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步伐,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管理机制,安徽省马鞍山市财政部门积极会同文化部门主动研究,勇于探索,大力开展市直剧团经费投入方式的改革探索,走出了一条既能减轻财政负担,又能促进剧团发展的创新之路。
马鞍山剧团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调整财政经费投入结构。年初将财政部门核定的经费预算,按照60%、20%、15%和5%的比例划分为演职人员基本生活费、演出场次考核经费、演出收入补贴经费和效益考核经费。根据“养戏不养人”的原则,对此比例实行动态管理,逐步予以调整。同时,每年从市财政核定的文化部门业务费中安排一定的超额奖励经费,并按60%、40%的比例划分为演出场次奖励经费和演出收入奖励经费。二是确定剧团演出场次和演出收入指标并考核。每年年初,由市文化局和财政局根据演出市场的实际情况核定剧团的演出收入和演出场次指标。年中,由市文化局和财政局根据剧团的演出记录及相关资料,按照演出人数、演出时间、演出性质(指令性演出或经营性演出)、演出收入等因素,对该两项指标予以考核。三是改变财政经费核拨方式。剧团演职人员基本生活费逐月拨付;演出场次考核经费和演出收入补贴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