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县市可用财力。2001年自治区对各地(市)转移支付补助额比1998年增长3.3倍。
2、适当调整财政体制,提高基层理财积极性。主要内容包括:对地(市)的税收增量返还系数由原来的1:0.15调增到1:0.3;本级不再参与原与地(市)分享40%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取消原体制地(市)作贡献上解;取消地(市)农业税倒“三七”上解与农业税提价增收上解;取消本级对地(市)的城市教育费附加集中上解。
3、积极筹措资金,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2000年以来,自治区财政调剂安排3.8亿元资金用于边境地区建设。
4、调整支出结构,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从2001年下半年起,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从自治区本级调剂安排6亿元资金,重点用于农村教育、卫生、改善乡村基层政权办公条件等三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