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是全面开展了工资发放情况调查。区财政局自去年4月份起,对全区9个镇及76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11106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测算调查,并建立全区工资发放数据库和动态监控网络。
二是统一理顺了工资标准。明确了按省、市规定的必保工资标准发放,加强了工资管理。要求各镇根据财力情况落实工资政策,保证按必保工资或现行标准兑现,做到低标准,不拖欠。
三是全面实行了财政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工资办法。区、镇财政在同级国库建立了工资专户,预算内安排的人员工资经费、上级调度款、转移支付资金、调剂的预算外资金,都直接进入国库的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工资发放。
四是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将编制、人事、财政的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为此规定今后增加人员、工资必须经过同级组织、人事、财政三部门批准,超编人员一律不核拨经费。
五是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对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实行“零户统管”办法,取消了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所有资金全部集中到乡镇财政所专户管理。同时对收费部门实行“票款分离”,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以利于集中资金保工资正常发放,防止资金流失,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共争取上级财政部门转移支...
一是全面开展了工资发放情况调查。区财政局自去年4月份起,对全区9个镇及76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11106人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测算调查,并建立全区工资发放数据库和动态监控网络。
二是统一理顺了工资标准。明确了按省、市规定的必保工资标准发放,加强了工资管理。要求各镇根据财力情况落实工资政策,保证按必保工资或现行标准兑现,做到低标准,不拖欠。
三是全面实行了财政委托银行统一发放工资办法。区、镇财政在同级国库建立了工资专户,预算内安排的人员工资经费、上级调度款、转移支付资金、调剂的预算外资金,都直接进入国库的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工资发放。
四是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将编制、人事、财政的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为此规定今后增加人员、工资必须经过同级组织、人事、财政三部门批准,超编人员一律不核拨经费。
五是推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对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实行“零户统管”办法,取消了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所有资金全部集中到乡镇财政所专户管理。同时对收费部门实行“票款分离”,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以利于集中资金保工资正常发放,防止资金流失,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共争取上级财政部门转移支付、调度款及其他资金4000余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该区财政不足的困难。
六是对各镇实行工资发放情况按月通报制度。对因资金安排使用不当造成工资拖欠的镇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是进一步完善了区镇财政体制,合理划分乡镇收入范围。规定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税种区级不再参与分成,调动了各镇创收的积极性,有效增加了各镇财力。
(赵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