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业务流程,提高资金管理的严密性。一是按照权力制衡原则,规范了内部管理程序,做到了预算指标与资金拨款相分离。将财政部门内部与管理财政资金有关的科室按重新理顺后的职能划分为资金管理科室和业务科室,资金管理科室负责资金总量控制和资金拨付,而不能同时参与单位支出指标的具体审核,同样,负责具体审核支出项目的业务科室不能同时办理资金拨付,从而有效地避免了科室既管项目、又管资金的现象。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的会签制度,资金的拨付一律用拨款凭证拨付,原则上不得使用支票和现金。三是加强预算指标核对。资金管理科室和业务科室均建立收支指标登记台账,平时每季度核对一次,年末集中核对一次,做到业务科室与资金管理科室年初预算、年中调整、年终决算相一致,从而有效地杜绝了拨款超预算、超进度的问题。
2、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突出财政管理的创新性。一是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编制部门预算。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离退休统筹、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车辆保险费、工会经费等项目实行集中支付。三是集中开设银行账户,由资金管理科室集中管理,各项收入直达财政账户,资金支付统一由资金管理科室办理。四是将政府采购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3、完善内部监督办法,提高内部监督的规范性。通过实施新的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扩大了内部监督的内容和范围,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运行的全过程,并突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核算、决算的全过程、全方位监控。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内部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从而加大了科室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了监督考核的效果。
4、建立月度分析预测制度,提高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在建立财政资金收支月报表制度的基础上,每月各科室均须对当月收入情况、超收或短收原因、支出情况、超支原因进行详尽分析。同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下月收支增减因素、发展趋势进行定量分析预测,提高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