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太仓市财政、物价、监察三个部门联合发文规定,收费单位在向私营个体企业收费时,必须先填写由收费者填写的“企业交费登记卡”。同时,这个卡将作为市有关部门检验其合法性、合理性的依据。
交费登记卡制度对收费者和交费者都具有约束力。首先是对收费者行为的规范,对不填写登记卡的,或不按规定超标、超范围收费的,企业有权拒交,并向物价、财政、监察部门举报。其次是提高了透明度,在全市收费项目、标准公示的基础上,对于交费者,既有了一个双方认可的书面依据,经得起事后检验,同时又清楚地反映了该交多少、已交多少和还要交多少,促进了及时、自觉按规定交费。
为了认真落实这项制度,该市还规定,对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单位,依据有关“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有关责任单位,退款、通报、公开曝光及没收、罚款、吊销《收费许可证》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陈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