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湖北专员办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财政监督工作成效,积极创新管理机制,精心设计财政监督和精神文明建设“双百分”考核指标体系,实施机关工作量化考核,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推动了财政监督事业的发展。3年来共查处违纪问题金额累计389亿元,处理责任人和提出追究责任人责任21件,为国家财政征收入库和增收节支近40亿元,先后有18项工作受到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有30多人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
1998年机构改革后,湖北专员办面临的人员精简与职能拓展的矛盾日趋突出,而机关工作中特有的“模糊主义”难有实质性改观,突出表现在工作质量的好坏难以细分,工作数量的大小难以细辨,工作成果的奖惩难以明确,人的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影响着机关工作效率。
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挖掘工作潜力,提高工作效率,湖北专员办按照“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健全体系,全面发展”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创新内部管理机制。
“夯实基础”就是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专员办根据财政部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和财政监督发展要求,首先按照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的原则,全面归集、汇总各项工作职能,并按行业、类...
自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湖北专员办为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财政监督工作成效,积极创新管理机制,精心设计财政监督和精神文明建设“双百分”考核指标体系,实施机关工作量化考核,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推动了财政监督事业的发展。3年来共查处违纪问题金额累计389亿元,处理责任人和提出追究责任人责任21件,为国家财政征收入库和增收节支近40亿元,先后有18项工作受到中央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有30多人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
1998年机构改革后,湖北专员办面临的人员精简与职能拓展的矛盾日趋突出,而机关工作中特有的“模糊主义”难有实质性改观,突出表现在工作质量的好坏难以细分,工作数量的大小难以细辨,工作成果的奖惩难以明确,人的工作积极性难以发挥,影响着机关工作效率。
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挖掘工作潜力,提高工作效率,湖北专员办按照“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健全体系,全面发展”的基本思路,积极探索、创新内部管理机制。
“夯实基础”就是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专员办根据财政部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和财政监督发展要求,首先按照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的原则,全面归集、汇总各项工作职能,并按行业、类型进行细化归并;其次是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研究确定专员办领导班子工作职责,并对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工作权限及协调配合作出明确规定;再次是按照分类管理、团结协作的思路,研究决定处室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将全部工作职责分解到处室,落实到岗位,并明确相应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最后,将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制情况合理调整,汇总编制出《湖北专员办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技能要求》,以此作为机关工作量化考核和对公务员工作情况考核的基本依据。
“规范管理”就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先易后难、先调研后规范、先试行后完善”的原则从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党委人事、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等6个方面,分类分项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保证内部管理规范化,工作运行程序化。
“健全体系”就是建立健全机关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处室工作职责完成情情况,从财政监督业务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部分建立起“双百分”考核指标体系,每个部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在实际操作中,设计出考核表格,由各处室按月分项填列上报,由考核专班按季考核、按季通报。财政监督业务考核指标包括财政部安排的专项检查、核查、调查任务,工作职能赋予的日常监督管理任务,省专员办安排部署的监督管理任务,其他应督办完成的工作任务,财政部和省专员办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基础规范工作等5个方面。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指标包括党建及思想政治、廉政建设、群团工作、遵纪守法、干部教育、宣传信息、执行内部规章制度、团结友爱、家庭和睦等9大类,明细为35项具体内容。
“全面发展”就是从内在机制上强化各项管理措施的关联度,使之协调运行,共同发展。核心内容就是细化岗位责任制,强化管理制度建设,为量化考核提供依据;以量化考核为统帅,通过随机督办和定期考核,为全面落实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提供保障。同时,对于考核中发现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遗漏问题,及时补充修订,纳入“双百分”考核,并适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确保内部管理机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湖北专员办根据财政监督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安排,充分利用内部管理机制,并结合实施事中督办、事后考核奖惩措施,拓展了工作领域,提高了工作效率。一是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将各处室的基础工作细化为48项内容,全部纳入量化考核。对于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和通报批评;对于基础资料管理有创新的,给予奖分和表扬。实施量化考核以来,专员办档案管理做到基础资料齐全,信息交换畅通,办事程序规范。二是重点工作得到了保证。对于财政部和专员办安排布置的重点工作,采取“重点规划、集中力量、加强督办、强化考核”的基本方式,确保工作成效。去年,我们对湖北和辽宁两地税收先征后返、地方财政虚收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规使用财政收入等有问题资金568919万元,检查工作受到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对全省12户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共查处违纪问题金额79137万元,追究责任人责任4件;对国家开发银行财务收支情况检查,查出损益不实等有问题资金2082837万元,在全国银行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对中央税收征管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了黄石、鄂州、黄冈等三个市,查处中央收入混库、偷漏税收等有问题资金25156万元,目前已追缴入库1804万元。
三是监管领域得到拓展。量化考核的实质就是狠抓规范、鼓励创新、整体推进。尤其是对于创新、拓展性工作,专员办给予特殊的引导和鼓励,把工作创新与业绩考核挂钩。对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肯定表彰的工作,最高可给予20分的奖励,并通过会议纪要、工作总结和内部局域网等渠道,对这些创新性工作予以宣传表扬。明确的激励导向充分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创新热情,各处室不断更新观念,拓宽视野,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的工作。如在粮库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试点工作中,湖北专员办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监管实施办法,审核缓拨资金12308万元,并且跟踪资金走向,对全省第二批22个粮库建设项目资金申报、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为今后参与部门预算改革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
四是执法风险得到防范。一方面通过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定期量化考核,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依法行政。另一方面严格财政检查审理工作,强化对审理情况的量化考核,以进一步化解执法风险。专员办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制定了审理工作试行办法,并将审理工作纳入“双百分”考核范围。对所有财政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必须先通过审理再审批下发,省专员办按季公布审理情况,点名通报未能一次性通过审理的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员,并对处室实行扣分。在对审理情况进行考核的约束下,专员办监督检查程序和下发处理决定的工作质量明显提高。3年来,湖北专员办共审理处理决定140件,其中一次通过审理的101件,两次通过审理的26件,三次通过审理的4件,另有9件重新补办手续。去年下发的48件处理决定全部一次性通过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