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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0年,会计管理工作以深入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为中心,突出抓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深化会计改革这两个基本环节,推动会计改革和会计事业全面发展。
一、深入宣传贯彻《会计法》
《会计法》修订通过后,财政部党组提出“要使《会计法》的基本精神深入人心”,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工作,在社会上掀起了学习、宣传《会计法》的高潮。
(一)及时部署宣传培训工作。2000年初,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及时作了部署。要求所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宣传媒介和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黑板报、张贴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同时要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区别对象,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以期增强会计法制意识,为《会计法》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广泛深入宣传《会计法》。财政部先后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央电视台、《财务与会计》月刊等主要新闻媒体发表评论员文章、专访、...
2000年,会计管理工作以深入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为中心,突出抓好整顿会计工作秩序和深化会计改革这两个基本环节,推动会计改革和会计事业全面发展。
一、深入宣传贯彻《会计法》
《会计法》修订通过后,财政部党组提出“要使《会计法》的基本精神深入人心”,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工作,在社会上掀起了学习、宣传《会计法》的高潮。
(一)及时部署宣传培训工作。2000年初,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会计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及时作了部署。要求所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宣传媒介和座谈会、报告会、研讨会、培训班、黑板报、张贴画、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同时要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区别对象,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以期增强会计法制意识,为《会计法》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广泛深入宣传《会计法》。财政部先后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央电视台、《财务与会计》月刊等主要新闻媒体发表评论员文章、专访、讲座以及其他宣传文章100多篇(次)。2000年5月~7月,财政部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组织了“会计法广播电视讲座”。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姜春云、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李适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等亲自宣讲《会计法》。姜春云副委员长强调: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各单位负责人、全体会计工作人员都应当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会计法》的规定,确保《会计法》的有效贯彻实施。这次“讲座”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普遍认为如此高规格的宣传《会计法》,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会计工作的高度重视。
(三)积极组织面向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培训。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组织了三期有520户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的《会计法》培训班。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也组织了面向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培训。参加培训的单位负责人累计达到40多万人。与此同时,各地区、各部门组织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到2000年11月底,共有800多万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财政部还支持有关地区和部门组织高层培训,为浙江、安徽、沈阳、厦门等10多个省、市“五大班子”和中组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人作了宣讲《会计法》的专题报告。
(四)组织会计知识大赛。2000年,财政部组织了以宣传《会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第二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有460多万人参加了第一赛程的比赛,通过层层选拔产生了46支代表队进京参加了第二赛程预、决赛,使《会计法》宣传达到高潮。最后,有6个代表队在中央电视台举行决赛,国家电力公司代表队获得一等奖,铁道部、深圳市代表队获二等奖。这次大赛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木尔·达瓦买提、原副委员长王丙乾和财政部部长项怀诚等领导亲到决赛现场颁奖,使参赛的全体选手深受鼓舞。
(五)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为保证《会计法》的顺利实施,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2000年6月28日,国务院在京召开了全国贯彻实施《会计法》电视电话会议,李岚清副总理到会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会计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基础性作用。贯彻实施《会计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是全国落实加强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做好贯彻实施《会计法》的组织工作,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他要求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依法建账,并支持和督促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财政部长项怀诚在会上对贯彻实施《会计法》作了具体部署。各省(区、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会后对本地区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六)进一步完善《会计法》的配套法规。为保证《会计法》顺利实施,2000年3月财政部印发了《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范围、职责分工等提出指导意见。同年4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对或有事项的定义、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或有事项的披露作出了规定。5月财政部发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确立了会计从业资格的考核、确认、继续教育、后续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6月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性质、构成、编制和提供要求作出了规定。为防范贪污舞弊和财务收支失控,配合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的开展,财政部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经过广泛调研并吸收各方面意见,确定了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总体思路,草拟了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和货币资金控制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并于2000年11月在全国内部控制制度研讨会上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继续深化会计制度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决定,财政部在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本着深化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迅速行动并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拟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已获国务院批准。2000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不仅对财务会计报告的性质、构成、编制和提供要求作出了规定,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会计要素也作出了明确界定。既给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奠定了基础,也为进一步深化企业会计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草拟了综合性《企业会计制度》。为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提出了改革思路。即: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要求,打破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建立确认计量合理、信息披露充分、财务状况反映真实、预警经营风险及时、改善内部管理和控制内容统一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
(三)适应金融监管和证券市场发展的要求,及时出台相应会计制度。先后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和《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在制订《保险公司投资连结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信托投资公司会计制度(草稿)》的同时,还对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份制银行、股份公司计提四项准备、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暂收款等作出了会计处理规定或补充规定。
(四)会计准则制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00年,发布了《或有事项》会计准则,完成了《借款费用》、《租赁》、《无形资产》等项会计准则草案和《中期报告》征求意见稿,着手起草《固定资产》、《银行基本业务》、《外币折算》和《存货》等多项会计准则草案。同时继续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等国际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多次参加国际会计会议,接待了世界银行、澳大利亚会计师工会等友好代表团的来访。国际会计界对中国会计制度改革取得的显著进展表示称赞。
三、规范会计人员管理,继续推进会计委派制度试点
(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根据《会计法》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书的规定,2000年5月8日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1年7月1日与《会计法》同步实施。《办法》要求对会计工作人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这是《会计法》规定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实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对于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督促各单位依法任用合格的会计人员等具有重要作用。
(二)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度试点。经过广泛调研,2000年9月财政部、监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工作的意见》,对试点工作的原则、范围、委派形式、后期管理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2000年12月,财政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有9个试点地区(单位)介绍了经验,同时也研讨了试点中遇到的问题。截至2000年底,全国已有257个地(市)、1029个县(区、市)进行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分别占全国地(市)、县(区、市)总数的66—和41%。试点范围包括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乡镇集体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直接或间接委派会计人员11万人。全国接受委派的行政事业单位44000个,接受委派的企业79000个。从试点情况看,会计委派制度对于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改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进一步调动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与人事部联合修订、印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修改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调整了考试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由三个减少为两个,中级资格考试科目由三个增加到四个,中级资格考试由一次全部合格通过制改为单科合格累积制,允许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两年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试制度调整解决了广大会计人员多年呼吁的问题,受到了好评。
(四)改进中华会计函校教学管理,逐步理顺管理体制。全校各级办学单位认真做好中专学历教育清底工作,努力完成会计中专普及任务,全年招生总人数超过5万人。会计在职培训工作跃上新台阶,有168万会计人员和13.9万企业负责人参加了由各级函校组织的《会计法》培训。
(财政部会计司供稿,陈体勇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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