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清洁基金)及其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务实推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
一、制度先行,完善内控体系,规范推进风险绩效管理
(一)夯实制度基础,保障有偿使用业务规范发展。一是修订完善传统业务制度,编制《委托贷款项目使用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操作指南(试行)》《不完整财务报告处理方案》《清委贷项目动态风险管理方案》,修订《清委贷项目风险评估快速诊断指南》《清委贷项目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规范》《有偿使用项目政策指导清单》。二是健全市场化业务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市场化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基金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操作流程》《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投资评审打分标准使用规范》《银行及财务公司定量评价计算表》《市场化委托贷款项目风险评估快速诊断指南》《市场化委托贷款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规范》。
(二)制定全面开展内控工作方案,系统推进内控建设。在专业咨询机构协助下,清洁基金通过制度审阅、人员访谈、穿行测试、内部建议、集中讨论、管理层沟通等工作方法,对内控现状作出诊...
2017年,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以下简称清洁基金)及其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务实推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事业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
一、制度先行,完善内控体系,规范推进风险绩效管理
(一)夯实制度基础,保障有偿使用业务规范发展。一是修订完善传统业务制度,编制《委托贷款项目使用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操作指南(试行)》《不完整财务报告处理方案》《清委贷项目动态风险管理方案》,修订《清委贷项目风险评估快速诊断指南》《清委贷项目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规范》《有偿使用项目政策指导清单》。二是健全市场化业务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市场化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基金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操作流程》《清洁发展委托贷款项目投资评审打分标准使用规范》《银行及财务公司定量评价计算表》《市场化委托贷款项目风险评估快速诊断指南》《市场化委托贷款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规范》。
(二)制定全面开展内控工作方案,系统推进内控建设。在专业咨询机构协助下,清洁基金通过制度审阅、人员访谈、穿行测试、内部建议、集中讨论、管理层沟通等工作方法,对内控现状作出诊断,并编写了内控手册。
(三)规范推进风险绩效,形成全周期监管体系。清洁基金按照市场化标准规范推进风险绩效管理,形成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预警、事后绩效评价的全周期监管,并开展了减碳指标经验公式研究,提高碳预算准确度。
(四)结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和行动,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前瞻政策研究。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指示,组织开展全国性沼气产业发展调研;围绕业务发展需要,在新能源公交、供热、风电、水电、太阳能、电池、LED照明、垃圾焚烧发电等多个绿色低碳行业开展专项研究。
二、秉承创新,稳固基础业务,加快市场化转型步伐
(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有序安排赠款项目资金。2017年,清洁基金安排11.25亿元赠款资金,配合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主管部门,通过赠款支持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制定、试点示范、公众宣传和国际合作等活动,支持了523个赠款项目。
(二)加大优惠力度,稳步开展传统清洁发展委托贷款(以下简称清委贷)业务。一是加大对民生公益效益显著的清委贷项目支持力度,将贷款利率从较央行基准利率下浮15%降低到下浮20%,并将项目实施期从3年延长到5年。二是新审核通过19个委托贷款项目,覆盖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贷款金额合计14.44亿元,撬动社会资金104.97亿元,预计年均碳减排量141.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年碳减排潜能44.1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项目内容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和区域能源建设、绿色公交、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高新产品制造等多个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密切相关行业。截至2017年底,清洁基金已审核通过265个委托贷款项目,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贷款资金163.11亿元,撬动社会资金897.65亿元,预计累计年碳减排量及碳减排潜能逾千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三是安全收回贷款本金25.27亿元,利息3.87亿元。
(三)坚持市场化导向,探索低碳融资创新机制。一是开展非政府担保市场化委托贷款。通过由大型国有企业、担保机构、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等为委托贷款本息提供担保的操作模式,推动形成基金有偿使用业务的市场化担保模式。二是探索联合融资。通过与商业银行及省级财政部门开展结构化联合融资等合作方式,实现有偿使用业务模式的多元化。2017年,清洁基金联合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银行,开展了“绿色创新投资业务”准备工作。三是设立产业基金。清洁基金继续推进与交通银行等的绿色低碳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合作,其管理公司于2017年4月完成了工商注册。
(四)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尽职调查,对于清委贷项目,在项目申报阶段,由省级财政部门聘请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尽职调查并报送项目评审报告;对于市场化贷款项目,管理中心聘请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防范项目风险。二是强调反担保措施,管理中心联合省级财政部门,加强清委贷项目反担保措施的审查和落实。三是严格贷后检查,管理中心于2017年开展对执行期项目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各省级财政部门开展清委贷项目检查,及时处置风险隐患;成立贷后检查组,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执行期项目的贷后现场全覆盖检查;对执行期贷款项目信息实现网上检索全覆盖,及时提示项目异常信用信息。
三、结合自身,发展开放业务,打造国际资金管理平台
(一)以项目融资、政策研究和能力建设等为重点发展开放业务。一是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展联合融资。2017年,清洁基金以联合融资的方式,参与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首个在华项目北京市燃气集团农村煤改气项目,为北京农村地区510个村、约21万户建设天然气供应网络。二是积极发展同国际著名智库的合作。管理中心利用为申报绿色气候基金(GCF)中国国家执行机构进行国际宣介等机会,与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SEI)、挪威国际气候研究中心(CICERO)、美国保尔森基金会等达成合作开展绿色低碳发展政策研究的意向。
(二)务实打造国际投融资管理平台,扩大国际合作。资金是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关键因素,GCF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要资金机制,将在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落实行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014年底以来,管理中心根据GCF公布的相关认证标准,系统开展了能力建设,内容涉及机构管理、财务管理、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内审、内控、独立评估、绩效评价、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等。在此基础上,管理中心于2017年10月2日在第18次GCF董事会会议上,获得GCF中国国家执行机构资质。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