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5 作者:东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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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初,我省调整了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加之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收支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针对新的形势,我市按“保既得利益、调收入增量”的总体思路,对现行市乡两级财政体制进行了完善调整。
一、财政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一是兼顾市乡两级利益,尽力保证乡村两级正常运转,使乡镇财力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二是确保税费改革顺利实施,对省下达我市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转移支付到乡、村两级;三是坚持规范、稳定、公平,针对乡镇之间人均财力差距过大的矛盾,市财政以转移支付形式进行适当调节。
2、收支范围划分。除消费税外,各乡镇范围内的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税、地方工商各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均列为乡镇级财政收入范围。本着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乡镇范围内的政权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支出、公共设施维护建设支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等均列为乡镇支出范围。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开支的乡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及道路修建支出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今年初,我省调整了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加之农村税费改革后,乡村两级收支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针对新的形势,我市按“保既得利益、调收入增量”的总体思路,对现行市乡两级财政体制进行了完善调整。
一、财政体制调整的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一是兼顾市乡两级利益,尽力保证乡村两级正常运转,使乡镇财力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充分调动乡镇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二是确保税费改革顺利实施,对省下达我市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转移支付到乡、村两级;三是坚持规范、稳定、公平,针对乡镇之间人均财力差距过大的矛盾,市财政以转移支付形式进行适当调节。
2、收支范围划分。除消费税外,各乡镇范围内的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税、地方工商各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教育费附加、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罚没收入、其他收入等均列为乡镇级财政收入范围。本着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乡镇范围内的政权机构正常运转支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支出、公共设施维护建设支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出等均列为乡镇支出范围。改革后,原由乡镇统筹开支的乡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及道路修建支出纳入乡镇财政预算支出范围。
3、基数核定。以2000年各乡镇入库收入剔除增值税上划部分、今年起免征的屠宰税、以及继续实行专项结算的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作为各乡镇的收入基数。以2000年各乡镇体制结算财力剔除继续实行专项结算的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各乡镇分成财力后作为既得财力基数。
4、体制结算。消费税全额上划,增值税当年实绩比上年实绩增长部分的25%返还各乡镇。税费改革后增加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财政。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收入,仍按原规定实行专项结算,原体制中实行专项结算的其他税种不再单独结算。今后各乡镇财政收入实绩同口径比收入基数增长部分,市统一集中30%。除不可抗拒因素,各乡镇财政收入比2000年收入基数减收的,市将扣减乡镇财政财力。
5、实现市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按每村农业人口2800人、3000亩纳税面积折算各镇应设的标准村数。市财政按每个标准村2.5万元实行固定性转移支付补助,对现有村数多于标准村数的镇,市财政通过过渡性转移支付按多出村数每村补助2.5万元。转移支付以村测算,下达到各乡镇,由乡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分别轻重缓急统盘安排。在此基础上,采用统一办法,核定各乡镇人均财力,将2000年人均财力低于0.9万元的镇列入转移支付范围。对2000年人均财力不足0.65万元的,补足到0.65万元;对人均财力在0.65—0.9万元之间的,按与0.9万元的差额补助50%。费改税后部分乡镇新增农业两税低于2000年四项统筹支出(即不含乡村道路建设费用)的,由市通过固定性转移支付补助差额部分的50%。
二、配套改革的主要措施
(一)深化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1998年以来,我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调整事业布局,理顺条块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改革,全市撤销事业单位121个、合并20个、重组32个,47个单位实行了企业化管理,34个单位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压缩事业编制1825个,清理分流富余人员1046人,清退临时人员1600人,每年可节减财政支出1134万元。
1、政事、事企分开,实行多元投资。一是政事分开,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政府,对一些政事职责密不可分的,改为政府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行使部分管理职能。二是事企剥离。到去年年底,全市事业单位共剥离出165个实体。同时,积极推行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目前全市共有30多家中小学校、市直和乡镇卫生院进行了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办事业。全市先后有100多个事业单位实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部分营利性医院在产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整体租赁经营,大胆尝试由职工参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的办法,缓解了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的矛盾,促进了医院医疗条件的改善。
2、调整事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一是对位置相近、职能相同、性质相似、重复设置的事业单位,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合并或撤销。二是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功能萎缩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撤销了27个乡镇水产站,将其职能并入镇副业技术指导站;撤销了27个乡镇交管所,成立8个区域中心交管所。三是对任务严重不足或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事业单位,进行规模、建制方面的压缩或撤销。撤销了9个主管部门办的职工学校,重组了市成人教育中心,划归教育局管理;撤销了市直部门20个劳动服务公司。
3、推行产权改革,加快市场化进程。全市事业单位剥离出的165家实体,分别实行了股份制改造、建立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林场等47个单位实行了企业化管理,具备条件的单位,逐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大力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将具有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功能的事业单位,由政府大包大揽向社会办事业转变。
4、控制编制总量,加强经费管理。以“三定”为硬性指标,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总数,并按下限配置事业人员,管理人员职数严格控制在10%—15%之间。改变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办法,对劳动技校、计划生育指导站等12个单位,由原来的全额拨款改为以1997年指标为基数的经费总额包干;将会计函授站、殡仪馆等单位由差额拨款改为自收自支;对由政府授权或委托承担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根据江苏省和盐城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从今年1月份开始,经过基础准备、宣传发动、方案测算制定和申报审批、方案分解落实到户、检查验收等五个阶段,已基本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主体工作。改革后,全市计税面积比二轮承包净增加1.79万亩;合同内人均负担下降25.42%,合同内外人均负担下降48.46%,达到了镇镇减负、村村减负、组组减负、户户减负;今年农业税夏征,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坚决把规范征收行为,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作为第一位目标。各乡镇以组为单位,一方面将改革后各农户应负担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两工”和一事一议等情况张榜公布,另一方面,及时填制纳税通知书和农民负担监督卡送到农户。夏征开始后,严格按照一税一票、一费一票、一次一票和一户一票的要求,让群众缴明白钱。截至7月底,全市已入库农业税9572万元,占全年任务的92.7%。经过测算,改革后,镇村两级实际可支配的收入较改革前净减少7062万元。为尽力保证乡村两级正常运转,我市对省下达的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已全部测算下达到各乡镇。同时着力抓好村级经济的发展和各项配套改革措施的到位。1998年我市撤并了2个乡镇,今年又撤并了5个镇。去年我市还进行了较大规划的村组撤并和村组干部精简工作,行政村已由原来的732个撤并为483个,今年又撤并了79个村,村组干部已由改革前的6479人,精简为2940人,村平7.2人。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预算,努力控减各项支出。近两年来,我市财政预算编制坚持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原则,从今年起,对教育部门试编了部门预算,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管,优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其余经费视财力可能分别轻重缓急再行确定。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削减对一般性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对确无预算外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全额用于抵顶拨款仍有缺口的财政拨款单位,预算内优先保证其编制内实有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基本维持运转的公务费需要;对有预算外收入和财政补助单位,特别是能够取得稳定收入的事业单位,逐步削减财政拨款,预算内安排不足的部分,由单位用预算外资金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顺序,经财政审核后予以弥补。各单位对预算执行中可能出现的调资等新增支出,必须作充分的应对准备,资金安排上要留有余地。在此基础上,如资金确有可能,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大局的需要,重点保证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重大项目资金的逐步到位,其余项目年初暂缓考虑。对系统内少数单位收不抵支的,由本系统根据“统筹兼顾、调剂余缺”的原则自行解决,以切实加大预算外收入大户抵顶财政拨款的力度。对政府采购项目,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年初申报政府采购计划,从严从紧核定,解决“有钱多买、没钱少买”,所有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实行集中采购,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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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