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集中收费,是深化财政支出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临汾市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自2002年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以优质、高效、廉洁、务实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在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源头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积极稳妥地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临汾实际,我们提出了“围绕两个确定,建立三个制度,坚持五个统一,实现三项分离”的会计集中核算运作模式。“两个确定”,即确定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范围和资金范围。我们将市直首批102户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安排的预算内外资金,包括上级专项拨款、政府性基金、市级专项资金等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三个制度”,即建立单位备用金制度、内部稽核制度、不合理支出登记制度。会计核算中心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严禁“白条”充抵发票。印制了“不合规拒付登记表”,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有权拒付不予受理,并填表登记,发现核算单位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向财政部门...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集中收费,是深化财政支出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临汾市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自2002年1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以优质、高效、廉洁、务实为宗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运作程序,在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源头治理腐败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积极稳妥地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结合临汾实际,我们提出了“围绕两个确定,建立三个制度,坚持五个统一,实现三项分离”的会计集中核算运作模式。“两个确定”,即确定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范围和资金范围。我们将市直首批102户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安排的预算内外资金,包括上级专项拨款、政府性基金、市级专项资金等全部纳入会计集中核算范围。“三个制度”,即建立单位备用金制度、内部稽核制度、不合理支出登记制度。会计核算中心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准确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严禁“白条”充抵发票。印制了“不合规拒付登记表”,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有权拒付不予受理,并填表登记,发现核算单位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向财政部门通报。“五个统一”,即对纳入集中核算的单位实行统一银行开户、统一会计核算、统一工资发放、统一资金调度、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开户就是撤销各单位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在代理银行开设预算内、预算外、专项资金三个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小额现金专户,其资金结算、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支出、往来款项的支付均通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进行分户核算。“三项分离”,即资金的使用者、拨付者、核算者三分离,形成了一种三者相互制约的关系,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由过去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截至今年4月底,会计核算中心为单位建立会计账套118套,经办、各类会计业务5380笔,涉及金额20021万元,审核出不符合财务会计规定的经济业务98笔,计1120万元。纳入首批集中核算的102个单位,今年1—4月份的招待费、差旅费、电话费、维修费、医疗费等开支比上年同期同口径减支223.89万元,下降20%。
二、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切实减少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临汾市在推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实行了使用、采购、结算三分离的办法,使用单位不能直接采购,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采购,资金结算由会计核算中心凭采购合同及有关资料办理,凡是未经采购中心统一采购的,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结算付款。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的密切配合,杜绝了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有效地堵塞了漏洞,规范了支出管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规范运作,我们还出台了《临汾市政府采购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和办法,制定了《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等12个内部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规范的制度框架。同时,开通了临汾政府采购网,为下一步实现政府采购网络化、科技化提供了重要手段。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使财政资金使用的全过程都得到了有效监督,突破了传统财政支出管理模式,提高了财政支出管理水平。据统计,截至今年4月底,采购中心共涉及采购金额575.5万元,节约资金53万元,节约率达到8.4%。
三、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
自1999年起,按照清理单位银行账户、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建立收费大厅的“三清一建立”工作思路,我们对有预算外收入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大规模清理,核销了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票据,并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集中收费大厅”,全部实行了票款分离。2001年,为强化财政监督稽查,我们组建了财政稽查大队,开展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大检查等活动。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努力,“收支两条线”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02年1月1日,临汾市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正式挂牌运行。截至今年4月底,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的单位197户,收费项目230个,累计收入预算外资金5524万元。
“中心”成立后,财政对市直单位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归口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职能由原来1个科分解到8个科,其中预算科管计划、国库科管资金,其他也6个业务科负责归口单位收入管理、支出审批、财务管理。为协调各部门工作程序,一是改革了记账方法,细化记账内容,扩大核算范围。即把原来只记流水账、只记发生额改为全面反映预算外收支活动,把原来收入只记到单位改为记到具体收支项目,把原来只反映收费内容的收支项目增加了财政往来资金活动内容,一并纳入记账范围。二是核对数据,调整账目,理顺账务关系。按新的记账方法,“中心”积极与国库科配合,分单位核对有关数据,调整账目,并对1—3月发生的3000多笔收支业务重新制作会计凭证,重新登记入账,做到“中心”与国库科有关账目一致。三是清理银行账户,实施规范管理。“中心”协助国库科对以前财政在商业银行开设的收入账户进行了清理,撤并了6个账户,重新开设了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为了保证及时足额地将各项预算外收入收缴到财政专户,我们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收费形式开展工作。一是对已实行票款分离业务的单位,由缴费单位或个人持执收单位缴费通知书到“中心”缴费,“中心”重点做好柜台服务工作。二是对尚未实行票款分离的单位采用集中缴费办法,即由执收单位向缴费人收费,定期缴到“中心”。三是对一些工作量较大且缴费集中的收费业务,如学校开学、考试报名等收费,“中心”采取上门服务办法,既方便单位和个人,又能及时将款项收缴“中心”专户。四是增设收费网点。为了方便单位和个人交纳行政审批工本费、管理费等款项,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行政审批、交款一个地方完成,“中心”在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收费网点。此外,为了及时向局领导及各业务科提供准确的预算外资金收支信息,“中心”加强了与财政局有关业务科的联系,制定了财务软件操作规程,实现了“中心”与国库科微机联网,资源共享。为更好地向市级各执收单位提供服务,使各单位随时了解本单位账面资金情况,“中心”还开设了语音电话查询服务业务。为方便单位和个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中心”在收费大厅安装了电子触摸屏,并对有关内容进行及时修改、更新,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