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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提升会计服务小企业发展的效能

时间:2019-12-05 来源:财务与會计 2012第2期
作者:李勇

(一)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布,是财政、会计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是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成并有效实施之后企业会计标准建设的又一项重大系统工程。它标志着由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的《企业会计准则》和适用于小企业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共同构成的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基本建成。

第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夯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2011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宏观调控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价格调控总体有效,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据统计,2011年1-6月份我国GDP为2044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6%。在此基础上,2011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快,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2011年1-6月份累计财政收入为56875.82亿元,同比增长31.2%。然而,从目前全球经济情况来看,我们要居安思危,需要清醒地认识到,2011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较高有多方面原因,包括经济增长带动税收增长、价格上涨带动以现价计算的相关税收增长以及一些特殊增收因素和政策性增收因素。2011年下半年到2011年年底为止,受经济增长趋缓和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等因素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增幅将有所回落。

要继续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就要大力促进国民经济细胞——企业的发展。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和政府扶持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小企业得到迅猛发展,日益成为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财政增长提供了加速器,为扩大社会就业提供了蓄水池,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生力军,为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试验田。促进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经济转型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会计工作是经济、财政工作的基础工作,会计制度是财经制度的基础制度。我们相信,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又一坚实基础。

第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落实国家关于扶持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完善社会服务,改善小企业融资。2002年6月29日,我国发布《中小企业促进法》,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5年2月19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良好环境、切实缓解融资困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加快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改进服务等多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扶持性政策措施。2011年3月16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2011年6月23日,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企业规模类型进一步细分为大、中、小、微型,其目的就在于更加客观地把握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的特点,有利于分类指导,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财政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扶持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截至2010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专项资金达到433.1亿元,其中2010年安排资金118.5亿元。2011年10月1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措施。一是,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三是,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同时,还要进一步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目前,这些措施都在逐一落实过程中。

第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改善小企业税收和融资环境。依法治税、依率计征是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纳税人应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损失,并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如实申报纳税所得额;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率计征所得税。然而,调查结果显示,目前税务部门对相当一部分小企业无法采用查账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而采用的是核定征收方式,其中会计信息质量不高是重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为扶持小企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20%的优惠税率必须以能够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为前提条件,采用核定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企业不得享受20%的优惠税率。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督促小企业建账建制,不断提高核算水平,不仅有助于依法治税,加强小企业税收征管;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能够根据小企业实际负担能力征税,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还有助于将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另外,长期以来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其中既有体制机制的问题,也有小企业自身的问题。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国发36号文件提出了包括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改善对小企业金融服务、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在内的一揽子的政策措施。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要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会计信息是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提供透明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用评价。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就是要让小企业自己练好内功,加强管理,提高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信誉度,让银行愿意贷款,从制度上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第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改进和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形势较好,但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呈现“四高”、“四难”、“四降”的趋势。“四高”就是利率、汇率、原材料、劳动工资成本大幅提高;“四难”就是用钱难、用工难、用地难、用电难;“四降”就是销售、利润、出口、投资等增幅呈下降趋势。这些困难和问题,固然有小企业经营所处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小企业内部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同等情况下,企业市场竞争成败的关键在管理。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基础在会计。会计通过生成、加工和提供信息,反映和监督企业整个经济活动,从而影响或参与企业制定战略目标、作出生产经营和投融资决策。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企业作出正确决策、如实反映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关键。在当前小企业发展面临困难的时期,财政部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引导和支持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必将为小企业强本固基、化危为机奠定扎实基础。

第五,《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政府经济管理水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不断调整职能,一方面尽可能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另一方面又需要政府承担更多的公共责任,对市场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进行恰当的规范、必要的监管。建立统一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对企业会计信息实施监管是市场经济体系中政府监管的题中之义、应尽之责。发布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为小企业提供了更科学、更统一的会计标准,增强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为政府监管部门和有关经济管理部门提供了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评判准绳和衡量标准,有利于提高整个经济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会计工作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规范,也有利于提升政府驾驭宏观经济的能力,是提高执政能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效率的具体体现。

(二)

《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我国企业会计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以下鲜明特点和主要创新:

趋同是方向,是大势所趋,趋同的过程需要与本国国情相适应,需要分层次、分步骤进行。2005年,我们建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达成了实质性趋同,自2007年以来逐步在上市公司、部分非上市金融企业和中央大型国有企业实施,目前已扩大到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现在,我们制定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借鉴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较为薄弱等实际情况“量身定做”而成的。

第二,既保持自身体系完整,又与《企业会计准则》有序衔接。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两部分组成。《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小企业通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原则,为小企业处理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具体而统一的标准;应用指南主要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主要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及编制说明,为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供操作性规范。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为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和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准则设计上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有序衔接,在准则实施上采取了既积极又稳妥的制度安排。体现在:一方面,允许小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鼓励小企业做大做强,允许《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作出规定的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处理,确保会计信息高标准高要求,这些要求比《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积极;已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一旦公开发行股票债券或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另一方面,对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我们又提出了稳妥的要求,目的是把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先规范起来,夯实会计基础工作,再逐步提升。

第三,既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又有助于银行信贷决策。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小企业应当提供何种会计信息,关键是看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大量调研结果表明,我国大多数小企业的所有者同时又是经营者,他们对小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较为清楚,因此,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更为侧重于外部使用者的需求,主要是税务部门和银行的信息需求。税务部门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税收决策,包括是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何种征税方式、应征税额等,他们更多希望减少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银行主要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他们更多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提供财务报表。

为满足这些主要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同时,在信息披露方面,增加了税务部门和贷款银行等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信息。

第四,既确保行业上全覆盖,又抓住小企业常见业务。随着我国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小企业几乎涉足各行各业,有的还开展了多元化经营。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在规范范围上涵盖了农林牧渔业、工业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各种行业。与此同时,为便于小企业会计人员能够快速掌握和应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我们主要对小企业常见业务的会计处理原则予以了规范,而不涉及投资性房地产、衍生金融工具、股份支付等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或者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小企业一旦发生上述交易或事项,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既抓住有利时机推动《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又区别对待作出积极稳妥的实施安排。《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是社会各有关方面特别关注的问题。如果不顾小企业实际仓促实施,很可能导致流于形式;如果一味延后实施,又必然会坐失良机。为此,我们将准则实施时间定为2013年1月1日,这样留出一年多的时间来做好准则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小企业提前执行,鼓励微型企业参照执行。我们相信,这一积极而稳妥的实施安排,必定会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平稳有效实施打下坚实和良好的基础。

(三)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也应清醒地意识到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们要拿出比制定准则更大的劲头,投入比制定准则更大的精力,抓紧抓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使之真正成为我国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希望财政系统、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人员,积极投身到学习贯彻准则的活动中来;希望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继续关心、支持财政和会计工作,推动准则的宣传贯彻。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思想到位。各地财政部门要把宣传培训、学习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会计管理的一项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宣传培训过程中,既要注重向小企业负责人、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宣传培训,还要注重向银行贷款人员以及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管理、税务、银行业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宣传培训;既要总结以往宣传培训的经验,还要结合此次《小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对象的不同特点,拓宽渠道,创新形式,扩大影响;既要详细讲解《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要求,明确执行程序,还要着重宣传《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打消畏难情绪,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按时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通过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培训,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崇尚诚实守信、规范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管理的小企业会计文化,为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三要加强政策协调,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措施到位。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指导本地区小企业做好会计核算新旧衔接和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准则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积极培育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支持其开展小企业会计代理记账、审计、培训、企业管理等服务。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全面推开的基础上,财政部要做好会计法规清理工作,适时废止相关企业会计制度,包括行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专业核算办法、问题解答等,建立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体系,促进会计政策统一、会计信息可比,形成良好的会计核算工作秩序。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到位。今后一段时间,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财政监督检查机构要把小企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并对小企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对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小企业,在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要加大财税、信贷等扶持力度,促进这些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对执行差甚至是违法违规的小企业,要不留情面地予以曝光,加以惩处。

五要加强信息交流,确保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服务到位。各地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随时掌握本地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协调,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上报财政部。要深入小企业调研,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小企业、新闻单位等,做好沟通协调,承上启下,搜集反馈,注重应对,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平稳过渡和有效实施保驾护航。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大庆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使命神圣,责任重大,信心百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断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文系财政部副部长李勇2011年11月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全国师资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本刊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 卢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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