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邑县在2000年被河北省财政厅、石家庄市财政局确定为财政综合改革试点县。该县以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为核心,在保持单位预算安排的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银行账户,财政统一管理会计人员、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资金支出从财政单一账户直达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实现了收入一个进口,支出一个漏斗,管理一个渠道。逐步建立起统一预算编制、统一会计选配、统一财务账户、统一支出模式、统一监督体系的新型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
1、统一预算编制。在重新界定财政供给范围的基础上,统一编制财政综合零基预算。单位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根据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供给能力安排拨付。支出预算安排顺序,首先是财政供给范围内的个人工资性支出,维护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供给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支出和社会稳定支出。其次是必要的政策性支出,主要包括粮改等有关社会方面的支出。第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和事业发展支出。第四按照政府职能应由财政负担的其他支出,包括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支出。
2、统一会计选配。财政局成立财政支付中心。各预算单位取消会计,其财务审核、会计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统一由财政支付中心代理。财政支付中心暂定事业编制8人。支付中心设立“总会计(主任)”1人,资金会计(出纳)2人、统管会计5人。总会计负责预算指标的审核、调整、预算单位收支原始凭证的审核盖章以及审核资金的拨付,同时对5000元以上的报账款进行复核;资金会计(出纳)负责办理费用报销,往来款项收纳、支付整理收款凭证并转交经办会计,登记现金日记账,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定期与银行对账,在单位存款余额内办理资金转账、现金结算业务以及分户核算存款变动情况,按月与单位核对存款余额账目;统管会计负责办理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填制记账凭证,发放工资,监督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核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保管会计档案。每月定期向财政有关科室和预算单位编报会计报表,与总会计、资金会计对账。预算单位取消会计后,设一名“报账员”,负责经手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并向支付中心提交财务收支原始凭证,与资金会计和统管会计办理收支凭证结算。形成了一个会计队伍集中进行会计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的工作模式。同时,支付中心集中管理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档案,便于查账、审核、管理,搞好监督。
3、统一财务账户。取消预算单位在银行的所有账户。所有账户存款余额一律划转支付中心专户,凡取消账户后又在银行开设账户的一律视作“小金库”,没收所存资金,对单位负责人从重处理;支付中心财政专户对各单位财政性资金实行统收统支,收支直达。各单位财政预算内拨款,各项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及其他收入,由银行自动记入支付中心账户,实现收入直达支付中心账户。中心收到拨入资金后,记入各单位明细账,按计划支付给单位。
4、统一支出模式。所有财政性资金均通过财政支付中心按年初预算集中支付。具体就是工资发放银行化,中心为纳入集中支付单位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在银行建立一个工资账户,工资按月直接拨入工资账户;小额经费报账化,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到支付中心报账;专款拨付直达化,对各项专款,按单位确定的用途和数额,由中心直接拨入用款单位;大额经费政府采购化,目前已在车辆保险、办会、修缮等方面推行了政府采购,支付资金110万元,节约资金18万元。预算单位只见预算不见钱,支出环节简化为支付中心将资金直达劳务提供者和商品供应商。
5、统一监督体系。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形成了多方位、公开化、透明度高的财政监督体系,大大提高了财政监督的水平。财政集中支付使预算单位的每一笔钱都在财政支付中心的监督下支出,不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杜绝暗箱操作。财政集中支付把财政监督的环节前移了,使原来的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增加了监督的有效性。从而有效地杜绝了擅自改变用途、乱支、滥用等现象。
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实现了财政管理上分散粗放型管理向集约、规模型管理的转变,促进了单位资金使用权与会计核算权的分离,逐步确立了会计服务和监督为一体的新型管理运行机制。从高邑县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实行几个月来的实践看,收到了以下五个效果。
一是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取消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之后,各单位不管是哪个渠道来的资金都必须进入支付中心单一账户的“盘子”,规范了收入管理,增加了财政收入。2000年以来,各种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代管资金进入中心达到700多万元。同时各单位暂时闲置或分期支出的资金集中于支付中心单一账户,为政府统筹管理和灵活运用创造了有利条件,便于资金“捆绑”使用。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后,注销预算账户138个,使115万元“漫游”资金进入了支付中心单一账户的“笼子”,财政调控余地明显增强。克服了资金分散造成的损失,财政困难的状况有所缓解,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好于往年,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财政运行质量明显提高。
二是强化了对预算单位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管。在财政集中支付模式下,取消了预算单位的银行开户,所有资金全部归入支付中心一个账户,其支出都必须经过支付中心审核,从而使财政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管真正落到了实处。如支付中心在办理费用报销时,通过审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经费超支的停止报销,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作用。短短半年时间,支付中心杜绝不合理开支达20多万元。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单位会计工作秩序。过去由于各单位资金分散,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会计科目设置、会计凭证填写、账簿登记等达不到制度的规范化要求,会计工作秩序比较混乱。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后,这些工作有专门会计人员完成,从而使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质量得到了保证。
四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后,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都统一纳入“支付中心”单一账户进行核算,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化,防止资金流失与挪用筑起了又一道防线,确保了专款专用。同时,财政资金拨付一次到位,不需经过层层划拨,又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是促进了廉政建设。单一的支出模式,减少了资金支出环节,使预算单位真正成了无会计、无账户的“双无”单位。并且随着改革深入,单位采购逐步减少,政府公开批量采购逐步增多,实现单位无采购,各单位只见预算不见钱,现金不从单位走,从财务收支运作程序上卡住了跑、冒、滴、漏的口子,增强了财务管理体制本身的预防功能,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违纪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