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的初步建立,县级财政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财政部门要树立新的理财观念,努力实现生财方式、聚财领域、用财方法和监督手段的转变。
一、生财方式由“投”向“引”转变
随着公共财政的建立,财政将不再向竞争领域企业直接投资。因此,财政支持经济的方式要随之转变,生财方式要由过去的单纯资金支持向政策引导、资金带动转移。
一是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策等财税杠杆启动社会投资。目前,县级财政多为“吃饭”财政,保工资都十分困难,再拿出相当数量的资金来支持企业发展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但财政可以利用贴息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来启动社会投资,使企业成为重要的投资主体。如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更新的,实行财政贴息的办法,调动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沿海一些地区的实践表明,财政贴息的启动效应一般在30倍以上,也就是说,100万元的财政贴息可以启动3000万元以上的社会投资,一个不富裕的县级财政一年拿出3000万元用于企业投资是不可能的,但安排100万元的财政贴息资金是能够办到的。这样,财政贴息政策就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此外,还可运用税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公共财政的初步建立,县级财政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财政部门要树立新的理财观念,努力实现生财方式、聚财领域、用财方法和监督手段的转变。
一、生财方式由“投”向“引”转变
随着公共财政的建立,财政将不再向竞争领域企业直接投资。因此,财政支持经济的方式要随之转变,生财方式要由过去的单纯资金支持向政策引导、资金带动转移。
一是运用财政贴息、税收优惠政策等财税杠杆启动社会投资。目前,县级财政多为“吃饭”财政,保工资都十分困难,再拿出相当数量的资金来支持企业发展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但财政可以利用贴息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来启动社会投资,使企业成为重要的投资主体。如对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固定资产更新的,实行财政贴息的办法,调动企业投资的积极性。沿海一些地区的实践表明,财政贴息的启动效应一般在30倍以上,也就是说,100万元的财政贴息可以启动3000万元以上的社会投资,一个不富裕的县级财政一年拿出3000万元用于企业投资是不可能的,但安排100万元的财政贴息资金是能够办到的。这样,财政贴息政策就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此外,还可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国有、非国有企业投资,如对企业用利润进行增量投资的,可实行退还当年所得税或按一定比例减免若干年所得税的办法,鼓励各类企业进行技改投资。
二是运用“以无形换有形,以所有换所得”的产权政策,以产权换资金、以存量换增量,鼓励非国有企业通过竞争、参股、联合、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引入个体私营企业经营方式和资金。如河北滦县通过实施“零基标准”的财政政策和灵活的产权政策,支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到2001年底,全县有113家县属企业和192家乡镇集体企业进行了租赁、出售、股权融资等形式的改制,盘活存量资产近10亿元,吸引社会技改投入约2亿元,使一大批企业焕发了生机,县办工业企业实现整体扭亏为盈。其中,北极熊公司改制后,全年实现利税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6.2%。
三是实行灵活的财政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财政要求财政将竞争领域的投资转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满足公共需求,但对县级财政来说,同样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应当实施灵活的财政政策,通过“企业出资,政府还贷”的形式,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多方投资的局面。1999年以来,滦县通过上述政策每年吸引社会投资5000多万元用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城市环境,完善了城镇功能,刺激了社会投资需求,促进了经济发展,培植了后续财源。
二、聚财领域由“窄”向“宽”转变
在县级财政中,收入结构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个体私营经济成为财政收入的增长点,第三产业对财政的贡献越来越大,预算外资金迅速增长。因此,县级财政聚财领域要进一步拓宽,聚财重点要实现三个转移。一是由过去的以国有经济为主、非国有经济为辅向国有经济、非国有经济并重转移。在税收征管中,坚持抓大不放小,既抓国有企业的利税大户,又抓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小户,对待个体私营经济,要点面结合,公平税负,应收尽收。二是由过去的以第二产业为主向第二、三产业兼顾转移。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城镇居民住房建设发展迅速,房屋交易逐年增长,契税应当成为县级财政增收的亮点。但目前城镇居民纳税意识较差,加上征管措施不到位,普遍存在偷漏税现象,造成居民住房交易中的税收流失。因此,应采取委托房管部门代征的办法加强征管,堵塞收入漏洞。三是由过去的重预算内轻预算外向预算内外资金统管转移,特别要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预算外资金“三权”归位的认识。大力推行综合预算管理,不断增加县级可用财力,缓解财政紧张状况。
三、用财方法由“粗”向“细”转变
目前,县级财政普遍存在支出管理粗放的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科学,长期采用“基数法”,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支出约束弱化,临时预算过多过滥,冲击正常的预算执行;支出结构不合理,存在“越位”与“缺位”问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因此,在用财方法上要由“粗”向“细”转变,硬化约束。一是在预算编制上推行“部门预算”,即预算按部门编制,直接编制到基层单位。同时,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保重点,压一般。具体做到保工资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三是深化财政支出改革,强化支出管理。积极推行工资发放银行化、财政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政府采购等改革措施,节约财政支出。四是调整财政支出范围。对事业单位,按照“公益型”、“半公益型”和“经营型”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对公益性支出,要全力保证供给;对半公益型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定额补助制;对经营型事业单位,创造条件,逐步推向市场。
四、财政监督由“弱”向“强”转变
随着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取消,县级财政监督呈明显弱化趋势,工作缺乏主动性和预见性。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职能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应当大力加强。要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专门的财政监督机构,调整队伍,充实人员。财政监督的重点要由“单元”走向“多元”,即从过去的比较单一的财政收入监督转向监督财政收支全过程,监督内容涵盖财税政策,收入征缴划解,支出使用效益等多方面。要转变监督方式,即由过去的突击检查转向经常性检查,由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由侧重外部监督转向内外监督并重。要依法监督,严格按照财经法纪和规定程序办事。要转变工作作风,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