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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作者: 安徽省财政厅
来源:原载于《中国财政》2023年第8期 2023/05/06

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安徽省财政厅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根据党中央及安徽省委部署,安徽省财政厅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推进,创新方式方法,担实财政职责,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安徽财政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化学习,提升政治站位。研究制定《省财政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安排和任务清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方案》,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3次厅党组会、5次中心组学习会、2次专题会,召开全省财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视频)会,赴安庆、黄山等地开展基层调研,同步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运用财政沙龙、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兴趣小组等多种形式,探索运用结构化研讨、“学•说吧”等支部特色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学思结合、讲述结合、学用结合,各党支部提交研讨综述57篇、党员干部学习体会105篇。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举办“‘两个结合’与中国哲学及安徽地域文化”专题讲座等。在全厅范围开展“学党章强党性  守初心担使命”主题党日,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优势,组织开展“二十大青年议”“二十大巾帼读”等特色活动,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谋细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围绕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扩大内需、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财政经济分析和工作研究,厘清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谋实思路举措,量化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新篇章的决定〉的行动方案》,提出36项具体财政举措。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安排,纳入厅提速提效抓落实专班机制、“活力值”量化考核范围,系统梳理省委常委会、省委领导关于财政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省委重大事项财政推进机制、调度机制和报告机制,清单化、闭环式办理省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500多件,跟踪办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等工作要点财政牵头工作任务14项,办理省委省政府各类督查事项240余件。紧扣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并结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梳理报送2023年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涉及财政事项,细化分解2023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起草全省财政工作要点。


(三)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发挥财政自身宣传阵地作用,制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子方案,充分利用厅内外网、“安徽财政”微信微博、财政橱窗等,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举办和参与“减税降费  惠企利民”“金融助企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农业保险+一揽子金融产品’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等新闻发布会。在微信微博策划制作“皖财十年路”“省财政干部热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征文”“学习党的二十大,党支部进行时”等系列宣传专栏,带动全省财政部门共同发声,累计阅读量突破7万。积极投稿主流媒体,宣传报道20余次安徽财政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关情况,全面展现全省财政干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扎实举措和成效。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地



(一)聚焦开源节流优结构,提升重大任务实施财政保障能力。做大保障重大任务落实的财政“蛋糕”,规范财政收入征缴秩序,加强财源建设,建立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机制,定期研判财政收入形势,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89亿元,同口径增长9.9%,超额完成7%年初收入增幅任务目标。支持实施民营龙头企业倍增和扩容升级“徽动消费”行动,支持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壮大工程和万企百团出海行动等;加强“徽采云”平台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只减不增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部门公用经费继续压减10%。分类推进盘活全省低效闲置资产,督促全省逐项梳理非重点非刚性支出,腾出资金50.1亿元,全部用于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实施暖民心行动等保发展、惠民生领域。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财政政策落实。支持推动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产业园区+产业孵化器+产业基金+中试基地+行业商会协会”模式,健全省级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采取“资金+基金”“基地+基金”模式支持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支持国有企业加快孵化新业态、研发新技术、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全省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70.1亿元,较上年增长3.4亿元,连续第6年荣获财政部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优秀”等次。支持推进生态环保,健全稳定、常态化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财政投入机制,省级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加快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建设,支持推进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充分发挥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功能作用,加快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募投运营;实施设备贷款财政贴息,及时组织贴息资金预拨、结算和审核,坚持规范发展、阳光运行,严格PPP项目入库评审,加强信息公开,落实按效付费,不断提升公共服务领域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聚焦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全面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方式。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要求,牵头承担《财政支持皖北全面振兴政策研究》《完善我省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调研报告》等课题,深入分析安徽省现行转移支付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安徽省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思路和举措,为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打好基础。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基数依赖,动态编制年度重点保障事项清单,不断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扎实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与全省编制2024年预算相衔接;推进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四)聚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补短板。坚持主动靠前、积极作为,推动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PPP、特许经营、社会捐赠和企业冠名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生工作。2022年全省财政投入资金920.7亿元,实施20项民生实事和10项暖民心行动;在文明菜市、放心家政、安心托幼、健康口腔等暖民心行动中,采取后补助或后奖补方式,最大限度激发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用好皖北地区综合财力补助及专项债券资金,跟进支持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建设。统筹资金支持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投入资金175.1亿元,支持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等,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帮扶工作。


(五)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财会监督和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重要论述,召开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面向全省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正高级会计师、省高端会计人才等全面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启动安徽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实施方案起草工作。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推动“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地落实,会同审计厅派出4个联合督查组,对高风险地区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开展督查,超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支持做好中小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建立县级“三保”运行监测旬报机制,新出台资金管理办法4项,修订管理办法4项,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到34项,全省县级“三保”支出2153亿元,占全省县级财政支出44%,基层工资、养老金和涉及个人的民生款项等按时发放,“三保”底线有效兜牢。


(六)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打造持续优化作风建设模范机关。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夯实财政基层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一改两为”要求,以优良作风促进财政干部真抓实干。深入开展“为民惠企争模范”行动,履行好定点帮扶阜阳市颍东区牵头责任,定点帮扶考核连续多年获“好”等次。巩固改进工作作风专题组织生活会成果,创新财政工作理念,持续加强财政经济分析,提升财政干部专业化能力,用好提速提效抓落实专班机制和“活力值”考核办法,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面加强财政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建立“专家讲学+中心组成员领学+处室研学”以上率下学习机制,入选第一批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点。不断增强财政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推进厅领导“一岗双责”落实,健全完善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强化厅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创建支部党建品牌,持续推进“双争一创”行动,加强“双优”党支部建设,积极创建模范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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