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五强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实效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遂宁市仁和镇张王村正在进行小麦机械化收割。

四川省遂宁市财政局供图
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到四川考察时赋予四川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时代重任。四川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打造“天府粮仓”必先建好“天府良田”理念,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创新政策机制,夯实财政保障,推进“五坚持五强化”举措,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22年,全省共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487.1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97万亩,分别超国家下达任务8.26个百分点、34.93个百分点;全省粮食产量达到702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四川贡献。2022年四川高标准农田建设被国家纳入五个激励省份之一,并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
坚持政策支撑,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规划引领。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印发《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正式启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年行动。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对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印发《全省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要点》,全面明确年度工作重点。二是制度支撑。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制定《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办法,以及质量管理、验收流程、综合评价、统计调查、风险防控等系列制度。三是体系保障。省级形成“1+3+N”(1个意见、3个办法和N个配套文件)制度体系,指导市(州)、县(市、区)制定具体制度办法,构建起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政策体系。
坚持多措并举,强化多元投入
一是中央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入,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四川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8.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7.7亿元。二是地方投入加力。落实省级财政支出责任,连续三年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超过18亿元,2022年达到21.9亿元;市县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发行专项债券、政府贷款、涉农资金整合等多渠道筹集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中省市县财政投入达到3000元以上。三是撬动社会投资。鼓励各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渠道。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受益农民等投入16.7亿元,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良田粮用,强化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建设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通知》和《四川省2020—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交叉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排查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各地建立质量监督体系。研究起草《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并纳入立法计划,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提升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专项项目实施耕作层剥离回填、土壤改良等工程和科技措施,安排秸秆综合利用、退化耕地治理等项目资金8.2亿元,支持耕地质量建设。全省累计建成耕地质量监测点1010个、调查点10000个,实现全覆盖。支持15个县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试点,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三是严格用途管制。印发《四川省耕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省农业生产用地保护优化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强化日常监测管理,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确保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坚持建管并重,强化建后管护
一是加强管护投入。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560万元,引导项目县投入3525万元,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指导督促每个市(州)选择1个项目县的1个项目片区或3个项目村开展管护试点,推动形成管护机制建立在前、项目建设在后的管理模式,坚决扭转“重建轻管”现象。二是建立管护制度。明确要求县(市、区)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将建后管护作为验收和年度综合评价重要内容并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指标。指导督促各地完善工程移交制度,建立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作用。三是创新管护模式。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责任金融保险创新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更好落实建设管护责任。如广汉市为4000亩高标准农田购买为期5年的“工程质量+灾毁损失+管护服务”全面风险保障,乐山市沐川县为2.1万亩高标准农田购买了560万元保额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坚持考核通报,强化激励约束
一是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常态化年度综合评价机制,以省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名义,通过市县自评、交叉评价、监测评价等方式,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将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统筹用于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格局。二是加强考核通报。以省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名义,向各市(州)政府通报上一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评价结果,对排名前3位和排名提升最快1个的市(州)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最后2位的市(州)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强化考核激励。省级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成效显著的市(州)给予激励。2022年,分别向排名前3位和排名提升最快1个的市(州)奖励资金600万元。
责任编辑 吕怡慧