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州撤地设市以来,以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开展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等“创先”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的长足发展。在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财政科技投入上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尝试。
一是支持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财政预算内科技投入是保障地方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特别是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对促进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5年来,台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紧张、供求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逐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财政科技支出一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全市财政预算内科技投入从1995年的1280万元增长到2000年的8718万元,5年翻了近3番,年均增长46.8%。其中科技三项费用从1995年的729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6702万元,年均增长55.9%,增幅分别比同期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增幅高34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从1995年的0.5%提高到2000年的2%。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三项费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果,台州市在资金投向上坚持了“集中财力、择优扶持”的原则...
台州撤地设市以来,以实行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开展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等“创先”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科教兴市”战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的长足发展。在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财政科技投入上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尝试。
一是支持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财政预算内科技投入是保障地方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特别是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对促进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有着重要的意义。5年来,台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在财力紧张、供求矛盾突出的情况下,逐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财政科技支出一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全市财政预算内科技投入从1995年的1280万元增长到2000年的8718万元,5年翻了近3番,年均增长46.8%。其中科技三项费用从1995年的729万元,增加到2000年的6702万元,年均增长55.9%,增幅分别比同期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增幅高34个百分点和37个百分点。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从1995年的0.5%提高到2000年的2%。
为了更好地发挥科技三项费用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果,台州市在资金投向上坚持了“集中财力、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资助那些传统产业重大技改项目、国家级新产品开发及新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保、海洋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使有限的科技三项费用较好地发挥了其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目前,台州市许多重点骨干企业与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等院校合作,建立了科研机构。海正药业1999年成立了台州首家企业科技研发工程中心,东港集团在国内5所大学办有研究所。全市绝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科研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其中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至1999年科研经费达1.05亿元,2000年科研经费达3000万元以上,占销售收入8%。
二是建立高新技术投资等各项专项资金。从2000年起至200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作为高新技术投资资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改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贷款贴息、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等;每年安排500万元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基金,用以鼓励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设立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匹配资金,企事业单位凡列入国家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匹配支持,列入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匹配支持,列入市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补助支持,鼓励和调动了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每年拨出专款200万元,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引进高级技术人才和其他紧缺人才、建立人才信息库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及选拔培养人才;设立科技贡献奖励基金,对业绩特别显著、贡献特别突出、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实施重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人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是巧妙运作财政贴息资金。1998年以来,台州市成功地运用了财政贴息这一调控手段,充分调动了企业和银行两个方面增加技改投入的积极性。1998年至2000年,全市共安排了1.78亿元财政技改贴息资金,其中省财政厅支持5254万元,地方财力安排12546万元。财政技改贴息资金的运用,吸引了更多的银行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投向技改,真正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集聚作用,收到了“以小投入拉动大投入”、“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在增加财政贴息额度的同时,财政部门严格贴息项目的调查论证和审核把关,把握好贴息资金使用的方向和重点,切实把资金用到最需要、最能出效益的地方,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医药、化工、机械等几个主要行业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四是用好财政税收政策。几年来,台州市通过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财税政策,为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优惠的税收政策支持。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技术改造企业,用于开发、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仪器、设备,经核准后允许按年25%计提折旧费。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的科研机构和企业自行研制的技术成果,其技术转让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部分,报财政部门批准后享受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几年财政科技投入的实践,使台州市初步建立起了以科技三项费用为引导,以财政贴息、高新技术投资资金、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基金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匹配资金为杠杆,以人才资源开发等专项资金为补充,以财税政策为配套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财政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投入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活力。但财政科技投入的规模与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还不够高;以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尚未真正建立,高新技术投资资金构成中仍只是财政性专项资金,并没有吸纳足够的金融资金、企业资金和民间资金,进而形成较大规模的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使企业的技术创新得不到充足的资金支持;不利于与企业共担风险、防范和化解风险。因此今后财政科技投入应把握以下两点:
(一)财政投入应有重点。财政资金供求关系、财政收入增长与支出需求增长永远是一对矛盾。因此,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的结构,突出重点、确保重点,而不能搞“天女散花”。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科技投入,无论是当前还是今后任何时候都是财政支出的重点,因此必须增加投入,优先予以确保。市、县两级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同级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同时要扩大规模,提高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要增加人才引进、培养及科技进步奖励的投入,在经费上大力支持加快大专院校建设、发展高等教育及举办各种招才引智、引进高技术项目等活动。要舍得在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上投入,设立财税派出机构和独立的金库,理顺财税体制关系,以加快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财政要妥善运作科技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是今后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趋势和方向,财政资金应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因此,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必须以注重市场机制为前提,而不能是包揽式的直接干预,应主要起引导、启动、规范和约束作用。高新技术投资的风险也要由市场来承担,而不能由财政来承担。因此,财政在科技投入上不但要“有所为”,而且还要“善于为”。要将高新技术投入推向市场,运用市场化的运作规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财政部门的融资职能,建立一个以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制为核心的科技投入体系。一是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公司。以高新技术投资资金为基础,广泛吸引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民间资本和国外、境外资本,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并建立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这种做法,有利于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体现市场经济管理专业化的要求;有利于引进一批技术和管理专家,加强投资项目的运作能力,提高风险投资基金的使用效果;有利于增强高科技企业的融资能力,提高被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水平。二是建立风险担保资金和风险担保公司。设立以政府财力为支撑的风险担保资金和风险担保公司,担保资金由公司来操作。好处是可拓宽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缓解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