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财政职能的转换,在“公共财政”下农村财源到底怎么抓?是当前财政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为此,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谈一些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公共财政”下的农村财源建设特点
“公共财政”下的农村财源建设具有全方位和高层次的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源建设主体社会化。公共财政下的农村财源建设已不是单纯的政府行为,更不是财政的单纯行为。财源建设的直接主体不是政府,而是全社会各类经济成份的市场主体。
(二)财源建设方向公共化。公共财政下的农村财源建设是从解决市场失灵的领域入手,牢固树立“大财政、大财源”的思想。真正把建设的方向转移到了宏观调控、政策导向和监督管理上;把建设重点定位于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公共服务设施、农产品加工转化和流通领域等方面,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
(三)财政支持手段政策化。一是财政政策与农业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明确地表示支持什么,不支持什么,限制什么;二是支持农村财源建设要建立在科学规划,严密论证的基础上,增加科学性和可行性;三是不再插手微观农村财源建设主体的具体经营管理,不背企业经营亏损的包袱。对其不再实行特殊化的税收优惠和税收歧视,坚持“国民待遇”原则。
(四)资金筹集方式多样化。在支持农村财源建设资金投入方向的领域,其使用方式正日趋多样化,特别是更加注重运用贴息等方式启动社会资本投入到农村财源建设领域,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从而建立起信贷资金、企业资金、民间资金和财政资金等各类资金相互融通、相互补充、形成合力的农村财源建设筹资体系。
(五)财政监管全程化。“公共财政”下的农村财源建设从战略的高度转变了以往重复建设,轻财政监管的现象,将财政监督与管理寓于财政日常收支的各个环节,做到了监督全程化。
二、“公共财政”下的农村财源建设的着力点
按照“公共财政”下的农村财源建设的特点和建设要求,结合襄阳县的实际,今后农村财源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破除旧观念,树立新的农村财源建设观念
全县上下要破除把农村财源建设与公共财政对立起来的观念。进一步强化财政职能,坚持围绕财政抓经济,围绕增收抓财源,努力培植新的农村财源增长点;要破除只有财政直接受益才是农村财源建设的旧观念。树立强县富民、间接受益的农村财源建设新观念,不断加大农村公共工程、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投入。解决财政在农村财源建设中的错位和越位问题,在市场失灵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破除单一的就农村财源建设论农村财源建设的狭义观念。确立“广义财源”观念,把农村财源建设与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区域经济发展、农业科技进步等结合起来,找准财政支持的着力点,增强财源的后劲和活力。
(二)立足效益财政,建立新的资金筹集和管理监督机制
1、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筹资机制。一是严格按《农业法》的要求,切实增加预算内支农资金总量。二是进一步深化我县“五小”水利、“四荒”拍卖,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改革,全面盘活农村存量资产。引导个体大户、城镇实业家、工商财团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与农业开发经营,培育农村新的经营主体。三是把贴息的范围扩展到农业科技服务部门的网络设施建设、农村集体受益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增加贴息额度、吸引信贷投资。四是在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特色基地建设等方面,对搞得好的地方,财政部门要实行以奖代补、以物代资等激励形式,调动各方面抓农村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五是继续积极探索利用外资、股份集资和其他筹资渠道。六是加快农村税费改革步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投入的积极性。
2、按公共财政需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和支农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目标管理,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办法,项目一律实行报账制。属县直农口单位承建的,由承建单位报账,农口主管单位负责监督,对乡镇承建的由财政所报账,财政局监督。建立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引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办法,实施项目预决算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建立项目追究责任制,凡项目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重复建设、亏损严重,达不到预期目标或不能按期收回财源建设资金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决策者的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挥霍财源建设资金的单位,要追究企业法人代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是逐步推行农业基础设施的有偿使用,对于现有的属于集体或国家的小型水利设施、林业资源、农业机械、乡镇闲置厂房、设备以及农业小三场等,通过引入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有偿使用形式,促进农业资本的有效营运,盘活农业资产。同时,加强对其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三)转变职能,准确把握农村财源建设重点
1、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扶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集中财力扶持小流域和大中型水库的综合治理;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建设标准化高产、稳产农田。
2、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一方面,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自己的合法经济组织,让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由被动走向主动。改变分散的农民与中介组织的“对等谈判”中往往处于弱势的状态;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我县诸如:万宝粮油集团、希望集团、正大集团等真正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科技含量高、有履约能力的优势龙头企业的引导扶持力度,以充分发挥他们在订单农业发展中的骨干带动作用。
3、支持科技推广,发挥农业科技示范作用。侧重小麦、水稻、水果优质品种的选育推广、大棚种植技术、名优瓜菜的栽培、节水灌溉等。集中一批资金,集中一批人员,集中时间,建好襄阳楚澳种畜开发公司、襄阳绿天使公司等高新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在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中,充分利用农业技术服务部门的技术,把农技人员个人工资福利与技术成果结合起来,实行工效挂钩。
4、围绕产品加工,巩固发展农业产业化。一方面,大力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抓好精品名牌的策划、立项和扶持工作,进一步发掘传统的柳编、麦冬、大头菜、雪梨等产业优势,提高现有品牌知名度;另一方面,通过对现有乡镇企业的兼并、改造、实现资产重组的资源优化配置,在水果深加工、肉牛的加工转化,茶叶、干鲜果的精选,包装和储运等方面,建立一批新型产业链。同时,多渠道、深层次开发流通环节。按照产业化的布局和农村经济特点,进行合理规划,高起点,大规模地发展各类专业批发市场。重点抓好以城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主框架,以县商贸城、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为网络,以农民购销组织为补充的三大市场流通体系。形成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市场网络,拓宽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
(四)适应形势,培植新的农村财源增长点
1、大力推进民有民营,壮大市场规模。坚持因企制宜,一厂一策,对已进行动态股权、卖断、租赁、破产、股份制、引资嫁接等形式改革的企业,予以规范和完善。对租赁合资经营并取得较好效益的企业,积极创造条件,一次性卖断、彻底公民化。
2、培植私营大户,壮大市场主体。大力实施“千家万户工程”,重点培育各类种植大户、养殖大户、农副产品加工大户、运销大户,扶持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素质高的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
3、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县城详规和小区规划,运用市场机制的办法,重点抓好浩然广场、水厂建设和六两河石堤改造,集中力量修好六两河大桥到鹿门寺的旅游大道。重点发展太平店、双沟、黄集等一批中心镇,抬起区域性城乡一体化的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