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3年11月20日,在美国西雅图的布莱克岛上,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主持召开了首次APEC领导人会议。会议决定于1994年开始召开APEC财长会议,就地区宏观经济、财政及金融问题进行磋商并交换意见,从此APEC财长会议这一机制开始运作。参加APEC财长会的成员包括21个成员体的财政部长、财政和央行副手及其他官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行长或高层代表、国际证监委组织(I O S C O)、国际清算银行(B I S)、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 E C C)、亚太工商咨询理事会(A B A C)、亚太金融家小组(A F G)等组织的负责人或高层代表、一些国际性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的高层负责人和世界主要新闻机构的新闻记者。
▲ 1994年3月18—19日,第一届财长会议在美国夏威夷召开,会议主题为:“宏观经济增长战略;经济体内资本市场开发和境外融资”。
▲ 1995年4月15—16日,第二届财长会在印尼巴厘岛召开,会议主题为:“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资本流动;汇率问题和基础设施融资问题”。此次会议是为落实APEC领导人1994年11月在茂物发出的呼吁,即在本地区不晚于2020年进入自由贸易及投资的时代并加强各经济体间的发展合作而召开的。
▲ 1996年3月17日,第三届财长会在日本京都召开,会议主题为:“宏观经济问题;金融与资本市场;为基础设施发展筹集资金;汇率变动对贸易和投资的影响”。
▲ 1997年4月5—6日,第四届APEC财长会议在菲律宾宿务召开。会议的议题包括:宏观经济形势,促进私人部门参与基础设施的发展,促进金融及资本市场的开发,为资本更自由地流动提供帮助。会议认为:
(1)过去一年亚太地区的经济继续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势头,尽管一些经济体增长缓慢。会议重申,健全及谨慎的宏观经济政策对本地区资本的稳定流入、汇率的稳定及保持经济发展活力的持续性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2)随着亚太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政府单方面的投资越来越不能满足需要,而私人资本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动员私人资本及引导私人资本投向基础设施领域,有效地利用国际和国内的资本市场,是本区域经济体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
(3)金融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将有力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
(4)促进资本及金融服务的自由流动,鼓励本地区的监管部门在制定监管原则、实施监管手段及促进市场的监测方面加强合作。
(5)建立APEC财长会议信息网络,沟通APEC成员体与市场的信息联系。由APEC秘书处协助设计和维护APEC财长会议网站。
会议通过的《联合声明》认为,一些经济体的过热压力已经下降,其增长的放缓不会影响持续增长的乐观前景;市场的发展与融合必须和金融市场审慎监管的强化同步发展;外汇市场稳定的最为重要的基础就是要坚持以无通胀增长和持续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的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稳定性和可持续增长政策对保持本地区资本流动至关重要。声明同时欢迎采纳IMF特别信息披露标准。
▲ 1998年5月22—24日,第五届APEC财长会议在加拿大卡纳纳斯基斯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发展及对策、金融风险防范、区域宏观经济监测、加强国际国内金融体系、加强区域金融及资本市场等。
会议认为,引起亚洲金融危机的原因主要包括:
(1)过去一二十年来,亚洲地区谨慎的宏观经济政策促使了其经济的强劲增长,但资本的大量流入引起了经济过热,并导致通胀升高、经常项下逆差增加以及依赖外国资本弥补经常项下逆差而造成资本过量流入。
(2)一些经济体长时期实行僵化的汇率政策,且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缺乏协调,因此无法有效地控制过热现象及私人部门的过量借贷。
(3)对企业及金融机构的监管不力,且其自律不严,有些政府部门直接借贷,造成投资效率低下。
(4)过去高增长后面隐藏着严重的结构问题。
(5)一些发达经济体进口需求的下降,影响了亚洲地区的出口,美元升值又使亚洲地区出口竞争力进一步下降。
(6)信息透明度不够,市场反应失灵,容易造成波及影响。
(7)对冲基金的投机行为加剧了市场上连带及波及效应。
会议通过的《联合声明》》强调,为了促进地区经济的复苏及恢复稳定,应加强区域金融监测,落实各国际金融机构为应付金融危机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增加IMF短期储备金、提高贷款限额、确认新借款安排及其他多边、双边资金安排。对有关受金融危机打击的经济体正在有效地执行IMF支持的经济改革方案和一些经济体成功地重返国际资本市场表示赞赏。
▲ 1999年5月15—16日,第六届APEC财长会议在马来西亚兰卡威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区域经济和金融形势、国际金融体制改革和财长会议框架下各项联合行动倡议的进展情况。一些经济体认为:
(1)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的经济体经济已走出危机谷底,复苏的速度比预料的要快。金融危机使一些经济体贫困人口增加很快,因此要加强扶贫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2)国际金融框架改革涉及全球各方的根本利益,应有充分的机会让新兴市场经济体参与框架设计进程。
(3)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尤其是高杠杆率金融机构资金无序流动的监控;加强对私人部门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强对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在全球范围增强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债务风险的管理,实施灵活的汇率制度。
会议通过的《联合声明》指出,亚洲经济出现复苏迹象之后,一些经济体面临着结构调整的严重挑战。如何加强各经济体的经济基础,防范危机的再度发生,以及恢复国际投资者的信心,确保宏观经济的稳定,并保持经济健康发展,成为亚太地区各经济体政府的首要任务。各经济体应加强自身金融和资本市场的管理,鼓励企业加强自律;加强社会安全网络的建设,减轻危机对社会贫困阶层的影响。在重建国际金融体制问题上,呼吁国际社会加强对话和合作,国际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发挥主要作用。鼓励各经济体增强信息透明度,遵守信息披露标准。同时强调私营部门应该参与到危机的防范和解决过程中来。
▲ 2000年9月9—10日,第七届APEC财长会议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加强国际金融体系、健全和完善金融市场以及增强APEC财长会议作用等项议题。会议认为:
(1)随着本地区经济从亚洲金融危机中加速复苏,充分利用技术革命和经济一体化的益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其风险的挑战更加突出。利用好全球化带来的机会,是实现APEC成员稳定、安全和繁荣这一共同目标的基础。
(2)继续实施有效的经济和金融政策,推进结构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同时重申自由、开放的贸易和投资对可持续增长的重要性。
(3)促进更加自由、稳定的资本流动。继续推进政策改革,以便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带来的机遇。应在APEC内部建立加强金融市场的政策对话,探讨执行国际标准和准则的有关问题。
会议的主要成果有:
(1)会议是在2000年全球经济高速增长时召开的,探讨了如何深入结构改革和调整,巩固经济增长等问题,对促进本地区可持续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从本届会议开始,财长会提前到于领导人会议之前召开,财长会的讨论成果将提交领导人会议,其职能从落实领导人会议的指示精神转为为领导人会议提出政策建议,提高了财长会议在APEC进程中的作用。
(3)会议就加强经济和公司治理、打击金融犯罪、改善社会安全网络、运用信息技术创造新机会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建议从2001年初开展加强本地区公司治理的政策对话;建立一个工作组就各经济体内打击金融犯罪的立法与监管体系进行调查;建立设计优良、灵活、有针对性及节约成本的社会安全网络,照顾社会贫弱人群的需要;制定并实施恰当的政策,促进电子金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