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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州、盟)、县(旗)、乡(苏木)四级预算组成。200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台湾、港澳,下同),省级预算单位36个,地级单位333个,县级单位2858个,乡级单位40858个。
2009年,地方财政本级收入预算数为30370亿元,决算数为32602.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比上年增长13.8%。地方财政支出预算数为61259亿元,决算数为61044.14亿元,完成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24%。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受国民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加上2008年上半年收入基数较高,2009年上半年地方本级收入增幅较低。在经济企稳回升和税务、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的基础上,下半年地方本级收入增幅回升,全年地方本级收入增幅达到13.8%。
(一)增值税(25%部分)预算数为4763.33亿元,决算数为4565.26亿元,完成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1.5%。主要原因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工业品出厂价格水平下降减少了收入。
(二)营业税预算数为7900亿元,决算数为8846.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2%,比上年增长19.6%。主要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
地方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州、盟)、县(旗)、乡(苏木)四级预算组成。2009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台湾、港澳,下同),省级预算单位36个,地级单位333个,县级单位2858个,乡级单位40858个。
2009年,地方财政本级收入预算数为30370亿元,决算数为32602.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7.4%,比上年增长13.8%。地方财政支出预算数为61259亿元,决算数为61044.14亿元,完成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24%。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
受国民经济增速放缓以及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影响,加上2008年上半年收入基数较高,2009年上半年地方本级收入增幅较低。在经济企稳回升和税务、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的基础上,下半年地方本级收入增幅回升,全年地方本级收入增幅达到13.8%。
(一)增值税(25%部分)预算数为4763.33亿元,决算数为4565.26亿元,完成预算的95.8%,比上年增长1.5%。主要原因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工业品出厂价格水平下降减少了收入。
(二)营业税预算数为7900亿元,决算数为8846.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2%,比上年增长19.6%。主要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发展较快,带动营业税大幅度增长。
(三)企业所得税(含所得税退税)预算数为4240亿元,决算数为3917.75亿元,完成预算的92.4%,比上年下降2.1%。主要是2009年企业利润增幅低于预期。
(四)个人所得税预算数为1592亿元,决算数为1582.54亿元,完成预算的99.4%,比上年增长6.3%。主要原因是2009年实行储蓄存款免征个人所得税等政策,个人所得税相应减少。
(五)契税预算数为1385亿元,决算数为1735.05亿元,完成预算的125.3%,比上年增长32.7%。主要是2009年全国各地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增长较快。
(六)非税收入预算数为5503.67亿元,决算数为6445.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7.1%,比上年增长19.5%。主要是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增加较多。另外,一些地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入库也比较多。
分地区看,2009年31个地区中,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3.8%的有16个,分别是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和宁夏,增幅最低的是山西、上海和新疆,均为7.7%。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23.1个百分点。
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是实现政府间纵向和横向财力均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手段。作为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我国从1995年起实施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2002年,国务院决定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明确中央因改革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均衡性转移支付,形成了均衡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近年来,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加大,明显增强了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财力,有效缓解了这些地区财政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在保障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了区域间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
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遵循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选择影响地方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测算各地的标准财政收支,充分反映各地的收入努力程度与支出成本差异,按照统一办法进行公式化分配。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增速下滑,加上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地方减收增支压力较大,收支矛盾突出,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的任务异常艰巨。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在不突破预算的情况下,适当增加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并明确要求省级财政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基层财政要强化支出管理,将补助资金用于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公共卫生改革等中央新出台政策的落实。
2009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达到3918亿元。其中,中西部地区享受3675亿元,占转移支付总额的93.8%。享受转移支付较多的地区分别为四川289.11亿元、河南285.9亿元、安徽227.14亿元、湖南216.54亿元、湖北210.85亿元。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情况
(一)农林水事务支出预算数为5472.62亿元,决算数为6401.71亿元,完成预算的117%,比上年增长43.8%。主要是各级财政为促进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进一步加大支持“三农”的力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8030.19亿元,决算数为7152.31亿元,完成预算的89.1%,比上年增长10.7%,比预算少支出较多。一是自然灾害救济支出低于年初预计,预算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431.51亿元,实际支出120.56亿元,比预算少支出310.95亿元。二是政策性企业破产关闭进度低于预期,预算安排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351.25亿元,实际支出228.73亿元,比预算少支出122.52亿元。
(三)教育支出预算数为10323.36亿元,决算数为9869.92亿元,完成预算的95.6%,比上年增长15.9%。主要是各级财政继续增加教育投入。
(四)医疗卫生支出预算数为3359.33亿元,决算数为393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17%,比上年增长40.1%。主要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并提高补助标准,相应增加投入。
(五)环境保护支出预算数为1708.32亿元,决算数为1896.1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比上年增长36.9%。主要是各级财政继续增加投入,加大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8303.93亿元,决算数为8080亿元,完成预算的97.3%,比上年增长11.7%。
(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数为4137.59亿元,决算数为3898.3亿元,完成预算的94.2%,比上年增长14.3%。
(八)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为1219.59亿元,决算数为131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比上年增长24.6%。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数为1105.79亿元,决算数为1238.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2%,比上年增长29.6%。
(十)城乡社区事务支出预算数为4708.52亿元,决算数为5103.7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比上年增长28.6%。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预算数为3237.29亿元,决算数为3578.3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比上年增长114.6%。
(十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预算数为1049.39亿元,决算数为1043.85亿元,完成预算的99.5%,比上年增长41.9%。有力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要。
2009年地方财政支出完成预算的99.6%,比预算少支出214.86亿元。主要原因:一是自然灾害救济支出低于年初预计,预算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431.51亿元,实际支出120.56亿元,比预算少支出310.95亿元;二是考虑到国务院2009年4月已同意延缓5年执行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预算安排210亿元消化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资金没有执行;三是政策性企业破产关闭进度低于预期,预算安排企业关闭破产补助资金351.25亿元,实际支出228.73亿元,比预算少支出122.52亿元。
分地区来看,2009年支出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4%的地区有21个,分别是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增长幅度最低的是广东,为14.7%。最高和最低增幅间相差21.1个百分点。
2009年,地方财政在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继续增加对教育、卫生及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分级完成情况
(一)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级完成情况。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602.6亿元。其中,省级收入7651.3亿元,占23.5%;地市级收入10657.2亿元,占32.69%;县级收入10781.4亿元,占33.1%;乡镇级收入3512.7亿元,占10.8%。主体税种分级次看(地方分成部分),增值税省级收入占19.6%,地市级占32%,县级占48.4%;营业税省级收入占29.1%,地市级占30.5%,县级占40.4%;企业所得税省级收入占37.8%,地市级占31.1%,县级占31.1%;个人所得税省级收入占34.6%,地市级占31.2%,县级占31.24%。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分级完成情况。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61044.1亿元。其中,省级支出13947.9亿元,占22.9%;地市级支出16506.5亿元,占27%;县级支出26876.5亿元,占44%;乡镇级支出3713.2亿元,占6.1%。
(三)地方财政一般预算赤字县情况。2009年,地方一般预算财政赤字县共计416个,比上年减少31个。其中,东部地区财政赤字县57个,中部地区财政赤字县104个,西部地区财政赤字县255个。财政赤字县数最多的为陕西,有51个;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山东、广东、海南、西藏和宁夏10个省(区、市)没有赤字县。
(财政部预算司供稿,郭建平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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