮食、现金、种苗费用分解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将县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政策补助落实到村、到户,分户建卡,由农户按规定的数量和进度进行退耕还林。造林后,在乡镇政府统一组织下,由林业部门对退耕还林进度、质量及管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农户凭供应证和验收证明,按报账办法到粮食供应点和补助款发放点领取粮食和现金补助,以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携资承包者的积极性,确保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正确处理好退耕还林与农民吃饭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农民为什么要毁林开垦,就是因为没有饭吃,没有钱花,不解决这些问题,退耕还林工程就搞不下去。前几年,昭平在开展退耕还林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没有很好解决退耕后农民吃饭和经济收入问题,效果并不理想,复耕现象严重。因此,在今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中,要注意确保生态目标的前提下,兼顾农民的吃饭、增收和地区经济发展问题。这是确保“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的唯一办法。退什么地?一定要是坡度在25度以上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条件恶劣、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石山地和生态地位非常重要的耕地。平地,好地不能退,要确保农民的口粮地,这是关系社会稳定的问题。还什么林?要注意按自然规律办事,科学选择适地造林树种,发展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都非常显著的工业用材林和经济林,采用多树种混交和林药间作、林竹间作等生态经济型复合治理模式。既确保生态目标,又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三大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退耕还林要采取的各项措施
(一)要建立健全政府目标责任制。根据国务院的要求,退耕还林还草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昭平县人民政府已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对退耕还林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落实项目责任人。把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确保退耕还林的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作,为退耕还林工作做好服务。
(二)做好退耕还林的宣传和发动工作。退耕还林是一项政策性极强、实施难度极大的工作。目前,在一些乡村,出现了一边在大力造林,一边在随意毁林开垦的不协调现象。这一问题不解决,退耕还林不但没有成效反而还要倒退。对此,各乡镇要引起高度重视,要统一干部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加快森林资源培育的同时,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要利用宣传手册、宣传提纲和宣传挂图,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内容、操作办法、治理措施和扶持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三)要组织好种苗供应。种苗是退耕还林的基础。必须搞好种苗建设规划,确保种苗生产与退耕还林在树种、数量、质量、进度方面的有机衔接,尽量在县内解决退耕还林所需种苗,做到适地适树、良种壮苗。同时,要加强对种苗生产的质量管理,检查监督和检验检疫。要实行种苗供应质量终身负责制,凡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种苗市场行政执法力度,坚决制止垄断种苗市场、哄抬种苗价格的行为,严厉打击种苗销售中的不法行为,维护退耕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退耕还林的护理和技术保障工作。三分种,七分管,是退耕还林的中心工作,只种不管等于不种,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投入,结果达不到目的,退不出效益,既劳民又伤财,是退耕还林工作不容忽视的大问题。国家在财力这样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这样多的资金用于退耕还林,县、乡、村必须把工作做细,做出成效来。按照“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承包人要经常加强退耕还林项目的检查和护理,定时除草施肥,种苗存活率和保存率要达到75%以上,死苗烂苗,人畜践踏的要及时补种,严禁在项目区烧荒、烧灰、烧田基草、野外吸烟乱丢烟头的行为,严防山火发生,切实解决好种树与管树的问题。同时,必须适应新形势,依靠科技进步,发挥科技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县里要成立退耕还林技术负责机构,确定项目区技术负责人,建立技术考核目标责任制。要推广技术承包,有针对性地组织推广适宜于项目区特点的先进技术,进行科技攻关,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要建立施工培训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系统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和应用各项技术规程,指导项目实施。要采取发放科普读物、利用现代传媒和组织现场观摩等措施,加大对项目区农户的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退耕还林工作环节很多,只有健全制度,加强检查监督,才能保证质量与进度。首先,我们要对退耕还林实行工程化管理,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施工验收,按验收补助,做到设计、施工、验收、补助到作业小班、到农户。其次,要加强对退耕还林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和实绩考核。各乡镇在退耕还林工作中,要做到退耕面积、验收结果、钱粮补助“三公示”。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第三,要严明奖罚制度。对完成退耕还林任务好的乡镇及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没完成计划任务或达不到质量标准的,要追究当地政府、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将国家退耕还林的资金补助列入“高压线”管理,对贪污、克扣、截留、挪用粮食、现金补助的,要坚决严肃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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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