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者按: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多年来,中央财政为治理生态环境投入了大量资金,地方财政也在积极探索环保资金投入与管理的方式,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事业发展。但目前生态环境治理的任务依然很重,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备受人们关注。本期集中发表几篇文章,对这一问题作了很好的回答。
据统计,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林业的资金达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部门预算24.2亿元;林业重点工程资金169.8亿元;地方专款1亿元。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改善生态环境、遏制水土流失、减少水旱等自然灾害、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作出了贡献。
投入107亿元,天然林保护效果明显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状况,站在国家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高度,着眼于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该工程1998年开始实施。200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06.87亿元继续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其中:公益林建设资金19亿元,财政专项资金71.4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16.42亿元。至此,从1998—2001年四年...
编者按: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是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多年来,中央财政为治理生态环境投入了大量资金,地方财政也在积极探索环保资金投入与管理的方式,有力地推动了环保事业发展。但目前生态环境治理的任务依然很重,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创新资金管理机制,备受人们关注。本期集中发表几篇文章,对这一问题作了很好的回答。
据统计,2001年中央财政用于林业的资金达195亿元,比上年增长17%。其中部门预算24.2亿元;林业重点工程资金169.8亿元;地方专款1亿元。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改善生态环境、遏制水土流失、减少水旱等自然灾害、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作出了贡献。
投入107亿元,天然林保护效果明显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日益恶化的生态状况,站在国家和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高度,着眼于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该工程1998年开始实施。200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06.87亿元继续支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其中:公益林建设资金19亿元,财政专项资金71.4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16.42亿元。至此,从1998—2001年四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资金达321.73亿元。目前,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停伐、调减了木材产量。根据工程实施方案,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共调减木材产量1239万立方米,目前已全部减产到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到2001年调减木材产量640.9万立方米,减幅达34.6%。
二是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工程区内森林管护人员由1998年的5.5万人增加到2001年的15万人,并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管护承包责任制,使工程区内的13.9亿亩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管护。
三是加快了公益林建设步伐。到2001年底,工程区内共完成人工造林1880万亩,飞播造林860万亩,封山育林7921万亩,育苗面积22.5万亩。
四是妥善分流安置森工企业富余人员。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森工企业共有富余人员74万人,到2001年底,已分流安置53.3万人,其中一次性安置14.2万人。
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省份扩大到20个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我国生态环境,再造秀美山川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继天然林保护工程之后,我国生态环境建设的又一历史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这一战略决策,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率先启动了退耕还林试点工作。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试点工作正式在17个省(区、市)的188个县展开。2001年,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到20个省(区、市),涉及400个县,5700个乡镇,2.7万个村,410万农户,1600万农民。中央财政当年共安排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2.32亿元,其中:粮食补助30.03亿元,现金补助3.54亿元,种苗费补助7.95亿元,转移支付补助0.8亿元。全年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面积63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面积845万亩。3年来,国家已累计投入资金77.1亿元,已兑现粮食近40亿斤,共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面积1767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面积1646万亩。今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新增退耕还林还草面积3000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3593万亩(不含京津风沙源中的各400万亩),预计工程总投资在115亿元以上。
妥善治理京津风沙源
为改善北京周边地区生态环境,遏制土地沙化扩展趋势,2000年国务院决定启动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该工程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区、市)的75个县(旗、市、区)。到2001年底,中央财政两年累计安排资金18.34亿元,其中2001年安排资金10.67亿元(基建投资10亿元、现金补助0.08亿元、粮食补助0.59亿元)。共完成工程建设任务1350万亩,其中:营造林795万亩,退耕还林45万亩,草地治理405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105万亩;水利配套工程完成2491处;林木种苗基地1万亩;草种基地7.74万亩。根据“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工程规划”,2001年—2010年,将完成退耕还林还草近4000万亩;营造林7400多万亩;草地治理总面积近16000万亩;建立水源工程6.6万处,节水灌溉4.8万处,小流域综合治理23445平方公里。工程总投资达到558亿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在11个省(区)展开
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加强对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特别是对地处大江大河流域、大型水库周围、海防沿岸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管护,尽快改善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财政部决定从2001年起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并会同国家林业局选择11个省(区)先行试点。当年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试点面积2亿亩,试点范围涉及660个县级单位和2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旨在通过试点,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保护和管理模式,同时为带动地方政府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保护和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与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制定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目前,11个试点省(区)正在精心安排,全力抓好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
除以上重点工程外,2001年中央财政在农村小型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都加大了投入力度。年初,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财政专项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开展村屯绿化以及薪炭林建设,全国100个村屯绿化及薪炭林建设试点县工作进展顺利;森林防火指挥系统装备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森林病虫防治工作效果明显,全国没有发生大面积森林病虫害;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些珍稀野生动(禽)物种数量增加。林业科技、教育、质量标准等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2002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林业投入力度,特别是加大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林业重点工程的投入力度。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