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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2012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完成110740亿元,比2011年增长11.2%,增收11175亿元。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0429亿元,增长13.3%,增加1224亿元。此外,税务部门还组织征收社保基金、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他收入14745亿元,增长19.9%,增收2443亿元。国家税收实力的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2012年税收收入有以下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2012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年GDP可比价增长7.8%,现价增长10%左右。与之相适应,全年税收收入增长11.2%,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
二是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快于中央级。2012年,中央级和地方级税收收入分别完成63633亿元和471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8%和14.6%,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速快于中央级5.8个百分点。
三是财产行为税收入增长较快。2012年,除个人所得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分别下降3.9%和30.8%外,其他税种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国内货物...
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
2012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完成110740亿元,比2011年增长11.2%,增收11175亿元。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10429亿元,增长13.3%,增加1224亿元。此外,税务部门还组织征收社保基金、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他收入14745亿元,增长19.9%,增收2443亿元。国家税收实力的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财力保障。
2012年税收收入有以下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2012年,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年GDP可比价增长7.8%,现价增长10%左右。与之相适应,全年税收收入增长11.2%,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基本协调。
二是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长快于中央级。2012年,中央级和地方级税收收入分别完成63633亿元和471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8%和14.6%,地方级税收收入增速快于中央级5.8个百分点。
三是财产行为税收入增长较快。2012年,除个人所得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分别下降3.9%和30.8%外,其他税种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国内货物劳务税完成52430亿元,增长10.9%;所得税完成27828亿元,增长8.5%;财产行为税增长突出,完成15607亿元,增长19.7%,远高于国内货物劳务税和所得税增幅,其中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和耕地占用税分别增长51%、31.8%、30.1%、44.1和47.7%。
四是第三次产业税收比重首次高于第二次产业。2012年,第一、二、三次产业税收分别完成142亿元、54769亿元和55830亿元,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分别为0.1%、49.5%和50.4%,分别增长51.5%、9.1%和13.3%。金融业税收增长突出,完成10315亿元,同比增长29.4%,增收2341亿元,占总增收额的21%;工业税收完成48794亿元,同比仅增长8%。
五是中、西部地区税收收入增幅高于东部。2012年,东部地区相关产业继续向中西部转移,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势头相对较强。东、中、西部地区税收分别完成73751亿元、18432亿元和18557亿元,分别增长9.8%、13.7%和14.8%。中部和西部地区税收增速分别高于东部3.9个和5个百分点。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税收法治水平
税务部门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完善和实施“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推动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工作,规范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为。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及时发现和处理应退不退、应抵不抵等虚增收入问题。开展税收收入质量评价工作,加强质量监控。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项目。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督察,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
三、完善和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税务部门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的税收政策,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实施鼓励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促进动漫产业等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免征蔬菜等农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减轻对从事蔬菜等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税收负担。给予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发展。继续实施新一轮促进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和促进新疆等民族边疆地区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整完善海南离境退税和离岛免税政策,支持实施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战略。延长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并适当扩大优惠范围,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四、深化税制改革,促进形成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税务部门继续深化税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先后在上海等9个省(直辖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试点在降低纳税人税收负担、拓展试点行业和企业市场空间、促进企业分工细化和技术进步、提升商品和服务出口竞争力等方面已显现出积极成效。试点以来,共有100多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累计减税400多亿元。贯彻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制定下发相关政策配套文件,优化纳税服务,开展税法宣传辅导,耐心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和疑问,帮助扣缴义务人解决政策衔接等相关问题。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一年来,减少税收约1600亿元,明显减轻了工薪阶层和个体工商户税收负担。研究环境保护税改革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与印花税联动改革。
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部门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提高税法执行的透明度。及时公布涉及纳税人权益的事项,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开展第三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整改调查中反映的问题。梳理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文书,整合各类调查、检查事项,推行自助办税、同城通办、“免填单”等服务方式。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深化国税局、地税局合作,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工作,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进网上办税,完善总局、省局两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健全纳税信用管理机制,促进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
推动管理创新,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明确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总体思路。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和稽查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强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探索加强税收征管的新举措。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顺利通过全球税收论坛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同行审议。加快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核心征管等应用系统在重庆成功试运行。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增值税、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征管,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有效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六、推进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把政治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抓好领导班子调整补充工作。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拓展干部职业发展空间。加强干部实践锻炼,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坚持专业化人才与复合型人才、高层次人才与基层业务骨干一起抓,突出抓好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训。服务基层,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活动,推进税务文化建设,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税务部门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五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研究制定第二个五年工作规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总局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抓好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巡视工作。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制定和落实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严肃查处各类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巩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供稿,李永斌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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