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2年,贵州省实现生产总值6802.2亿元,比上年增加1100.36亿元(可比价,下同),增长1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90.02亿元,增长8.5%;第二产业增加值2655.39亿元,增长16.8%;第三产业增加值3256.79亿元,增长12.1%。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1%、39%和47.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5%、49.7%和42.8%。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809.05亿元,比上年增长53.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全年进出口总额66.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7%。其中,进口总额16.8亿美元,下降11.7%;出口总额49.52亿美元,增长65.9%。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540.06亿元、贷款余额8274.78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797.88亿元和1428.86亿元。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2.23万人,比上年增加13.86万人,其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25万人,比上年增加2.4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9%。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比上年上涨2%和2.7%,控制在国家调控目标范围内。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00.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53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4%和11.5%。
<...2012年,贵州省实现生产总值6802.2亿元,比上年增加1100.36亿元(可比价,下同),增长1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90.02亿元,增长8.5%;第二产业增加值2655.39亿元,增长16.8%;第三产业增加值3256.79亿元,增长12.1%。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1%、39%和47.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5%、49.7%和42.8%。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809.05亿元,比上年增长53.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05.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全年进出口总额66.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7%。其中,进口总额16.8亿美元,下降11.7%;出口总额49.52亿美元,增长65.9%。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0540.06亿元、贷款余额8274.78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1797.88亿元和1428.86亿元。新增城镇就业人数42.23万人,比上年增加13.86万人,其中,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25万人,比上年增加2.44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9%。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比上年上涨2%和2.7%,控制在国家调控目标范围内。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00.5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53亿元,扣除物价因素,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10.4%和11.5%。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2012年,贵州省以交通、水利为重点加大投资,积极争取中央安排贵州省公共投资项目资金150.44亿元;及时拨付快速铁路建设资金18.02亿元、机场建设资金19.4亿元,拨付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中央车辆购置税交通专项资金164.57亿元;下达水利设施建设资金60.67亿元、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专项资金12.89亿元。积极推进烟草行业援建贵州省水源工程建设工作。2012年中央安排贵州省地方政府债券73亿元,除转贷28亿元用于各市县归还到期债务外,其余部分集中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二、落实各项财税政策,支持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实施
下达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1.2亿元,继续加大对产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项目和民营经济支持力度。足额安排省级补助资金7亿元,落实“3个15万元”微型企业扶持政策。认真贯彻国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结构性减税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整合财力加强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投资和科技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社会资金投入,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着力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安排1.5亿元设立航班航线培育专项资金,鼓励、引导航空公司开辟和增加贵州航线。下达中央和省级支持城镇化建设资金81.86亿元,支持特色小城镇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路网、乡镇规划等方面建设。积极支持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各项工作,促进黔中经济区和黔中城市群加快发展。
三、加大财政支农投入,落实支农强农惠农政策
一是新增设立3亿元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资金”,利用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5亿元,整合各级涉农资金22.85亿元,采取公开竞争立项方式支持29个茶叶项目重点县、9个核桃项目重点县、15个中药材项目重点县和17个精品果业重点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二是落实国家各项涉农补贴政策,及时拨付中央及省级涉农补贴资金44.21亿元。安排5.3亿元支持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增强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三是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中央和省级扶贫专项资金36.39亿元,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2.04亿元,重点支持“三大”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四是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力度,安排奖补支出29.66亿元,新建、改造和维修农村通组公路和串户路近6500公里,建成一批小型水利、环卫设施及文化体育活动场所。五是利用中央和省级小农水建设和农发项目资金14.21亿元,整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积极支持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地区生态环境改善。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优先保障“十大民生工程”61.43亿元和“十六件民生实事”45.93亿元建设资金,并逐一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省委、省政府重大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认真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下达中央和省级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60.3亿元,积极巩固“两基”成果。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资助人数由上年的80万人增加到103万人。下拨65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9.55亿元,统筹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亿元,对已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13个非贫困县(市)给予奖励,受益农村中小学生达403万人。免除55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重点支持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安排专项资金7.8亿元,支持高校聚集区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化解债务。三是安排资金保障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11元/月,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635元/年,分别比上年增长11.9%和11.4%,全力保障589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扩大就业。及时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0.42亿元,落实促进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自主创业,新增就业43万人。五是提高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受益群众达3368万人。安排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74.35亿元,城、乡医疗政策规定范围内住院费报销比例均提高75%左右。六是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拨付专项资金32.25亿元,完成49.8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拨付专项资金25.62亿元,新增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和各类棚户区住房改造7.43万套,着力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众居住条件。七是做好威宁县、赫章县抗震救灾工作。截至10月底,会同相关部门累计下达受灾县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1.25亿元,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针对少数地方非税收入增幅居高不下,占用保运转、保民生的财政资金上项目搞建设的情况,及时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并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收入质量,规范支出管理,促进财政收支平稳、协调、可持续增长。先后分赴9个市(州)近40个县检查预算收支管理工作,督促各市(州)、县财政完善工作规程,建立长效机制,在确保收入总量增加的同时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2年,全省非税收入增幅比上年回落54.4个百分点。
六、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一是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从立项、审批、执行和绩效评价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省级财政资金管理。107户省一级和529户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二是推进财政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加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力度。对财政专项资金投资500万元以上以及房屋维修、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等100万元以上的省级部门项目支出进行预算评审,完成74个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送审金额3.85亿元,审定金额2.41亿元,审减金额1.44亿元,综合审减率37%。三是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财政体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四是完善和规范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和分配办法,实行“因素法”分配,将测算的全部因素、权重和计算过程在全省财政内网上公开。2012年,省级累计下达各项转移支付1296.89亿元,同比增长18%。五是建立重大涉农项目公开竞争立项机制。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资金、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建设资金以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实行公开竞争立项,采取“自愿申请、市州推报、现场陈述、专家评议、纪检监督、公开结果”的办法确定项目实施县。六是下发了《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将资产管理与部门预算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五位一体的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体系。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郁凡勋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