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为催粮要款,乡村干部从穿汗衫忙到穿棉袄,还有不少钱、粮收不上来,干部的腿跑细了,人晒黑了,干群关系反而生疏了。”这是基层干部对农业税征收难的形象描述。然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安徽省和县大力推行农业税“三定”(定时、定点、定额)征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从而有效地破解了农税征收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三定”征收,就是通过下发农业税纳税通知书,让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征收点、交纳核定的税款。为确保“三定”征收的顺利实施,和县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农业税“三定”征收工作领导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县,乡“三定”征收工作;聘请了520多名文化水平较高、业务素质较好、政策观念较强的乡村干部,并通过业务培训,委托到征收点收取农业税收;建立健全农业税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以村为单位,聘请村干部及一些法治观念较强的村民代表作为农业税收协税护税员,并明确其责、权、利,协助农业税“三定”征收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狠抓宣传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三定”征收的基本内容及操作程序,宣传广大群众的纳税权利及义务,力求让基层干部与群众吃透精神。
“三定”征收在具体做法上主要抓好六个环节:一是编制清册,即乡镇农业税征收机关根据核定的征收税额,编制村、组、户的农业税应征清册、征收清册、结算清册;二是合理设立征收点,原则上以群众就近方便缴款为宜,一般设在村委会;三是下发纳税通知书,将载明应纳税额、缴税时间及地点的纳税通知书及时发放到农户;四是出示公告,各地以自然村为单位,通过广播和墙报等形式,将纳税情况进行公告;五是分户开票,农户缴纳税款时,由征收人员当场分户、分税种、分项目规范填写完税凭证,做到一税一票、一户一票、一次一票;六是库户分离,将征收的农业税款及时缴入国库,将征收的附加款缴入财政专户,严禁税费不分,混库混户,严禁将税款及附加款挪作他用。在此基础上严明五项征收纪律,即宣传政策,文明征税;讲究原则,不收人情税;严格程序,不准乡村干部上门收税;遵守法纪,持证上岗,亮证办税;执行政策,不准以债抵税,严禁以贷垫税。同时大力推行“十带头”、“三结合”等激励措施,鼓励群众主动纳税。要求党员、乡村干部、乡村教师家属、乡村企业职工、村民代表、复员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农村个体工商户、乡村干部亲戚朋友、富裕户等带头纳税,并将农户缴税情况与评选农村文明户、“五好家庭户”和推选村民代表相结合,鼓励群众主动纳税。对少数有经济能力而无正当理由拒缴农业税的农户,按照规定程序,坚持依法征收。该县香泉乡徐桥村一农户拒交农业税费,在当地造成很坏影响。为此,县财政局根据有关税法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促使该户补缴税款530.9元,并处以一倍税额的罚款,加收滞纳金106.7元。
“三定”征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主要表现在“多、快、好、省”四个方面。
多,即农民群众主动纳税的多了。推行“三定”征收以来,全县各地群众主动到征收点排队缴税,父代子缴税、外出打工户汇款缴税等现象比比皆是。城南乡今年午征第一天就有700多户农民主动到乡农业税纳税大厅排队缴税;香泉乡红旗村老党员潘黄发主动到征收点为外出打工的两个儿子一次性交纳午季农业税费1120元。
快,即农业税征收进度加快了。该县今年午季农业税“三定”征收面达100%,截至6月18日,全县已征缴农业税2484.6万元,占年度任务60.1%。该县张家集乡泉水村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了今年的午季农业税费征收任务。
好,即干群关系好转了。推行“三定”征收后,农业税收征管规范了,透明度提高了,农民缴纳税款的积极性大大高涨,纷纷主动纳税;乡村干部也从忙于催粮要款中解脱出来,得以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农民致富奔小康服务,干群关系明显好转。该县西埠镇双庙村实行“三定”征收后,村干部腾出时间进行大棚蔬菜生产示范,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村委会积极组织群众开展“一事一议”工作,修建了一条长达2公里的沙石路,深受群众欢迎。
省,即农业税征收成本节省了。实行“三定”征收前,上门催粮要款,需动员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征收成本居高不下;而实行“三定”征收后,农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征收点主动缴税,就大大节省了征收成本。城南乡今年午季农业税征收成本不到5万元,而实行“三定”征收前,其征收成本达15万元以上。全县节约征收成本达2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