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国位于亚洲东南部,国土面积为51万平方公里,人口6100万。20世纪90年代以来,泰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泰国也逐步建立了适合其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
一、泰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概况
泰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共部门,二是私营部门。但即使在这两个部门内,不同的群体仍实行不同的制度形式,其管理体制也是分割的,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享受到真正的社会保障。具体见下表。
事实上,泰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管理体制是高度分散的,而且其筹资方式和待遇计发办法取决于不同管理主体的要求,存在很大差异。就中央政府公务员而言,现行制度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养老金,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财政部直接管理,工作满37年后即可获得替代率为40%左右的基本养老金。二是从政府养老保险基金获取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平均工资替代率在30%左右。就私营部门而言,1998年泰国通过立法为正规私营企业雇员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基本养老金的平均工资替代率为22%左右,其资金来源于政府社会保障办公室统一筹集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缴费率为6%(雇主和雇...
泰国位于亚洲东南部,国土面积为51万平方公里,人口6100万。20世纪90年代以来,泰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被誉为“亚洲四小龙”之一。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泰国也逐步建立了适合其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险体系。
一、泰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概况
泰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共部门,二是私营部门。但即使在这两个部门内,不同的群体仍实行不同的制度形式,其管理体制也是分割的,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享受到真正的社会保障。具体见下表。
事实上,泰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管理体制是高度分散的,而且其筹资方式和待遇计发办法取决于不同管理主体的要求,存在很大差异。就中央政府公务员而言,现行制度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养老金,实行现收现付制,由财政部直接管理,工作满37年后即可获得替代率为40%左右的基本养老金。二是从政府养老保险基金获取的强制性补充养老金,平均工资替代率在30%左右。就私营部门而言,1998年泰国通过立法为正规私营企业雇员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现收现付制,基本养老金的平均工资替代率为22%左右,其资金来源于政府社会保障办公室统一筹集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缴费率为6%(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其中还包括家庭津贴的资金来源)。另外,泰国政府还积极鼓励雇主为其雇员建立各种形式的公积金(实际上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险),除国有企业雇员公积金是强制性的以外,中央政府雇员、政府关联机构雇员和私营企业雇员公积金是非强制性的。
1997年因泰铢大幅度贬值而引发的金融危机对泰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社会保障制度也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泰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其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养老保险制度是很不完善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过于分散,不同的群体保障形式不一,保障水平也参差不齐,甚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没有保障,不公平,二是私营部门养老保险制度不仅覆盖面有限,且待遇标准过低,工资替代率只有22%。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老人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泰国的政府养老保险基金
1997年3月,泰国中央政府为其公务员建立了政府养老保险基金,并设立了专门的法人机构——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这个基金是缴费确定型的养老保险基金,实际上是一种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集中管理的养老储蓄基金,目前150万应参保的中央政府公务员约有70%的人已经参保(在该基金建立之前已成为中央政府公务员的,自愿参加,在此之后的,必须参保)。它是在降低传统的现收现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前提下强制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目的在于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减轻政府的责任和压力,增强职工个人积累养老资金的责任,同时,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增强养老保障能力。
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为中央政府公务员及其雇主(中央政府)分别按公务员工资的3%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公务员退休后可以一次支取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由于基金建立时间不长,目前入多出少,截至2000年6月,基金规模约为30亿美元。
政府养老保险基金由基金理事会依法实行市场化运营。基金的投资运营要求非常严格和谨慎。泰国财政部规定,基金必须实行多元化投资,60%以上的基金必须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政府担保国有企业债券,而投资于普通股票、可转换债券等高风险投资工具的比例不得超过40%,且投资于股票和企业债券的基金总额不得超过10%,投资于某一只股票的总额不得超过2%;基金既可以由理事会自营,也可以委托其他投资管理机构运营,都要建立严格的投资监控机制。目前,基金的65%由理事会独立运营,而另外35%委托其他投资机构运营,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详见下表)。

由于政府养老保险基金几年来的运作效果不错,即使在金融危机期间也是如此,泰国政府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这一基金。其初步设想包括:一是允许参保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更多地缴费;二是允许在国外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三是允许参保人员自主进行投资运作;四是增加参保人的待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