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0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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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回顾
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 见》,要求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 象的分类补偿制度,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地 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成效等因 素确定补偿水平,对不同要素的生态保护 成本予以适度补偿。坚持生态保护补偿力 度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推进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相衔接,按照生态空间功能,实 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促进生态受 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合理界定生 态环境权利,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通 过市场化、多元化方式,促进生态保护者 利益得到有效补偿,激发全社会参与生 态保护的积极性。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 能。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 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 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继 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能环保、新 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 策。逐步探索对预算支出开展生态环保方 面的评估。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 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 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 建筑发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 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
要闻回顾
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 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 见》,要求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 象的分类补偿制度,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地 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成效等因 素确定补偿水平,对不同要素的生态保护 成本予以适度补偿。坚持生态保护补偿力 度与财政能力相匹配、与推进基本公共服 务均等化相衔接,按照生态空间功能,实 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促进生态受 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利益共享。合理界定生 态环境权利,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通 过市场化、多元化方式,促进生态保护者 利益得到有效补偿,激发全社会参与生 态保护的积极性。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 能。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生态环境 保护相关税费以及土地、矿产、海洋等自 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的调节作用。继 续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落实节能环保、新 能源、生态建设等相关领域的税收优惠政 策。逐步探索对预算支出开展生态环保方 面的评估。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 绿色采购引导机制,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 度,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建材、绿色 建筑发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对美 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延期 清单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 员会公布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五次排除 延期清单,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 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 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0〕8号)和《国 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 商品第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2号)中的81项商品,延长 排除期限,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2年4 月16日,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 所加征的关税。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 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 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 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 过12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 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 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 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 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贷 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 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 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 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 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 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风险补 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 风险补偿金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 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 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执行。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
财政部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要求中央 和省级经办机构应当对职业年金基金进 行全流程核算,即核算范围涵盖基金的收 缴、归集、委托投资和待遇发放等各个业 务环节。其中,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应当 根据受托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对委托投 资后的投资收益和待遇发放进行会计处 理。各级经办机构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职 业年金缴费收入,即采用记账方式进行单 位缴费累积的,经办机构在资金尚未记实 前不应确认收入和应收款项,在相关款项 记实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职业年 金缴费收入。
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 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要求健全完善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合理确定补贴 对象覆盖范围,细化完善补贴政策衔接规 定,建立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 强改进补贴退出工作 ;改革完善补贴申 领程序和管理办法,细化补贴自愿申请规 定,优化补贴逐级审核流程,实现补贴申 请受理“跨省通办”,强化补贴定期复核 机制,严格补贴发放方式管理 ;加快推动 补贴管理服务机制转型升级,优化补贴信 息系统功能,健全便民利民的运行工作机 制,提升补贴发放动态监管水平,完善相 关残疾人证件管理。《意见》要求各地要统 筹考虑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需要,为 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 工作保障条件。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 补贴资金应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 得随意截留、挪用。地方可统筹中央财政 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地方自有财力加强经 费保障,向财政困难地区适度倾斜,保障 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完善残疾人两项补 贴统计制度,提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 息系统的信息监测和动态管理能力。
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教育相关项目资金管理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中央专项彩 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 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教育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 彩票公益金童语同音计划—幼儿普通话 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专项彩 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 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办 法》。明确“十四五”时期,根据全国中小 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发展需要,进一步 完善基地、营地规划布局,每年支持20个 新增基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新增基地应 未获得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支 持32个营地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实行动 态调整。项目资金原则上按照基地不超过 150 万元 / 个 / 年,营地不超过 500 万元 / 个/年的基本标准予以支持。明确教育助 学项目包括滋蕙计划、励耕计划和润雨计 划,其中,滋蕙计划的资助标准为考入省 (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 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 生每人1000元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 项目的资助范围与对象为全国(不含港澳 台地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 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标准 为每人每年1万元,其中特别困难的教师 根据实际情况可资助2万—5万元 ;润雨 计划的资助对象为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 突发紧急事件的学校或相关单位等,在同 等困难条件下,润雨计划将优先考虑处于 农村地区、脱贫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 境地区的学校和相关单位。明确“童语同 音计划—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 培训对象 的遴选推荐应满足以下要求 :未被现有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类似培训计划有效覆盖 ;名额向乡村振兴重点 帮扶县倾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培训 期间直接发生的培训费支出。培训费标准 不得超过中央国家机关培训费相关标准。 明确“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 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保 证线上线下培训质量,提升低收入家庭高 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具体包括 :研发更新 线下课程、研发更新与购买线上课程、线 上培训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开展线上线下 培训活动和实践活动等。
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 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 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 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明确试点目标 :2021年底前,每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至 少选择一个统筹地区开展门诊慢特病相 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可以提 供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 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 疗等五个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 直接结算。结合试点情况,关注群众需求 和切身利益,有效解决门诊慢特病跨省 直接结算政策、经办管理和信息化等方 面堵点、难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 经验。试点内容 :规范跨省直接结算政 策,统一就医结算规则,完善信息系统建 设,落实就医监管职责,做好资金预付和 清算,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 接结算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实行先预 付后清算,预付金原则上来源于参保地 医疗保险基金,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 用中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参照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 理流程统一预付和清算。
150088亿元
1—8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 算收入150088亿元,同比增长18.4% ;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5371 亿 元,同比增长3.6%。
53693亿元
1—8 月累计,全国政府性基 金预算收入 53693 亿元,同比增长 14.2% ;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59213 亿元,同比下降 7.3%。
28.88万亿元
2012—2020 年,国家财政性教 育经费累计投入 28.88 万亿元,年 均增幅 8%,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连续 9 年保 持在 4% 以上,有力推动了教育事 业全面发展。
4.5亿元
财政部、水利部安排水利救灾 资金 4.5 亿元,支持河南等 12 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宁波计划单列 市做好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抗旱供 水等水利救灾工作。
3000万元
9 月 17 日,财政部、应急部紧 急预拨四川省3000万元中央自然灾 害救灾资金,支持四川省做好泸县 6.0 级地震救灾工作,重点用于开展 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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