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的风沙治理,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其中2000年投入600万元,2001年投入1710万元。为了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区财政局制定了“三专一封闭”制度。
所谓“三专”,一是开设专户。区财政局、生态办、项目单位设立生态环境建设资金专户。二是设立专账。区财政局设立生态环境建设资金专账,反映资金的收入、拨付、使用情况;生态办根据不同的项目设专账;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建立辅助专账。三是设置专人管理。区财政局、生态办配备专人对该项资金进行管理和核算,项目实施单位所在乡镇财政所设专人对生态环境建设资金进行核算。“一封闭”就是对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杜绝挤占、滞留、挪用该专项资金现象,项目建设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